近期故宮銅缸被刻字“秀恩愛”事件讓文物保護再一次成為輿論的焦點。文物作為歷史和文明的載體,不僅是專業工作者進行科學、歷史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也是人們欣賞、感受歷史文化的藝術品。然而由於中國的文物數量多,導致現在很多文物保護不到位、游客涂抹損壞文物的現象頻頻發生。
當不文明行為被曝光后,很多媒體、群眾對這些行為都表示反感,或是譴責破壞文物的人或是呼吁拯救那些被遺忘的文物。然而,文物保護的實現遠不只是說說而已。
文物涂鴉是文化敬畏感的喪失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唐文明
文物涂鴉是文化敬畏感的喪失
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那些有歷史價值的文物上,所表現的是對歷史、對生活、對文化敬畏感的喪失。
現代社會,更多的開始強調個人實現、強調人的理性,這當然是好事,但過分地強調個人,可能也會使我們過於傲慢,對於自然、對於歷史失去敬畏感,這或許可以叫做人性的傲慢,人們用科學征服自然,同時也使得許多人失去了對自然的尊重,這直接影響著我們對於世界、對於文化、對於歷史的態度。
輕賤歷史,等於輕賤我們自身,失去敬畏感,也就失去了厚重。怎樣改變這樣的狀態,一般的教育或許可以慢慢養成公德,這沒什麼問題,我們現在的教育本身也有這方面的內容,盡管重視得不夠,應該會慢慢變好。
需保護措施與教育機制並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李興國
需保護措施與教育機制並行
文物是歷史的記憶,亂刻亂畫破壞文物,本身是不該做的事,那些文物放了幾百年、上千年,沒人去刻,偏偏就你在上面留下名字,別人都是傻子?不是這樣,國民素質的提高、公共道德的養成,是一個社會必須重視的事情,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地工作。
國民素質的提高是一個長期而持續的過程,需要長時間持續不斷地培訓和培養,建立更好的社會環境,樹立更好的公德意識,在這方面我們做得還不夠,不是做得少,而是持續性不夠。在文物上亂刻的人,其實大部分都不是有意破壞,更多是一時興起隨手而為。現代旅游的人非常多,必然會有一些人教育程度不足,他可能根本不知道這東西是文物,是不能刻的,因此就得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有相應的教育機制。
保護文物應做“事前諸葛亮”
長沙晚報 陳強
保護文物應做“事前諸葛亮”
對游客不愛護文物的不文明行為,理所當然應予以譴責,對故意在文物上亂刻亂畫的個別游客,還應該依法追究責任。但是,作為文物的管理者,是不是也應該反思,是不是應該對管轄區的文物採取更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類似不文明行為再次發生。
在當前旅游景點文物屢遭少數不文明游客黑手的情況下,一些景區對文物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很有必要,絕大多數游客也能夠理解。畢竟瞻仰文物用的是心,而非親手去摸,更不可刻上“某某到此一游”。
對文物疏於保護,非要等文物被損毀再去報警追責,即使追查到違法責任人,即使對違法者進行嚴厲的處罰,對被損毀的文物也於事無補。保護文物,與其做“事后諸葛亮”,顯然不如做“事前諸葛亮”。
用法律和問責利器介入文保
央視評論員 王健
用法律和問責利器介入文保
文物保護單位常常在“父母官”眼中成了“二等公民”,在極端案例中,文物保護工作還被視為發展經濟的“攔路虎”,在沖突中經常為商業利益讓路。文物保護工作步履維艱,這就需要強有力的外力介入,為“文保”工作打氣撐腰。兩把利器將改變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第一把利器是“法律”。當前,《文物保護法》對毀壞文物做出諸多規定,但現實中“有規定、無執行”的狀況依然存在。與此同時,法律規定的處罰標准依然過低。因此,加強法律的約束力和震懾力,是不可回避的課題﹔第二把利器是“問責”。對於在管理中長期忽視文物保護的干部和部門,果斷運用問責的武器,必將有利於扭轉現狀,改變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記者 馬嘉會 張茜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