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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文物回流:不要国宝炒作

韩少华

2013年07月09日09:28    来源:东方早报    手机看新闻

  6月28日法国皮诺家族捐赠圆明园青铜鼠首兔首的仪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微博]举行。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当然值得高兴,但国博副馆长陈履生[微博]面对媒体的采访时也表示:“属于圆明园故物的兽首不能称之为‘国宝’,并不是说它不具有历史价值和特别的社会意义,只是说社会将其称为‘国宝’欠妥。”

  正是这同样两件圆明园兽首于4年前在法国巴黎的一场拍卖会上曾被哄抬至共3149万欧元的高价。看似价值过亿人民币的市场行情,让兽首在“流失海外文物”之外,居然又得以蒙上了一层“国宝”的光环。此事件后,现已故世的文物、古建专家罗哲文当时曾对《东方早报》表示:“其实圆明园兽首根本算不上国宝,它的真正价值也就是数十万元(人民币)而已!叫出这么高的价格,谁买谁是‘冤大头’。”这个“冤大头”就是此后立刻现身并拒不付款的蔡铭超[微博]。无论是他的所谓“搅局”或以“无法收货”为借口,都抹不去的事实是:其人将兽首抬至约1.5亿元人民币一个的价格并使之成为公众关心的焦点。

  作为庞大的圆明园建筑无数构件之一,圆明园大水法中的12生肖本身价值并不重大,其工本、工艺等并不特别,也就是喷水龙头而已,按罗哲文的说法:“相比现藏于北京大学等处的圆明园文物华表等,兽首工艺相对比较粗糙,现在在北京、广州等地的一些小工厂都可以制造出来,艺术价值可以说并不高。”然而,其价格居然超过了大部分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古代艺术品,很明显,其价值与价格是不相符的。亦有信息表明,蔡铭超抬价行为的背后,有台湾地区某些利益集团的影子。

  对文物的定义中本无价格方面的因素,它仅指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有了文物市场,文物才有了价格,而一旦市场受到操纵,金钱或许会抹杀文物固有的价值。目前,更有人将文物视作金融产品,把拍卖场变成价格炒作的战场,这最终恐怕会导致“流失文物”变味成“很值钱的国宝”,以可用数目字来计算的价格偷换了具有象征性且不可量化的文化价值。

  对于“国宝”,陈履生所提出的观点是:“应该具有普遍性的文化认同,是历史积淀后的文化共识。其中最重要的是能够反映国家文化内涵的核心价值观,能够表现中华民族文化的杰出创造,能够代表一个时代文化和艺术发展的最高成就。”在他看来流失海外的文物一上拍卖会就被称为“国宝”的后果会哄抬了其市场价格,并恐怕会影响了中国政府对流失文物的追讨,“基于国际友谊的文物回归,是一个回归渠道。中国也有过通过拍卖追回文物的先例。但这些并不是核心。毕竟拍卖是一种比较有限的方式,跟大批流失文物相比,这只是极小一部分。”

  不约而同的,曾表示“‘国家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流失海外的圆明园兽首等被掠夺文物、非法出境的文物”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也在近日强调:“对于那些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中国政府将保留追索的权利。”

  事实上,就在2012年年9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和人类学博物馆同意就其1966年购买的24件古代特洛伊金饰向土耳其方面提交永久借出的证明,以换取继续使用在土耳其设立了几十年的考古站的许可。而土耳其方面曾在此前威胁吊销一家德国考古机构的许可,迫使德国方面不得不归还了曾宣称拥有的一尊斯芬克斯像。而中方也曾有过成功追讨文物的先例,那些失而复得的文物无不比兽首更具学术和艺术价值,而之所以能形成有效追讨,则是因为充分的学术基础和法律依据。

  买赃同样是犯罪,对于认定为被掠夺的文物,“买”并不妥当。如果还要借机哄抬其价格,则无异于让文物再蒙上一层耻辱。值得警惕的是,近日又有关于圆明园龙首或现身的报道……

  (作者系《东方早报·艺术评论》编辑)

(责编:赫英海、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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