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的網上交易量目前到達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水平。去年11月份佳士得在線拍出愛德華·霍珀的作品《十月的科德角》(1946年),成交價為960萬美元,這個價格刷新了藝術品網上拍賣的記錄。然而,對於網絡交易詐騙的擔心也在同步增長。
去年11月份,在迪拜召開的為期兩周的國際電信世界大會上,來自不同國家的代表們紛紛把對互聯網秩序的監管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之后,這個問題更是引起了持續的關注。
藝術市場也注意到了網絡詐騙的危險性。但是很顯然,對於藝術品網上交易來說,僅僅確認一件作品的真實性並不足以解決問題。
盡管很多藝術機構,像紐約的考爾德基金會和倫敦的“可移動文物計劃”,都在為監測網絡上的贗品而付出努力,但是警察局認為這不是最根本的舉措。
“人們經常忽略一點,對於網絡交易欺詐的管控並不等於鑒別一件作品的真偽。錯誤鑒定、抄襲和偽造,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處理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對於警察來說,最核心的問題就是確認是否存在違法交易。”倫敦警察廳藝術品和文物組的前負責人弗農·拉普利說。
在網絡交易中,很多藝術品(包括真品)的文字描述都是比較含糊的,一旦發生問題,要想証明賣家試圖欺騙買家,就變得很困難。舉個例子,一件作品被表述成“署名畢加索的作品”就比描述為“畢加索的作品”需要更多的証據來証明其真實性。
收集証據也是一項難題。網上交易的賣家一般都是匿名的,並且擁有多個賬號。很多調查都是因為最后發現犯罪分子居住在境外並且不受國內相關司法組織的管轄而白白浪費時間。追查拍賣賬號與其代理銀行交易之間的聯系,以及追蹤受害者,也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並且可利用的資源有限。
“一旦發現問題的復雜性,例如很多案件的嫌疑人可能在境外,或者是匿名的,你就不大可能使案情取得進展。”英國律師理查德·曼德爾說,“接著,案件因此而不能起訴,這種情況是不僅使人們對網上交易的信任度降低,也影響了司法調查的效力。”
當犯罪分子不隻將網絡作為出售假冒藝術品的唯一平台時,一般就有可能獲得確鑿的証據証明犯罪事實的存在。例如,去年由於偽造藝術品而被判處兩年監禁的威廉·芒福德,就是由其同伙在易趣網(eBay)上和拍賣會上同時出售這些偽作。而當犯罪分子隻通過網絡出售假冒藝術品的時候,雖然犯罪行為真實發生了,但是很難取証。
2010年,在英國有一起成功破獲的詐騙案件,讓犯罪分子李·帕克和格蘭特·錢普金斯·霍華德俯首認罪。這對搭檔在易趣網上出售班克斯的偽作,至少獲得違法收入5.6萬英鎊。他們被判處12個月的緩刑以及社區服務作為懲罰。“我們很難消除這起詐騙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因為作品以較低的價格大量賣出,這將引起 ‘連鎖反應’。”此案工作人員曼德爾說。
出售偽作並不是犯罪分子利用網絡藝術品市場的唯一方式。他們還利用這個平台進行非法洗錢——獲取報酬但是並不真正交貨。還有一種廣泛使用的詐騙手段,就是假拍,賣家自己利用其他的賬號競拍,為的是哄抬價格。
易趣網的一位發言人說:“犯罪活動和假冒商品在易趣上都是不允許的。我們已經建立起一套適當的機制,以確保我們掌握正確的信息,將引起注意的可疑商品提前從銷售列表中清除出去。我們也和執法部門密切合作,積極為他們傳遞信息,為違法活動提供証據。” (中國文化報 賈昊霖 編譯)
來源:《藝術新聞報》(The Art News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