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出境谁来把关?
遴选标准的混乱之外,事实上,这样的一纸鉴定标准并不具备太多的实际操作性。
“从执行层面上,有很多漏洞,怎么能堵得住作品的外流?七八年前,我在一家大型拍卖公司工作期间,每一件从台湾带回来的作品,都要申报给海关,文物局方面的人员会对照清单、明细、图片,每一件都审核备案的。如果客户买了作品再带出境,要向文物局支付落槌价1%的火漆费的。但据我所知,这个费率不是一定的,文物局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北京有的拍卖行是有一件算一件,有的每件只有50元,也有公司干脆不申报了。去年艺术品查税,北京海关比上海海关要严格,之后有北京的拍卖公司就从上海海关带东西进来,不申报,买主带出时也不用申报交火漆费。究竟是徐悲鸿、傅抱石、吴冠中、关山月、陈逸飞,谁知道呢?”一位拍卖公司书画部负责人说。
原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流散文物处处长许勇翔说:“出台这些名单,存在一个鉴定问题,其中包括标准的鉴定和真伪的鉴定,而鉴定的品质直接关系到名单的实际掌握和执行情况。”他认为,“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这些概念指向模糊,没有明确执行的标准,各地监管部门在掌握认识上的不一致容易造成各地在执行上的不一致。比如陈逸飞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是他的水乡风景系列、音乐人物系列还是古典仕女系列、西藏系列不准出境,都是需要明确的要求。
某地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坦言,“(该标准)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首先,缺乏一个统一或更细化的标准。而文物艺术品又比较特殊,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评判标准,很难制定出一个统一标准,具体判断只能视画作本身而定,主要还是考虑画作是不是精品,够不够得上艺术家的水平,而不是一般的应酬之作。”
“过去在执行1989年标准以及2001年标准时,毕竟已经经过了20多年的磨合,大家的认识相对都比较统一,那时候东西也比较少,容易认定。现在假画满天飞,连真伪认定都很成问题。”该名负责人表示,虽然新的标准从颁发之日起已经开始实施,但在实际情况中如何操作,该地还没有碰到相关案例。
中国文物、艺术品相关规章条例林林总总,除开条例本身的可行性不说,更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各地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把好把牢文物进出境的国门?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中国各个省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本身就存在自顾不暇的状况。“全国现在有17个省设立了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规定,审核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配备7个以上专业人员,其中必须有5个以上责任鉴定员(责任鉴定员的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持证上岗)。但现在17个审核机构里面,没有达到5个责任鉴定员要求的占三分之二,只有三分之一是符合标准的在执行工作。”
“现在新规一出,超出了他们之前的业务范围,新上榜的艺术家作品之前没人研究过,也没有人懂得鉴定画作的真伪,为了保证业务上不出错,容易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管假的真的,原则上不准还是代表作不准,全部不准出口,或者把真的放走了,假的留下了,这些都有违政策的初衷。”许勇翔说。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拍卖行书画部负责人介绍,台湾买家林百里,在大陆买过无数大名头的东西,几乎都带出去了,“没有听说因为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而被海关扣下的”。同为台湾藏家张宗宪也买过很多齐白石(原作),根据规定齐白石的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那么张宗宪买的是不是都是伪作呢?
“具体管出入境的部门(指海关),它们是不懂(鉴定)的。照理带文物艺术品出境,要去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文物出入境许可证,海关凭出入境许可证放行。但是很多人不去申报,不办理文物出入境许可证,拿一张纸,往身上一夹,照样出去了,究竟是徐悲鸿、傅抱石、吴冠中、关山月、谁知道呢?这就是我们文物政策的漏洞所在。” 许勇翔说。
而郭庆祥则表示,相关部门所用的措辞,如“原则上不准”、“代表作不准”是十分模糊的,难免会导致权力的寻租:“到底如何认证‘代表作’,谁说了算?相关部门把解释的权力控制在自己手里,把认定违法的权力也控制在自己手里——难道就你嘴大?!”
“所以如果出台一个政策,一定要经过周密、细致的考虑和论证,适当加强业务培训。不能只出政策,后期执行跟不上,那再好的政策也会流于一纸空文。” 许勇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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