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文物局與海關總署聯合主辦的“國門法眼——中國文物進出境管理60年成果展”在中國國家博物館[微博]落幕。此次展覽主要反映自1952年第一批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成立以來的60年間,我國文物進出境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與經驗。60年來,在文物、海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上百萬件珍貴文物被禁止出境,文物走私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在國際文化交流日益頻繁、文物流通日益活躍的今天,文物進出境管理工作正在顯現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文物流失是國人心中永遠的痛
鴉片戰爭以來大量文物的流失,是中國人心中永遠的痛。自1860年以來,圓明園、紫禁城、敦煌莫高窟、安陽殷墟……這些記載著中華民族歷史密碼的文化重地,不斷地成為國外文物大盜和文物販子的“淘寶樂園”。大批珍貴文物被劫掠出境。據不完全統計,安陽小屯出土的近20萬片甲骨,有近3萬片流失海外並被12個國家和地區的博物館及私人收藏。
針對舊中國文物嚴重流失的局面,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布了《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這是新中國最早頒布的全國性文物保護法規之一,標志著舊中國文化遺產任人劫掠的屈辱歷史徹底結束和我國依法行使文物出境管理工作的開端。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說:“建立文物進出境許可制度是世界各國防止本國文物流失的通行做法。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及時建立了文物進出境管理制度。自1952年起,我國陸續在天津、上海、廣州、北京設立文物出境鑒定機構,對文物進出境實行嚴格管理。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遏制了文物大量流失的狀況。”
廣東的鑒定專家容庚、商承祚﹔天津的韓慎先、顧德威、劉光啟﹔上海的顧廷龍、吳瀛、沈邁士、尹石公、徐森玉、謝稚柳……20世紀50年代,一批出身於金石世家或古玩行業的文物鑒定專家,成為出口文物鑒定的“把關者”。據統計,當時他們挽救的文物超過了辛亥革命以來流失文物的總和。
文物走私呈現大型化、集團化、隱秘化、多樣化特點
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文物的進出境出現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一方面,為滿足對外文化交流的需要,文物出境展覽和私人攜運文物進出境的情況越來越多﹔另一方面,國際市場對中國文物的巨大需求,刺激了國內的文物犯罪,一時間盜掘頻發,走私猖獗,暗潮涌動,並且在全國迅速蔓延。
1993年,甘肅禮縣大堡子山一帶,盜掘古墓非常猖獗,最多的一天盜掘古墓者多達2000多人,甚至晚上打著燈籠火把盜掘。這個事后被証明是秦人發祥地秦公墓所在地的國寶級文物在短時間內出現在美、法、英、德、日等地的博物館及拍賣市場,品位之高,數量之多,外流速度之快,令國人瞠目結舌,痛心疾首。“全世界都知道這個東西是從你這裡流失的,文物所有的元素特征都顯示這是中國的,但你卻拿不出証據來証明。”宋新潮說。
嚴峻的形勢使加大法律制度建設提上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文物出境鑒定管理辦法》、《關於加強文物出境鑒定機構建設的通知》、《海關總署、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出口監管的公告》等一系列法規和政府規章陸續出台,構建起我國文物進出境管理的法律框架。
1993年6月,國家文物局開始組織首批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考試。截至2011年,已經組織13批責任鑒定員考試,共授予133人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資格,他們是我國文物進出境審核的中堅力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文物走私犯罪手段不斷升級。2000年11月10日,上海海關在對一名外籍旅客委托報關的分離運輸出境行李進行檢查時,發現有未經申報的走私出境文物798件,其中古錢幣種類齊全,包括了從商周至民國的歷代錢幣。這是上海海關在行郵渠道查獲文物走私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件。
21世紀以來,大批海外的中國文物回流,私人攜運文物進出境激增,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日趨繁榮。為適應這一形勢,2007年4月,國家文物局發布新的《文物出境審核標准》,這是1960年文化部、對外貿易部發布《關於文物出口鑒定標准的幾點意見》及《文物出口鑒定參考標准》以來,文物進出境審核標准的一次最重要的調整。這次出境標准的調整最重要的變化是將乾隆六十年(1795)主要標准線改為了1949年,將少數民族文物出境線劃定為1966年。此外,《審核標准》又規定了16大項各類文物的具體出境標准,較1960年制定的出境標准總體時間下延,保護力度大大加強。
在最近幾年查獲的文物走私案件中,80%以上以郵遞、旅檢和快件渠道案件為主。從個人攜帶少量文物發展到通過集裝箱夾藏,文物走私呈現出大型化、集團化、隱秘化、多樣化的特點。文物、海關部門也不斷改革,從對進出境旅客攜帶物品的檢查,延伸到對郵遞、海陸空托運等各種運輸途徑的監控。特別是通過採用高科技檢測儀器和信息化管理系統,查獲了一批利用網絡和高科技手段走私文物的新型文物犯罪案件。
看好國門比事后追索更重要
“大門都沒有看好,別人進進出出把國寶都順走了,我們該如何抱怨?以前流失的文物追索有難度,現在還在不斷地流失,這就是我們面臨的現狀。”說起文物進出境管理這一令人糾結的話題,宋新潮一臉的嚴肅。
目前,我國已經加入《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約》,為開展國際合作,打擊文物走私,追索流失文物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
1998年從英國成功追索3000多件走私出境的中國文物。
2001年從美國成功追索被盜掘的五代王處直墓彩繪浮雕武士石刻。
2011年3月11日,美國將收繳的14件非法流入美國的疑似中國文物移交我國。
美國是世界上最主要的中國文物進口國之一。1998年,美國政府在有關國際公約的框架下,開始與中國政府商簽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的雙邊協議,經過多輪磋商,雙方最終於2009年1月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對舊石器時代到唐末的歸類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跡雕塑和壁上藝術實施進口限制的諒解備忘錄》(簡稱《諒解備忘錄》)。自《諒解備忘錄》簽署以來,國家文物局、海關總署、公安部等職能部門密切協作,在嚴格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和打擊盜竊、盜掘和走私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等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宋新潮親自參與過一次追索文物的行動。“2006年2月,中國駐丹麥使館接到丹麥警方的通知,稱他們在哥本哈根市查扣了一批來源可疑的中國文物,希望中方能夠派出專家進行鑒定。我和著名的專家孫機先生一起去了丹麥,發現了一個灰陶象上有寄寄老人的款識,當時陝西省西安市博物館內就有同款識的藏品,可以証明是同一個墓葬出土的文物。丹麥警方予以認可,它回歸了祖國。”
但成功的畢竟還是少數。
“文物追索的訴訟涉及許多有待判定的事實與法律問題,包括文物來源地、原所有權的証明、流失文物落腳處和持有人的確切証據、文物的相關圖文資料與各方專家的認証報告、持有人是否履行審慎義務的判定、訴訟時效的審查、請求國文物法的審查、沖突規則的適用等等。”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李健民說,“所以,與其忙著追索,不如看好自己的國門。”
據介紹,目前海關的抽查率僅僅能達到10%。有業內人士形象地稱當前的文物走私活動如同“鴨子鳧水”,在表面的平靜之下,仍然暗流洶涌。“雖然我們一直在努力,但沒有充分根據可以得出文物走私在減少的結論。”李健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