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全國共有幾十個不同規模的書法展,各省份、機構舉辦的書法展更是不計其數。在展覽評比以及后續利益的驅動下,一種“展覽體”書法蔚然成風。
所謂“展覽體”通常以“炫技”為第一要義,作品尺幅巨大、色紙拼貼、字體多為小行草、印章繁多,這類作品重設計輕筆墨,甚至有熟諳展覽評選之道的業內人士稱,想在展覽中脫穎而出,寫好字只是成功25%。展覽體的出現與書法藝術創作的初衷相背離,而為了迎合市場與展覽而衍生的看似漂亮的“展覽體”也必將不會長久。
展覽熱催生“展覽體”
書法家李剛田把近代以前的書法稱為“書齋時代”,當下書法作為一個獨立的藝術門類,進入到全新的“展覽時代”。在書齋時代,書法不僅僅是一種技藝,更體現書者的學識修養、品格的高下,所謂字如其人便有這層含義。那時候書法重視過程,通過筆墨抒情、言志、怡性、養生。通過自然書寫的過程,通過所書寫的文辭達到“修身”的作用,對於書法作品的認識及價值判斷也不僅僅在於形式美。
當書法作品進入藝術品市場,價格成為衡量藝術性的標杆,展覽隨即成為提高作者知名度的渠道,怎麼在展覽中脫穎而出則變成書法創作中首先要考慮的因素。
有圈內人士總結出當代書法展的獲獎因素,其中重要一條為“創作作品要以形式為先,先形式后筆墨,先確定形式設計,再加筆墨配合,寫好字只是成功25%。字數要達到一定的量,要大氣、大尺幅,筆墨要壯觀。要抓住表現機會,使作品盡可能復雜化,最好有顏色,印章要豐富”。書法講究字外功夫,所謂字外功夫本應指文學修養、個人修為。而“展覽體”的字外功夫則是形式,這種形式與藝術本身關聯不大。所指的成功也只是在展覽中做到引人關注,而作品的藝術內涵甚至當作品離開特定的展廳還能不能為人所想起可以忽略不計。
“現在有很多展覽,有些展覽看了一幅字就可以走了,因為整個展廳裡的作品幾乎雷同。”張志國說,對於滿是“展覽體”的書法展他是不會去看的。
“展覽體”既無格調也無意義
真正好的書法作品應該是大幅可視,小幅宜讀,書法的舞台也不僅僅是展廳。“與傳統書法不同,當代書法逐漸成為‘展廳書法’,是挂在牆上遠觀的書法。很多人認為張揚個性、具有形式感的筆墨表現才能在作品對比之間凸顯出來。為了吸引眼球,作品尺幅越來越大,突出藝術形式漸漸成為創作的首要目的。”李剛田說,“面對這樣的作品,當人們走出特定展廳之后,很少有作品能給人以深刻印象和回味空間。”
從古至今,書寫被看做是記錄的工具,不會被標價出售。在張志國眼中,能夠流傳下來的作品,都有著深厚的文化學養,每一幅作品都是有感而發,隨性而作。技法固然重要,但比技法更重要的是文化內涵。“現在的書法展上存在一個非常不好的現象,就是以技法衡量作品,而不是在藝術層面上衡量作品。相比繪畫,書法的表現形式較為單一,所以書法家辦展是很難的。在創作題材上大多為唐詩宋詞,可是要看唐詩宋詞何必去書法展呢?在字體上,如果是單一字體看一幅也就夠了。如果是多種字體,則需要作者有很高的書法造詣,以及文學修養。很多老書法家一輩子隻辦過一兩次展覽,一方面說明他們對藝術的嚴謹,另一方面也說明書法展的要求很高。”張志國說,“展覽本身是件好事,但為了迎合展覽而生的‘展覽體’既無格調也無意義,就好像一陣風,吹過之后什麼也留不下。”
“展覽體”導致市場難長久
對於“展覽體”書法,張志國態度鮮明。“無論書法還是繪畫,形式雖有不同,但都應是有感而發。為了應對展覽而衍生的‘展覽體’我絕不提倡。展覽可以使作品快速面世,但展覽本身要展出的是藝術成就,一切為了迎合市場的行為所得到的名聲或者利益都是短暫的,這種做法並不明智,最終影響了大眾審美,造成書法市場的虛假繁榮。除了對市場的影響,‘展覽體’對於作者個人也毫無益處。”
當獲獎形式成為后來者的模板,盡管在形式上不斷求新求變,創作的意義也難免扭曲。可以想見,參展者要絞盡腦汁打探評委的組成,揣摩評委的口味,研究流行風尚,同時還要想著一旦入展或獲獎,自己將得到的利益和名聲,在這種心境下創作怎麼能隨心隨性?這樣的作品在拿出展廳后,毫無生命力也就不難理解了。
同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的陳海良指出,書法作品不應是為了展覽而展覽,還要承擔審美品位和社會功能,如何美化人們的生活,怎樣能夠融入到現代的家居、現代的工作氛圍當中,反映個性才情的作品才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展廳不是創作所展現的惟一空間,它應該是我們文化生活的一個部分,一個特殊的場合,我們要以展廳來體驗創作的成果,而不是以展廳的規劃來規劃我們書法的未來。
北京商報記者 傅瑪麗/文 宋媛媛/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