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些原則是不能退讓的,也總有一份庄嚴是不能褻瀆的,當我們的孩子問起,那些曾經的美好究竟去哪了,我們總不能說,“對不起,已經統統賣光了”吧?
歷時9個月,朝陽市公安局破獲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涉文物案,追回文物1168件,其中不乏玉豬龍、勾雲形玉佩等精品,可在傳播中,這批文物“價值逾5億元”成為重點,頻頻出現在各媒體的標題中。
誠然,“價值逾5億元”較直觀,能讓非專業讀者立刻明白該案的分量,但應注意兩點:
首先,依照《文物保護法》,該案中許多文物屬無價之寶,不能進入市場交易,專家們對其價值做出鑒定,是為了下一步量刑的需要,將這些信息傳達給社會,會給人“黑市價格合法化”的錯誤印象。正如在報道獵殺大熊貓等保護動物時,不應強調案值如何,既然法律禁止相關交易,則由此產生的交易信息亦不應被承認。
其次,就算可以公開交易的文物,其市場價格亦不等於文物的價值,市場總在波動,而文物的價值卻並未發生改變。文物價值是多方面的,不能隻強調其商品性的一面,這不僅會鼓勵膽大妄為者鋌而走險,還會消磨公眾心中對歷史的敬畏。
生活在現代社會中,關注“有用”無可厚非,但不能以“有用”為借口,將一切價值都還原成貨幣,因為我們是人,我們的親情與愛不能變賣,我們的夢想與堅持無法商品化。
在每件文物上,都凝結著祖先的智慧,它們穿越歷史而來,是為了讓我們保存、研究和展覽,是為了方便我們解讀其中的歷史信息,如果說文物就是商品,則考古與盜寶何異?作為后輩,難道我們甘心成為盜竊前人創造成果的家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當下的民族身份認同中,歷史佔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沒有“四大發明”,沒有鄭和遠航,沒有敦煌壁畫上飛天圖案,沒有一代代人民對美的執著,我們還會為自己是中國人而感到驕傲嗎?還會無比珍惜這份深厚傳統給我們心靈的滋養嗎?
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原則是不能退讓的,也總有一份庄嚴是不能褻瀆的,當我們的孩子問起,那些曾經的美好究竟去哪了,我們總不能說,“對不起,已經統統賣光了”吧?
中國正在走向現代化,面對“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難免會有幼稚、迷茫、浮躁和不自信,難免會有種種錯誤,所以我們才要特別警醒,對於價值領域的虛空,應逐步予以修正和重建。
當然,這個過程漫長而艱辛,在一些人看來,似乎是多此一舉,其實不然,在相當時期,我們的學生字典在標注野生動物時,也曾習慣性地使用“肉可食,皮毛可制革,骨可入藥”之類字眼,而在今天,這樣的粗糙顯然已不能被接受。
所謂文明,就是對自我偏執的一點點矯正,每天努力一點,就會取得質的飛躍,而堅持不以古董販子的口吻去談文物,也是這些努力中的一部分。
蔡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