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徐利明:
以法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现代国家构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但在均等化、社会化等方面尚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服务效能方面,存在“两低”现象,即基层文化平台利用率较低、公共文化产品社会化程度较低;在人才方面,结构不尽合理,存在“两少”现象,即基层文化人才偏少,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比例偏少;在平衡发展方面,存在“两不”现象,即城乡之间不平衡、区域之间不平衡。
我们应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为基准,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形成与“中国梦”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
为此,我建议以法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法规体系、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
以需求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数字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产品供应方式从传统向现代科技的转变。
以示范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创新试点和应用示范,打造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高质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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