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桥寨村村民在当地发现两块清代“爱民碑”。这是继当地文物部门在2010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雍正爱民碑”之后的又一次发现。
据了解,“雍正爱民碑”立于清雍正七年,碑为青石质,高96厘米、宽63厘米、厚约6厘米,碑座高约30厘米。石碑一面刻有碑文,碑文核心为“遵奉文武各,严禁索需示”,上部分为魏碑体阳刻,下部分为楷体阴刻,大部分文字尚可清晰辨认。可惜该碑已断裂为两截,缺失了1/5的内容。
近日发现的两块清代“爱民碑”碑文题文年代记载分别为清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十六、清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初十。碑身均为长方形,碑身大小和碑文字体与“雍正爱民碑”一致。这两块石碑保存较为完好,碑额处均刻有“永定章程”4个阳刻大字,字体工整、书法隽秀。
根据碑文辨认,这3块“爱民碑”记载着清政府禁止当地大小官吏在少数民族地区乱征苛捐杂税、无序摊派军饷的条令,甚至有涉及要求官吏入乡办事自带伙食、不滋事扰民等内容。(湘 文)
(责任编辑:鲁婧、董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