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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兵铠甲:唐代纸做 宋代出五色

2015年08月27日16:42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古代:铠甲如何壮军威

  宋代铠甲穿戴展示图

  宋代华丽的“五色介胄”

  宋代的军戎服饰分为两种,一种是实战的铠甲,另一种是仪卫礼服。实战铠甲中,用铁制作的叫铁盔、铁铠、铁甲,用皮制作的叫皮笠子、皮甲。欧阳修有诗云:“须怜铁甲冷彻骨,四十余万屯边兵。”(《晏太尉西园贺雪歌》)

  宋代铠甲有很多种类,如金装甲、长齐头甲、短齐头甲、金脊铁甲、连锁甲、锁子甲等,而且铠甲的组件较多。《宋史·兵志》记载:全副盔甲有1825片甲叶,分为披膊、甲身、腿裙、鹘尾、兜鍪等部件。

  这些铠甲的部件用皮线穿连起来,一副铠甲重50斤,将士们穿戴如此沉重的铠甲打仗,行动不便。因此,宋代也生产轻甲。轻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皮甲,它主要用于铁铠甲臂肘间的连接,既增加了铠甲的灵活性,又能减轻分量;还有一种是纸甲,它用柔软的纸捶打制成,这些纸叠加起来,厚度达到三寸,表层盖上布料,再订上钉子固定,如遇雨水,纸甲浸湿后,连射出的箭和鸟铳打出的子弹都不能穿透。这些轻甲和铁铠甲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了宋代将士的铠甲在灵活性与安全性的矛盾。

  除了布甲和纸甲,宋代还有一种特色的轻型铠甲:依仗甲,它也被称之为“五色介胄”。《宋史·仪卫志六》记载:“甲以布为里,黄 表之,青绿画为甲文(纹),红锦缘,青 为下羣,绛韦连膺,金铜铁,长短至膝。前膺为人面二,自背连膺,缠以锦腾蛇(锦带)”。意思是说,宋代仪卫中的军士所穿的这种甲胄,形式是仿军士的,只是用黄 (粗帛)为面,用布作里子,用青绿色画成甲叶的纹样,并加红锦缘边,以青 为下裙,红皮为络带。这种甲胄刚好到人的膝盖,前胸绘有人的面目,从背后至前胸缠以锦带,并且有五色彩装。由此看来,依仗甲的外表装饰非常华丽。

  《宋史·仪卫志》记载,宋代铠甲的颜色,有黄、青、朱、白、黑、金、银等色,至于仪仗用的绢甲,色彩比唐代更加丰富。元丰年(1078年-1085年)后,宋代公服的颜色做了调整:四品以上改为紫色,六品以上改为绯色,九品以上改为绿色;私服则是根据各种不同的织锦来区分品级,衣服的色彩经常变化。宋代将士们的服色,除了九品制官服颜色不能直接使用外,其余各色都能使用,服色以青、白、朱、黑、黄(淡黄色不能用)为主要色彩。

  明代出现“V”字领铠甲

  明代将士的军戎服装,式样如同唐代的窄袖宽袍。其中,有一种特别的军服:袍子无领、无扣、右衽(左前襟掩向右腋系带,将右襟掩覆于内叫右衽),裹襟与外襟在前身重叠时大幅交叉,以勒帛和腰带在胸前和腰部系束,这种军服多为品级较高的将帅使用。低级别军官的军服,后衣较短,没有胯袍,衣服衬于铠甲内,穿铠甲时一般只穿身甲和腿裙,戴凤翅盔、幞头、巾和小冠。这种军服,多见于侍卫所穿的服饰。

  明代是重型铠甲和轻型铠甲地位交替的时期。重型铠甲是为了增加抗冲击力,提高保护性能,但重型铠甲穿着笨拙,不便于实战,逐渐被淘汰。

  另一种轻型甲——绵甲便应运而生。明代的布面甲从元代继承而来,制作方法分为两种,一种以布为面里,中间缀以铁甲,表面钉甲钉;另一种制作方法就是绵甲,它经过特殊工艺做成,绵甲柔软、轻巧,在表面还缀有大量的铜甲泡和铁甲泡,轻便灵巧,蘸湿后还可以抵御初级火器的射击。

  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明代的铠甲在设计、制作中也注意了时尚化。通过一些领子的设计,体现铠甲的时尚元素,比如在明代就出现了潮味十足的“V字领”、 镂空式护耳等“时尚元素”。

  明代的铠甲以金、银、黑色为主,明洪武初年,守边军士穿着棉袄,旗手、卫军等穿红绊袄,这种战袄有红、紫、青、黄色四种服色,它作为区分不同兵种的依据。

  明代后期,因为绵甲以缎布为冕,色彩较多,所以绵甲的颜色也多种多样。不过,幞头颜色仍是黑色。

  明朝的戎服以红色为主,还有红笠军帽,正德年间设东西两官厅,其都督江彬戴的正是红笠。《明史·舆服志三》说,戎服因“武事尚威烈,故色纯用赤”,间以紫、青、黄、白等颜色作为配色。

  明代很重视军事检阅和礼仪仪式,出现了专门的礼仪铠甲。检阅军队或进行礼仪展示时,从事仪卫活动的侍卫官戴凤翅盔、锁子甲;锦衣卫戴金盔甲;将军着红盔青甲、金盔甲、红皮盔戗金甲和描银甲等。将军、锦衣卫都腰悬金牌,持弓箭矢、佩刀,执金瓜、叉、枪。礼仪铠甲色彩鲜艳;兵器明亮锋利,在阳光下闪着金光、银光;将士们仪表堂堂,气势壮阔,威风凛凛。

  清代明黄缎绣金龙绵甲

  专用于检阅军队的清代帝王铠甲

  生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凭借祖传的“十三副铠甲”起家,最终建立了清王朝。女真族是马上的民族,擅长骑马搏斗,对于铠甲自然重视。

  据《清会典》记载,清代甲胄分为明甲、暗甲、铁甲和绵甲等几种。前三种属于带甲片的铠甲,多指铁甲;后一种则是布面甲,不用甲片,以棉絮即缝制厚实的布质纤维层为里,表面缀有甲泡,用来阻挡敌人射出的弓箭。

  清代中后期,铠甲逐渐以绵甲为主,它用缎布做表面,因此颜色较多。早期的八旗以红、白、橘黄、蓝为基本色,配上相互错开的四色镶边,组成八旗服色,并根据服色确定旗名。

  八旗的铠甲颜色也各不相同,正黄旗通身黄色,镶黄旗黄地红边,正白旗通身白色,镶白旗白地红边,正红旗通身红色,镶红旗红地白边,正蓝旗通身蓝色,镶蓝旗蓝地红边。武官九品的暗甲、绵甲上还用彩线绣上蟒云、莲花灯图案,样式精美,色彩艳丽。

  清代帝王除了有为御驾亲征提供保护的铠甲之外,也有专用于检阅的铠甲。清代前期帝王的铠甲实用性非常强,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都是亲临前线,指挥作战。到了清代中后期,皇帝御驾亲征也只是形式上的亲征,皇帝有禁卫部队的层层保护,非常安全,铠甲的保护性功能逐渐消失,此时的皇帝铠甲更注重装饰性。

  故宫博物院保留着清代乾隆皇帝检阅时所穿的大阅甲:明黄缎绣五彩朵云金龙纹和海水江崖纹的绵甲。此甲属于礼仪铠甲,甲的周身用了很多黄金材料,用料考究,制作精美,突起的纹样具有浮雕的效果,彩云金龙等纹饰,彰显出皇帝的威严。《大清会典图》中记载了清代12种铠甲,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皇帝大阅铠甲,由此说明清代对于皇帝大阅(检阅)是非常重视的,皇帝所穿的戎装也是专门用于检阅军队。

  此外,《大清会典图》中规定的第11种铠甲,即护军校、骁骑校、前锋、护军等禁卫武官所穿的铠甲,均为绵甲,它们主要出现在皇帝大阅这一特定场合,也是礼仪铠甲。(文/黄强 服饰史专家)

  补白

  中国古代阅兵面面观

  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长河里,军事史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阅兵的记载,阅兵作为传统军事仪式,从最初的田猎发展演变至今。

  最初的阅兵来源于田猎演习之礼

  西周时,以狩猎方式进行军事训练已成制度,一年四季都有军事训练和演习检阅。依据《周礼·大司马》记载,军事训练是按四季分述的,每季又分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教练和检阅之礼,后半部分是借用田猎演习之礼。

  武王伐纣之前,在孟津组织军事演习,吸引了多个诸侯国加盟,史称“孟津观兵”,这是历史上比较早的规模较大的阅兵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承袭了西周时期军队训练制度,但从春秋中期开始,军事训练出现专门化趋势。秦王朝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帝更加重视军事训练与校阅,秦始皇兵马俑以高度逼真的艺术手法再现了秦朝阅兵的场景。

  西汉时,常举行各种规模的军事演习,对军队进行校阅、考核。无论是中央军还是地方军,大体上每年秋季都要举行一次。据《汉书》记载,由于训练及校阅制度的有效实施,汉初的军队具备“轻车突骑”、“劲努长戈、射疏及远”等技能,逐渐形成对匈奴作战的优势。

  曹操曾多次考核多兵种合成训练

  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曾实施“讲武”的措施,不仅训练士兵的体力和技艺,还强化战术合成训练。东吴建立了检阅制度。魏国则建立治兵制度。曹操曾多次治兵,指挥受阅部队,对多兵种的战术合成训练进行检阅考核。

  两晋期间也比较重视军队的训练,各军除了演习队列阵法外,还要进行实战演习。南朝时注重对水军的训练和检阅,玄武湖是南朝各代训练水军的场所。北朝则出现了军阵双方对抗性演习。

  阅兵是唐代训练的重要形式,《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中记载了当时军事训练的思想和方法,首先是循序渐进,分等教练,再就是大将军检阅,最后就是皇帝大阅。这样常规的阅兵几乎每年都举行。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赵匡胤注重禁军的教育训练。北宋前期太祖、太宗各朝,将“大阅”(亦称大教)安排在八九月份进行。之后,禁军的“教阅”逐步形成了“毋过两时”(春秋两季)的制度。南宋对军队的训练也很重视,并制定严格的法规予以保障。宋高宗建炎元年,颁行枢密院“教阅法”,“专习制御摧锋破敌之艺”。

  每隔三年清朝总理大臣出海校阅海军

  元朝时骑兵为主要兵种,因此阅兵主要是检阅骑兵的马术以及对弓箭、马刀、标枪和战斧的使用。

  明朝的阅兵, 每年年终考阅一次,三年大阅一次,也称“小阅”和“大阅”。朱元璋十分重视部队的训练,他颁发《教练军士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军事训练的质量。

  清代的“简阅”又称校阅,是王公大臣或督抚定期检验军队的制度。早在天聪年间,皇太极就曾举行过大阅。此后,乾隆、嘉庆等皇帝阅兵的记载不断出现在各类文献中。

  清代大阅的地点,主要在南苑、卢沟桥、玉泉山、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畅春园等地。除皇帝亲自阅兵外, 清代还形成了多种阅兵方式, 其中之一就是钦派检阅,它由练兵处、兵部、陆军部奏请皇帝, 钦派知兵大臣数员前往阅兵。宣统三年(1911),监国摄政王载沣就于德胜门外的镶黄旗、正黄旗两旗校场检阅了皇家禁卫军。

  清末,朝廷深感海防的重要,痛下决心对旧式水师进行革新。1888年12月17日,北洋水师成立。据《北洋海军章程》记载:“每逾三年, 由总理大臣海军事务衙门下至于王大臣请旨特派大臣, 会同北洋大臣出海校阅一次,或由王大臣与北洋大臣亲自出海校阅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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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鲁婧、董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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