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確立30周年,距離中國消費者協會加入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也已經過去了26個年頭。每當看到藏家動則幾十萬上百萬購得的作品被鑒定為贗品,看著他們痛苦的表情,心中一直在想為什麼巨大美術品市場卻遲遲沒能納入到這一體系。
中國美術品市場興起於上世紀80年代,歷經20多年發展,中國美術品市場已經基本形成了市場分層與交易品種的多樣化和規模化。目前,以畫廊業為一級市場,拍賣業為二級市場,博覽會、展銷會以及藝術金融衍生品為三級市場的市場層級逐步清晰,其中美術品拍賣業獲得了迅猛的發展,自2010年以來,統計數據躋身世界藝術品拍賣業績三甲,並於2011年突破千億元,成為國民經濟中一個令人必須關注的新興行業。
但是,在迅速的發展中,我們也應該看到有些老問題還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比如,各級市場存在的贗品偽作充斥問題﹔同時,新生事物也帶來一些新問題,比如,在藝術品商品化甚至金融化過程中價值的保持與發現課題。這些問題嚴重地損害了美術品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嚴重損害畫家利益。偽作贗品充斥巿場,對誠實美術品經營者是極不公平的,會造成〝劣幣驅良幣〝的不良后果,長此以往打擊美術消費者的信心,嚴重影響中國美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我認為,產生上述問題的症結在於美術品交易后的權屬界定問題尚不能規范明確。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我提交了《關於重視美術品版權法規與市場建設合理利用藝術資源、做大做強文創產業的提案》,我以為,贗品侵害的是藝術家的著作權和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權,目前的《拍賣法》與上位法或者其他平行法的類似法條還需要審慎的達成一致,填補市場的法律空隙。美術品商品化尚未形成完整體系的原因在於藝術家以及其他市場參與者對版權(包括著作權與改編權)的不夠重視。
目前我國其他消費領域比如汽車業、家電業等都已經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已經能夠基本保証消費雙方以及整個市場的穩定發展。如果能夠對美術品交易市場所顯現的問題加以重視,並通過制定有效的法規或市場規則予以調整糾偏,不僅有益於已經風生水起的美術品市場,而且將促進目前尚未充分發育的美術品授權市場成長發展,推動中國美術品市場迎來新一波的發展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