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考古史上那些無法挽回的故事
我們現在做的事情也許都是正確的,最起碼是我們認為正確才去做的。正如現在我們看100年前人們所做的事情一樣,100年后我們的子孫也會看到我們做的事情——大部分竟是那樣滑稽可笑,匪夷所思。因此,未來的考古學家極有可能會得出當今考古學家的大量發現和研究,簡直是揮霍人類寶貴遺產的結論。
他們一邊思考,一邊把我們的教訓列舉出來,寫給他們自己看,也留給他們的子孫看。
失誤之一: 挖錯了地方
在我國,一些小地名的重名率很高,一個村不重,一個鄉可能就重,一個縣裡有幾個同名異地的地方都不稀奇。
三峽工程重慶庫區萬州地區的陳家壩就是這樣重名的地方。一個陳家壩在長江南岸,屬五橋區,一個陳家壩在長江北岸,屬龍寶區。1998年上半年,從西北大老遠來的一支考古隊,人生地不熟地到達萬州,即與當地文化局取得聯系,希望幫助落實發掘地點。局裡的領導告之陳家壩就在萬州市區的長江對岸,屬五橋轄區。於是考古隊便到這個陳家壩安營扎寨。可是經過個把月的鑽探勘察后,怎麼也沒有找到文物搶救規劃上的任何墓葬線索。考古隊這才發現,規劃資料上的陳家壩根本不是他們鑽探的這個地點,而是萬州以西幾十公裡處龍寶區武陵鎮的那個陳家壩。
失誤之二: 缺乏考古經驗
20世紀70年代發掘馬王堆漢墓時,據說曾在棺槨儲藏物品的一個果盤中發現有完整的藕片,取出來時一經晃動,鮮艷的藕片也隨之而去。藕片的消失,告訴人們長沙2000年來從未發生過地震。這對國家安排經濟建設項目布局提供了重要的科學依據,但對植物生物學研究來說,卻失去了一項難以再現的重要物証和研究資料。
1976年,廣西貴縣羅泊灣漢墓出土了一個杯形銅壺,壺蓋密封得非常嚴實。一個初次參加發掘的學員把它捧在手上,抹去器表的泥漿以后,找不到開蓋的地方。倒來倒去,一不留心,把蓋沖開了,倒出一壇清水。馬上有人說“是酒,不要倒掉!留著化驗!”但說時遲、那時快,已經晚了,水被倒了個精光。也是這座羅泊灣漢墓,考古隊員打開一個蓋著蓋子的陶盒,看見盒內裝滿青青的梅果,葉子翠綠色,像剛摘下來的一樣,趕忙遞上來,想叫人拍一張彩色照片。但卻眼看著樹葉和果子變色,不到一分鐘就變成了黑色。這種酸梅在當地每年4月成熟,出土時的綠色青熟,說明下葬的時間是夏初之際。
1993年,江蘇連雲港著名的尹灣漢墓文物清理結束后,考古人員召開了現場辦公會,向東海縣政府、文化局和鎮黨委的領導匯報了這次發掘的成果。鎮裡的一位領導伸手就從桶裡取出一片木牘觀看。就是他這個不經意的動作,給以后的釋讀木牘留下了永遠解不開的疑難。因為他取看的那片木牘正是24方木牘中最為重要的吏員簿,而他的大拇指正按在木牘的右上部,只是輕輕地一帶,就把這片木牘最重要、最關鍵的記有這片集簿名稱的字給抹掉了。今天給這片集簿命名時,有的說是吏員總簿,有的說是定簿,眾說不一,疑義相析。后來把它帶到上海,用遠紅外模糊圖像處理時,還是沒能恢復它的廬山真面。
“現場辦公會決定,由連雲港市博物館負責搶救和保護這批簡牘。然而,當我們要攜帶這批簡牘回館時,由於支付尹灣村開工補償費沒有到位,尹灣村的民工不讓我們帶走,隻好暫時將簡牘留在辦公室。待我們一星期后回到尹灣村時,看到塑料桶中浸泡的簡牘,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氣。原來泛著金黃、閃出油光的簡牘已經完全變黑,而原來清晰可讀的墨書,現在已經十分模糊。一堆發黑霉變的簡牘已經失去了它生命的活力。”發掘者的這些回憶,使我們真實地感受到“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的至理名言。
失誤之三: 沒按專業要求操作
考古發掘的基本要求是要挖到生土才算工作完畢,可前面提到的廣西貴縣羅泊灣西漢墓的清理,竟使考古工作者前后往返了三次,簡直是創造了考古發掘反復工作卻未能完成的吉尼斯紀錄。這個墓葬是一座具有南方區域特點的木槨墓。槨室早年被盜,但盜得不徹底,仍出土了1000多件隨葬品。當年曾在工地上參加清理的蔣廷瑜先生后來回憶道:
大部分工作人員於8月20 日撤離工地,回南寧去了,隻留下5個人做收尾工作。但我很迷惑,因為槨室的壁板和底板都沒有取出來,整個槨室范圍沒有完全暴露,發掘工作還沒完成。他們與我有同感,希望再作一次細心的考察。9月1日,我們找到貯木場的工人,帶著電鋸,請他們將冒氣泡的地方的槨底板鋸斷一塊,撬開來看,隻見下面露出一大片黑糊糊的泥潭。清除上面的淤泥,發現下面有一根南北縱向的原木,這絕對是人工有意埋藏的東西。
得到這個新發現的消息,已經回到南寧的考古隊員們又趕回墓地,重新開始發掘。他們沿著這根木頭擺放的方向往前追找,前后約2米就到了盡頭。看到原木兩頭是截平了的,平放在一個長方形的土坑內,土坑的周圍才是紅色的生土。原來,這是為槨室內墓主人陪葬的陪葬坑,原木是殮放陪葬者的“圓木棺”。后來,在槨室下一共清理出六女一男7個陪葬者,這些陪葬者都有棺木裝殮,身穿彩繡衣服和鞋襪,身旁都有隨葬品,入葬的姿勢是仰身直肢,死態正常,骨架上沒有損傷,不是像奴隸那樣砍殺致死,而像是被毒死的侍從或歌舞伎。
這次意外的發現使考古人員認識到,槨室內的器物清理完畢,並不是萬事大吉地可以結束考古了。清理古墓不清理到生土,肯定會留下遺憾。但他們還是把這個遺憾留到了第三次返回墓地。
原來,在清理槨室時發現一壁塌方,泥土壓迫壁板向前傾斜,壓住了兩根槨室底板,無法取出,於是放棄了,沒有再發掘,撤離了工地。誰知,當地的化肥廠工人在考古隊離開后,相中了考古隊不要的槨板,這些槨板都是杉木材質,埋在地下兩千年還未腐朽,陰干以后,鋸開來還可以做家具。他們試圖把每一塊槨板都取出來,最后把考古隊沒有取出的被塌方土壓住的兩塊槨底板也吊起取出。誰知槨板底下居然又露出了兩個專門埋藏器物的土坑,裡面堆滿了器物。
考古隊第三次回到墓地,“看到經工人取出的那些器物,又慚愧又高興。慚愧的是,因為我們操作的失誤,差一點把最珍貴的器物打入地下冷宮。高興的是,幸虧有心人把它們探查了出來,挽回了這一損失,也使我們大開了眼界。”當年考古隊員回憶道。
這些當年不知為何挖掘在墓葬一角又幾乎被考古學家們遺漏的器物坑,出土的大部分是青銅器,有30多件,包括大型銅鼓、羊角鈕鐘、九枝燈、銅盤、可能盛酒的杯形壺、直徑近70厘米可以沐浴用的大銅盆等。
羅泊灣漢墓的發掘無疑是那個時代廣西考古能力極度薄弱的一個縮影,這在今天看來就更是完全違反了最基本的考古操作規程,我們在20世紀全國百大考古發現中果然也沒有看到它的名單。
(作者系復旦大學文博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