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木版年畫 杜乃民 攝
新絳木版年畫 杜乃民 攝
為了非遺項目申報后的“名號”之爭,研究了數十年新絳木版年畫的郭全生與藺永茂不僅影響到非遺本身,還使得兩位朋友因“非遺”傳承人之爭反目,直至對簿公堂。
一審判決郭全生給付原告藺永茂墊付人民幣1000元,賠償原告藺永茂申遺支付費用5346元,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1日山西省新絳縣人民法院傳來消息,該案二審已審結,維持了原判。
新絳木版年畫傳承受重視
新絳,古稱絳州,是一座歷史文化名城。這裡蘊藏著無數的民間藝術珍寶,“新絳木版年畫”便是其中之一。
而目前隻有為數不多的民間藝人掌握這一工藝,其作品也散見於村鎮集市。尤其是近代印刷技術的興起,傳統的民間工藝面臨新的挑戰,傳承和發揚中華民族民間工藝顯得尤為迫切。為使這一具有絳州特色的民間工藝得到傳承,新絳縣委、縣政府積極發掘、整理,並會同專家學者共同研究保護方案。
2007年冬,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馮驥才來到新絳,他希望全國18個木版年畫獨立產地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后,再聯合打包向聯合國申報世界非遺,新絳木版年畫是他此行考察計劃之一。在新絳,馮驥才提出盡快組織一次田野調查,對新絳木版年畫的歷史、現狀做一次系統的梳理。
很快,中國“新絳木版年畫”搶救保護工作專家座談會在山西省太原召開,馮驥才看過了絳州文化研究所所長藺永茂會上展示的200多幅古版年畫后認為,新絳木版年畫應自成一體,獨立於平陽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