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我們對書法權威的理解,就是指在創作水准和社會影響力上達到世所公認的那些大家和大師。而使他們成為權威的基礎是他們出色的作品和學術成果。
關於權威一詞,有多種解釋。其中有比較重要的三層意思,即一是指權力與威勢﹔二是指使人信從的力量和威望﹔三是指在某種范圍裡最有地位的人和事物。因為要談書法界的權威,所以我這裡所要討論的主要傾向於后兩種。
一般而言,我們對書法權威的理解,就是指在創作水准和社會影響力上達到世所公認的那些大家和大師。而使他們成為權威的基礎是他們出色的作品和學術成果。比如我們說王羲之是權威,說蘇軾是權威,說康有為是權威,應該沒什麼太大的問題。因為他們的作品及其理論成果已經獲得了歷代書家的推崇和認可。盡管某些人對他們持有異議,但總體上而言,還是當之無愧的。
然而,當代人對書法權威的認同有了很大的變化,自從有了書法家協會,往往就視書協主席、副主席為當代書壇的權威,其次是那些能夠在國展上出任評委的書家,大多都是理事或專業委員會的委員。這樣的界定看似非常順理成章,而實則存在很多問題。因為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書協主席、副主席和理事、委員都能夠具備作為書法權威的條件。即便以當下的衡量標准來加以分析,創作上的權威應該具備人們公認的代表作品,理論上的權威應該具備人們公認的學術成果,組織活動上的權威自然要具備深具社會影響力的藝術活動。如果從這三方面綜合起來考量,則很少有人能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而且從創作水准上來看,由於主席、副主席和理事委員們大多已經“功成名就”,往往在大量的社會活動和應酬當中分不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臨池和精心創作,即便舉辦展覽,也是想當然地作為特邀作品來看待,心理上沒有什麼壓力,創作也就多了幾許應酬的成分。
這就無怪乎有人調侃說,每次觀看展覽,水平最差的就是評委作品。這話雖然說得有點以偏概全,但細究起來也未嘗沒有道理。盡管評委當中並不乏創作高手,但也有濫竽充數、渾水摸魚者。因為擔任書協要職,自然就是想當然的評委,甚至是主任評委。這就帶點“權力和威勢”的意思,這是書協體制和當下展覽的游戲規則所決定,別人無可奈何。
近些年,各地書協紛紛換屆,隻有一般票友水平的人士在巨大利益的驅動下,也經過一番苦心運作,堂而皇之地當起了主席、副主席。創作水平盡管差強人意,但在書協內部,那就是絕對的“權威”,不容他人置喙。而且這種現象十分普遍,無怪乎人們不得不針對當下書協組織,發出“聞官軍收河南河北”之慨嘆了!
收藏界也很庸俗,大多看作者的身份職務下菜碟,那些名不見經傳者的作品原本沒什麼藝術價值,但一旦當了主席、副主席,便身價陡漲,被視為“墨寶”了。其實說白了,這有兩個原因:一是收藏者本身欣賞眼光不高,按照慣常的看法,認為“主席的最好”。一種是明知沒有什麼藝術價值,但出於某種人們可以意會的原因,也會對其大加捧場。上午當了主席,下午就會有人登門“求字”,其中的細枝末節,就不言而喻了。人家盡管書法水平不高,但位高權重,辦事可以一呼百應、左右逢源,自然也就不會“門前冷落車馬稀”了。或者收藏頭銜,或者變相討好,都有很深的社會根源。但這些都與真正的藝術權威毫無關系。
有的人一當上書協主席或副主席,就連說話的口氣和走路的姿勢都變了,因為身份不一樣了,所以和當初那些稱兄道弟的同道們也就無形中拉開了距離,甚至會對比自己水平要高上很多倍的書家指指點點。他們開會上主席台,合影坐前排正中,發言也是名列前茅,其他人前呼后擁,百般討好,如此久之,儼然自己就是“書法權威”了。這樣的“權威”其實就是仰仗著權力和威勢,與真正的書法權威何干?
但話又說回來,這樣的“權威”也並非一無是處,往往很多真正的書家也要依賴他們求得“功名”(名聲與實惠)。古來就有書家(比如懷素)在王公大臣面前頻頻進行書法表演從而名揚天下者。因為這些高官擁有足夠多的社會資源,沒有他們的首肯與抬舉,則有的人完全有可能被社會所淹沒。
隻不過我想說的是,權威本身就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權威。如果一股腦兒把書協那些領導統統視之為權威,則我們這個時代就真的沒有書法權威了。就像“大師”一旦泛濫,“大師”本身也就失去了意義。(傅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