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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羨林故居盜竊案被告被曝無罪:法院仍在審

2013年03月04日08:0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季羨林故居盜竊案的被告人王如,在經過法院審理后被認定無罪,目前已經被釋放。審理此案的市一中院對此澄清稱,此案正在審理中,並未結案。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2013年2月17日,王如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同時被宣告無罪釋放”。記者隨即與季羨林之子季承老先生取得聯系。“我不知道這個事情啊,我也是剛去買的報紙”,季承老先生告訴記者,他聽說此事后,馬上叫人出門買報紙,看到王如被無罪釋放的消息,他既震驚又憤怒,“我現在不知道這個是真的假的,既然媒體曝出來,應該就是真的吧,我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我現在還沒想好要怎麼做,但是我一定會採取相應行動”,季承表示。

  此案由市檢一分院公訴,由市一中院審理。記者又向這兩院進行核實。

  報道中稱,“記者了解到,法院基本採納了王如的辯護人的意見,而檢方最終撤回了對王如的起訴”。對此,市檢一分院的外宣部門表示,並不知道有此事。報道中稱,“2013年2月17日,王如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同時被宣告無罪釋放”。對此,市一中院宣傳部門表示,經與承辦此案法官聯系,對方表示此案正在審理中,並未結案。

  事后,記者接到了季承老先生的電話,他表示自己就此事給承辦法官本人發了短信,法官給他回了電話。“法官跟我說的原話就是,這個案件我們還在審理中,怎麼就無罪釋放了?至少我不知道這個情況”,季承表示,這樣看來,王如被釋放一事是子虛烏有,“人家承辦這個案件的法官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是真的?”季承表示,此事令他感覺莫名其妙,心情忽起忽落。

  昨天晚上,王如的辯護律師裴律師稱,被宣告無罪釋放的說法她是聽王如說的,但她沒有見到法律文書。記者想詢問王如的聯系方式,裴律師表示不方便,稱王如會在其認為合適的時機出來說清此事。

  ■案件回放

  2009年12月的王如盜竊季羨林古籍文物案,於2011年5月進行了一次審判。后王如於2012年2月左右,被取保候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上8點,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採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海澱區北京大學朗潤園13號公寓201號季羨林故居內,秘密竊取各種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鑒定價值共333萬余元。案發次日中午,季羨林之子季承向警方報案。王如得知后,又伙同方咸如將盜竊來的財物轉移藏匿。

  5天后,海澱警方通報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2011年5月11日,王如出庭受審,法庭稱將擇日宣判(本報曾報道)。后2012年2月20日,一中院法官告知季承,王如和方咸如二人已被取保候審。(記者 孫思婭)

(責任編輯:孫石磊、赫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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