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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的思考

陳忠志

2013年01月24日14:1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一) 個性與共性

  問題提出似乎有點荒唐,構造異彩紛呈的藝術世界是個性,構造藝術生命的價值是個性,藝術作品賴以生存、發展、以至永恆的也是個性。它可以無極限的張揚,它遠不同於大宇類物的循環,更從本質上區別於實用商品,這是人類藝術史驗証了的。

  在真真實實確認個性價值的同時,幾乎很少有人提示過共性的必要與存在,很少有人把個性與共性看成事實上成功藝術不可缺一的矛盾的統一體。共性被忽略了,甚至被排 斥了。

  其實個性、個性特征、個人風格式樣的生發,首先是作者、畫家精神世界的產物,是畫家認知世界(我們的歷史、時代環境、全球概念以至土壤文化、專業技巧……)后,在主觀世界釀造的酒,真實的個性離不開一系列大環境的冶煉。君曾否見過藝術現象中頗有點新異的某些現象,然在異域那邊卻可以找到它的軌跡,只是嫁接了遠離本土的根。又可從另一個視角看,不難發現,即使沒有受到污染的兒童畫,在同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總其面貌,也有許多相似的語言符號。三十年代有三十年代的兒童畫,九十年代有九十年代的兒童畫。這是否可以說:其相似之處離不開時代的大環境,離不開畫家當代的時空氣息,這個大環境、大氣息,構成了人們相互可以理解、可以認知的溝通渠道。

  個性鮮明的程度,品質的優劣,取決於畫家、藝術家精神世界的大小。個別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拓荒者”,而是閉門造車,苦思冥想制造自我,這種自我,我稱之為單細胞培養。為怪而怪,為逆而逆,為破而破,為少數專家捧場,以怪奪人,也許能博得少數人一時的喝彩,卻反以怪離人。就是說,畫家發出的“個性”信息,沒有和接收的大環境接軌,也就沒有或極少為多數人所認知。曾有一個音樂會上的節目,打破了有序的節奏與韻律,演畢掌聲寥寥,這是否意味:表演者失去了自己的舞台,從尷尬中被遺棄? 畫家失去舞台,是什麼涵義?

  一切藝術個性,若脫離開作為社會人自我的心靈,其顯現值充其量是短暫的。

  自古有“曲高和寡”說,我想未必盡然。唐詩宋詞,其曲高乎?和者寡否?《紅樓夢》、《聊齋》等古文學作品曲高乎? 和者寡否? 芭蕾舞、交響樂、曲高乎? 和者寡乎? 晚周帛畫《夔鳳圖》、《韓熙載夜宴圖》曲高乎? 和者寡否? ……這許多藝術杰作,以其極高的品格世代相傳,成為經典之作,傳世之作。

  藝術創作要突破慣性難能可貴,要付出艱巨的努力。突破慣性與為怪而怪有著本質的區別,見怪稱高也未必可取。有許多大師,其作奇異怪野,驚魂奪魄,那是一種精神品格的創立,一種勇氣的開拓,一種厚積噴發,不失為經典。作品既要有陌生感,又要給人愉悅感,既要有濃濃的風味,又不能有腐臭,既要與眾不同,又要與眾共識,與眾不同和與眾共識並非水火不相容,但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只是做到一點與眾不同並不難,或隻當群眾尾巴與眾共識更不難,難在二者之統一,個性不偏格,共性不落俗。不應把千人一面傾向,迎合世俗低格調的東西模式化,劃圈稱派,把蒼白膚淺的東西視為共性,畫主旋律就是硬邦邦的圖解,甚至以大眾文藝為幌子打出寫真實的派別,既抹殺個性,也讓共性降到庸俗最低度。

  當代有“轉型”學說,“轉型”是何概念? 恐怕每個人理解都有差別,過去有叫改革開放。改革也好,轉型也好,總離不開觀念形態,材質轉換,語言符號,風格視野…… 我想,從傳統中,舊文化積澱中轉化為隻有21世紀新形式,新內涵的藝術,而不是把現有的、傳統的、外來的精華進行糟賤。轉型應是有序的,比傳統理念更高要求的,多數人可認知的,和現代科技、經濟時代的前衛合拍的。個性與共性,像地球的兩極,構成大宇的整體,即使完全與傳統決裂的個性,也必須有時代的共性。

  (二) 個性與模式、個性風格與個人面貌

  每當觀展,無需檢名,開卷即辨為某君之作。就今日美術而言,這是否是一種逃避行為? 是否雷同於商品性質?

  古往之,確乎例子不鮮。板橋之竹,石濤之石,四王之山,道子之鬼神…… 各有其個人面貌。究其因,並非畫家刻意踞守陣規而為之,是他們各自特定的歷史背景、生活環節、特定職務所限,應該和今天的模式化傾向劃開一道界線。

  自打出“個人面貌”一說之后,不少人即從題材、材質、筆墨語言、造型手法等一系列給自己強化為一種固定模式、反復循環,把畫家自己束縛在一個狹小的圈子裡,稱之“有個人面貌”,我認為這是一種誤區:把個性與個人面貌模式等同起來了。

  李小山曾說過中國畫的末日窮途,在某種含義上是有他的道理,除了宏觀上指因襲成風之外,不能說與這種模式化無關。在西方,除了極少數如盎格爾的作品之外,很少有這種模式化存在。

  今日中國畫家有自己最廣闊、最自由的感受天地,有自己多元的無拘無束的美好生活。有才華、有激情的畫家,不應把自己圈在一個極貧乏的趣味、極狹小的范圍之中,不為題材而題材,不為符號而符號,不為面貌而面貌。你獨立的創造,是來自生活中豐富多彩的獨特感受,怎能抹殺得了。

  前時有某生展示沒骨人物畫,有人說頗似我的繪畫手法,你未固守,被人拿去了。我才恍然悟出“個人面貌”說的價值。對其忠告,我卻不以為然。這叫因小失大,生活中有許多瑰麗的火花,閃爍奪目,有待捕捉,我能視而棄之嗎?日本有句格言,稱“一日一案”,恐怕不僅指科技發明。畢加索、凡高、達利等許多外國藝術家,石魯、羅爾純等中國當代藝術家,不是都沒有模式、而又極富生命力、富有創造性的畫家嗎?

  個人面貌與個性,是表與質的關系。個性的質在人生歷程中是活的,可變的,發展著、運動著的。因此,個人面貌就不應是一成不變的。往往因質的運動深化使“表”顯得更加鮮明多樣,把個人面貌作為固定的模式往返重復,那就太遺憾了! 把它作為一種價值取向也就錯了。

  (三) 我的藝術追求

  創作獨一無二的作品是我的追求,除了不可避免的商品性質需要外。對於自己的過去,也盡可能地不重復,重復的風格式樣讓人總有點厭倦,這是我的作品無定格的特征,沒有固定的個人面貌,只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始終堅持中國畫的基因,中國畫的氣味,中國畫的韻律。我的模式是要傳承,但不同於古人﹔要吸取,但不同於洋人﹔要時代氣脈,但不同於大潮﹔要有法,但又無法。

  崇尚寫意,取材於現實生活的作品可以是寫意的,想象構成的題材更是寫意的,因為它不是生活的本來式樣,不是客觀本來的面貌,但又不是閉起門來的空想,是一種境界,是有來自許多間接生活,來自許多姐妹藝術的靈性。音樂、舞蹈、詩歌、戲劇……把音符變成凝固的點線,把休止變為空白,把音色變為冷暖﹔舞姿的奔放或含蓄,變成筆墨傾瀉或凝練的指使﹔詩的韻律,造就畫的氣韻,不著之處,即使落虛,亦感實而不空。大象無形,是主客體碰撞的火花,不全是具象,也不全是抽象。

  (四) 藝術形式與精神內涵的統一

  藝術形式是個性的迸發,精神內涵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血脈,也就是我追求的目標。

  藝術形式與精神內涵本是藝術創造中不可分割的機體,也是一種表與裡的關系,表裡一致,表裡統一,是事物構成的定律。

  座右銘

  把風格模式固定化,其實是一種商品概念,絕不是真正意義的大師。

  隻有不斷地變體發展,向文化品位攀登,才能保持永恆的藝術生命。

  中國畫和所有學科一樣,像金字塔構筑,其綜合素質的底座越寬,其塔尖則越高。

  中國畫藝術既要個性,又要共性,才能成為經典。

  文化的主旋律是時代特征的共性,民族特征的個性。

(責編:任文(實習生)、赫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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