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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代筆產業化:福兮禍兮

2015年01月06日10:37    來源:99藝術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書畫代筆產業化:福兮禍兮

代筆作品連鑒定專家也犯難

  代筆作品連鑒定專家也犯難

  當今畫壇,藝術可以說已經完全變了樣, “名家大師”層出不窮,創作對他們來講已完全淪為賺錢的工具。為了獲取足夠多的金錢,哪兒還會安心去畫畫以提高藝術水平?簡直是以數量取勝,一批批重復快 速地生產作品,甚至不惜薄利多銷。但這還不能應付市場的需求,於是乎就雇佣槍手幫忙。這就好比一家公司招聘員工一樣,人多力量大,以極快的速度生產,然后 畫家再在上面簽個字,題個跋,於是一件件“大師”的作品就如此不斷地誕生出來了。那麼,這樣的代筆情況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藝術家及社會又會造成怎樣的影響呢?

  古今代筆有實質區別代筆的現象古已有之。唐代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卷九中記載了畫聖吳道子讓學生為其代筆的事:“吳生(吳道子)每畫(即用墨線勾 完輪廓)便去,多使淡(翟淡)與張藏布色,濃淡無不得其所。”又在同書卷十中記載時人收藏的王維畫:“多是右承指揮工人布色原野,簇成遠樹,過於朴拙,復 多細巧,翻更失真。” 北宋雖能書善畫,但流傳后世的作品中不乏當時宮廷畫師捉刀代筆之作,親力而為者屈指可數,就算米芾也曾有代筆的記錄。元代管仲姬的書信與墨竹,有一些是由 其夫趙子昂代筆的。明代著名書畫大師董其昌的代筆人有趙左、沈士充、葉有年和吳振等,唐寅也常讓他的老師周臣代筆。清代慈禧太后並沒有很高的藝術造詣,她 的畫是由其寵幸的宮廷女畫家繆素綺所作,慈禧本人隻落款和印章,慈禧還經常用這些“自己作的畫”賞賜群臣。至近現代名家,代筆現象就更為普遍,比如張大千 的細筆山水畫,畫中很多工筆亭台樓閣都是他的學生何海霞代筆完成的,他的花鳥畫中很多荷花也都是由他人代筆。

  雖然古代至近代都有這種代筆的現象,但並不能說當今的代筆現象就是合情合理的,實際上這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古代抑或近代書畫代筆雖然不是本人的親筆,但是經過本人同意,由學生或同門進行局部或全部代筆,一般有水平的保証。加之他們一般很少是從經濟角度、 為了盈利而找人代筆,其動機多半是讓作品“錦上添花”,署名者通常會找比自己畫此特定內容水平高者來代勞其作品中的部分內容。因此不管是米芾,還是董其 昌、唐寅,或是張大千,他們雖均有代筆的現象,不過卻絲毫不影響其在世人心目中的藝術地位以及人格高度。

  然而,當代書畫代筆就不同了,完全是以利益為核心。為了利潤最大化,一些藝術水平低劣的書畫家會找高人為自己代筆,而一些已經成名的、技藝高超的書畫家也會找槍手代筆。

  那麼,這些人為何對代筆如此熱衷呢?這是因為在收藏市場上,很多人不是看你作品畫得好不好,看重的是畫家本人的身份和名氣,頭銜大畫作就值錢。在這 種特定的環境之下,作為供應方的書畫家們拼命賺取各種各樣的頭銜。隻有積極入展獲獎,拿到了“名頭”,成為權威組織的會員或是專業單位的人員,在藝術市場 的較量中才會有更多的主動權。這就出現了仿造性質的代筆現象,有獲獎的需求,但是自身的功力又不夠,就找人代筆,用這種拙劣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以致這 種方式愈演愈烈。

  一言以蔽之,無論吳道子還是董其昌,他們的代筆行為是在陽光下的團隊合作方式,是經得起道德考驗、有底線的,與那些具有欺騙性的代筆行為是有明確界限的。同當今以商業畫為標志、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量產的方式生產的代筆作品有本質的區別。

  買了代筆作品是否吃了啞巴虧

  以上這種瘋狂的代筆現象,對書畫圈子裡的人來講也許早就不算什麼新鮮事了。但代筆的成品到底算是“准真跡”,還是屬人為作偽的贗品?這是藏家最為關心的問題。

  其實代筆好比是品牌的代工,它不是原廠生產的,卻是經過授權的。牌子雖一樣,但和原裝原廠貨品相比質量肯定要差些,但我們不能說它是假的。代筆實際 上也一樣,不屬於贗品,因為代筆作品同樣是經過藝術家本人授權的,所落的款或印是本人書寫或鈐蓋的。因此從理論上而言,代筆古代書畫不能算是偽品,但從實 際來看,亦不是真品,價格肯定要打折扣。

  筆者以為,當今的代筆出售是違背市場准則的。通常情況下,市場中的消費者有知情權,但這一點對於書畫卻是不適用的。藝術品消費者似乎從來就沒享有過 知情權,書畫交易往往都是以願者上鉤的方式進行。消費者花了冤枉錢甚至上當受騙了,還被視為“交學費”,是正常的合理的事。這顯然與商品交易最起碼的公 平、誠信原則背道而馳。另一方面,藝術品在國內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沒有行情, 難以體現其經濟價值, 一般都是作者自願無償贈送給各收藏者或是以物作交易。但如今的情況已大不同了, 藝術品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已初步具有“股票”的功能。那麼必要的書畫流通前提當然是買賣雙方都恪守貨真價實 、按質論價的交易原則。

  然而,現在大部分的情況是,藏家買了代筆作品卻不能維權,有苦水隻能往肚子裡咽。其關鍵一點是舉証難,一般藝術品的消費者很難証明他所購買的是代筆 作品。因為他們都不可能看到藝術家找人代筆的情況,隻要畫家和代筆者沒人承認,買家就很難証明他購買的是代筆作品。所以,關鍵還是要提高鑒賞眼光,在買進 之前看准作品,這樣才能避免受騙。

  對於鑒定,其要點還是要多看真跡,沒條件的也可以通過多看拍賣圖錄,了解一個畫家的筆墨風格及落款形式,再輔以印章、紙張的特點,從中總結出帶有規 律性的東西。同時筆者建議書畫收藏者和投資者在買賣時,起碼應對代筆書畫的復雜情況有所了解,可先確定其真正的制作年代乃至作者,然后按其藝術價值和文物 價值決定舍取。真而優的為上選,偽而優的也可取,藝術水准低下的雖真不取,而最不可取的是既偽又劣的作品。隻有這樣,才不會吃啞巴虧。

  代筆現象嚴重是藝術之悲哀

  書畫代筆的大量存在會帶來許許多多的負面影響。事實上,代筆之所以愈演愈烈,亦跟當今的藝術品市場的整體環境有關。當代藝術市場極度混亂,有名就 要,沒有名就不要,從而忽略了藝術品質。這就使藝術品完全蛻變成為銀行存折或者是保險櫃,直接改變了藝術市場的性質,使整個行業逐漸變成一個傳銷市場。其 最終結果當然是對百姓藝術審美的提升大不利,影響到民族文化的健康發展。

  從市場方面來講,代筆會破壞藝術品市場的正常秩序,阻礙市場的繁榮發展。眾所周知,書畫贗品以及大量的代筆作品的泛濫,使現在的很多收藏家對於書畫 買賣相當謹慎,不敢輕易買入,就連專家也不靠譜,以致書畫交易不能正常進行,形成了惡性循環。假如這種代筆之風大行的話,對書畫文化傳播和發展來講將是非 常可怕的事情。這些數量化生產、批量化生產的商業畫,又混入了許許多多代筆作品,很具有隱藏性,它們會無聲無息地污染市場,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更進一步 來講,假如那些商業畫家鋪天蓋地、真真假假的代筆作品又被一些不法商人伺機利用,他們大肆宣傳這些商業畫家是藝術家,就會誤導藝術品的收藏和投資,甚至還 充滿著商業欺騙。對藝術家而言,從長遠來看,代筆對其也是非常不利的。他們出於經濟上的需要,為了兌現別人批量訂貨的要求而找人代筆,這就違背了藝術的本 質。因為真正的藝術作品是以作者的個性化創新風格為基本要求,包含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的,每一張作品有著不同的精神訴求,追求相對的藝術唯一性。這些東西 是代筆者永遠無法達到的。這樣代筆的作品不會投入作者的真實感情,也背離了藝術家的創作態度,完全是一種商業行為。這也難怪為何當代沒有出現真正的書畫大 家。

  總而言之,為了經濟目的重復的代筆作品,會慢慢消磨掉藝術家在藝術追求方面的銳氣,雖然賺到了錢,但最后卻不僅會把藝術家毀掉,而且對社會也會產生消極的影響。

(責編:魯婧、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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