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書法是國學素養的體現,其要素在於學者的人格理想、學識積澱、才華稟賦、精神境界的綜合與升華。而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的生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又絕無捷徑,隻有舉畢生精力沉潛為學,方能養就“文人之性質”。
在中國古代,若非“文人”大抵不會鐘愛書法,精通書法,並自覺地把書法當做藝術來看待,這是一種歷史的真實。“文人書法”的出現,是從東晉南朝開始的。北方在以魏碑為代表的隸楷方面雖也獲得了相當的發展,然而在審美觀賞卻仍然停留在群體意識階段。南方則由於文人的倡引,書風俊秀飄逸,輕靈爽健,而且逐漸形成了豐富多彩的風格流派。此后1000多年的書法史,是文人書法佔統治地位的歷史,文人書法奠定了中國書法藝術的基礎,奠定了書法的審美內涵。
從文人與書法藝術的美學和源淵來看,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書家首先是文人﹔以文化素養提升書法造詣﹔書為心畫造就書法藝術的意境美。文人們賦予文字以新的觀念意義,建立了富有文人特點的審美格局,從而使書法成為一門真正的藝術。然而,在當今書壇,由於傳統人文精神的衰落,出現了“文人書法”的式微——
文人書法家逐漸“稀缺化”。當今社會,教授、博導滿街都是,應該是知識分子越來越多。然而,“知識分子”不等於“文人”,即使是寫文章的人也未必屬於“文人”。“知識分子”是掌握專門知識技能並以此謀生的腦力勞動者,“文人”偏重於歷史哲學和藝術系人文學科方面有創造性和思想性的有著述的人,嚴格地說是具有人文情懷、獨立人格和社會擔當的社會精英。文人自有文人特有的性情、氣質和襟懷。“文人書法家”越來越少主要原因在於“讀書種子”越來越稀少,文人賴以生存的土壤越來越貧瘠,一些原本有望成為“文人”或“文人書法家”的人,受商品經濟大潮的沖擊,也成為“書法官僚”或“書法商人”等。
書法作品走向“商業化”。“書法文化人”已逐漸減少,而“書法官僚”和“書法商人”在書法家隊伍中出現。“書法官僚”是特定機制的產物。各級“書協”組織在轟轟烈烈的群眾性書法運動中應運而生,雖然從理論上而言屬於“群團”組織,但事實上卻是半官方,甚至官方組織,其機構“衙門”色彩濃烈,由此而派生“書法官僚”也不足為奇。在日益火爆的書畫市場的刺激下,書法活動逐漸失去了其抒寫靈性、達情適意的純粹性,而更多地受到了外在的利益的驅動。大到“國展”,小到一些學會活動,無不被納入商業化運作的軌道,或者受到資助單位的左右,如何讓書法多賣錢,也成了許多書法家的奮斗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作品的“商業化”也不足為奇。
師承關系傾向“偶像化”。文人書法強調個性和師徒授受的傳承方式造就了書法藝術不同的風格流派,這種機制使文人書法在初級階段從東晉南朝到隋唐時期表現得生機勃勃,形成了流派紛呈、多姿多彩的書法格局。然而沿此道路繼續發展下去,最終導致強勢流派逐漸佔據主導地位及其代表人物的偶像化。東晉南朝是文人書法蓬勃的時期,以王羲之為代表的一批大師奠定了文人書法清俊雅逸的格局。后世的書家都有意無意地以王羲之為典范,為准繩,為旗幟,使之最終成為文人書法的最高偶像。書法的這種偶像化,使原本流派紛呈的書法界逐漸歸於庄嚴的沉寂,視野日趨狹窄,創作心理日趨保守封閉。
創作技法趨向“匠人化”。文人書法對技法的研究推動了書法藝術的發展,但卻與個性化的要求往往構成沖突,構成了一種難以調和的悖論。矛盾在於二者變化頻率的懸殊,個人風格的變化頻率是極高的,從理論上來講,幾乎一個人是一種風格,而技法的變革頻率則要低得多,這樣就必然出現兩種齟齬不合的現象﹔要麼風格的創新缺乏技法的有力支持,要麼是技法的重復展示和刻意賣弄而個性含量微乎其微。這樣的書法,事實上已經墮入了文人書法原本極力反對的“匠人書”。從書法史的事實來看,更多的是后者,明清時期盛行的“館閣體”書法就是屬於這種類型,館閣體固然與科舉制度有關,然而從書法發展的自身規律來看,它誠然是文人書法高度發展的必然結果。
書法流派顯現“西方化”。現代書法格局比較復雜,大體上又分為兩大系統或流派,一是美院系統,二是師院系統。相比較而言,師院系統不太強調和西方現代藝術接軌,重視掌握傳統技法。而美院系統比較傾向於把中國書法變成一種現代美術的書寫。於是,西方有行為藝術,就搞書法行為藝術,西方有拼貼藝術,就搞書法拼貼,西方有觀念藝術,就搞書法觀念藝術,基本上是西方時髦的現代藝術和后現代藝術的一種中國變種。這些做法完全偏離了書法作為一種文字藝術的本質,把它變成了抽象線條、墨塊,或者尋求一種特別的空間感的藝術。這事實上是一個西方藝術的觀念和做法,甚至和中國書法沒有關系了。
近年來,文人書派開始謀劃自身的變革,於是提出“新文人書法”的主張。但一般人望文生義,大概知道它指的是一種儒雅、娟秀、含蓄、內斂、富有書卷氣的一種書法風格。文人書法的變革,應當認清形勢,找准定位,厘清自身的優勢,突破自身的困境,除技法層面外,在理念和精神境界諸方面作出大膽的探索。
堅守傳統文化是文人書法的創作底線。傳統文化的缺失使當代書法愈發走向形式化、空洞化、淺薄化。解決這個現象,應當是文人書法的責任,文人書法不應該僅僅是一個從事書法活動的藝術流派,至少還應當同時從事傳統文化的研究、古詩文的創作等等。文人書派的書家應該是以學養書,以詩文養書的典范。弘揚傳統文化,不是簡單的復古,而是要把傳統文化的精華繼承下來,發揚光大。
賦予文化承載是文人書法的審美呈現。創作書法從源頭上來說是跟文學、文字、文化這些有關系的。書法應該以精英文化審美趣味為底蘊,書法在形態上應該是要求走向經典的、典雅的、文化的、文人氣息的,它的內容最好寫經史集。它的功能是提升民族的文化品位,是生態文化精神對書法文化生態的淨化。文人書法的價值取向是規避書法拜金主義和文化自卑主義。提升書法的文化品位,弘揚書法藝術的文化意識,不把傳統變成文本,而是變成一種精神。書法是一種學術文化,應有哲學思想貫穿其中,才能達到藝術創新。書法作為中國思想中精微的部分,能夠承載21世紀的獨特的中國文化精神。文化是書法的本體依據,書法是文化的審美呈現。
展示時代風貌是文人書法的精神體現。當代書法界的藝術視野實際上比古人要開闊得多,把藝術的觸角伸向能接觸到的所有上古書法資料去汲取養分,豐富自己,從而熔鑄鍛造出各種新的藝術風格。明清以降書法變革的成就,給我們的啟發是多方面的。藝術必須不斷提純,融會各種風格,各種流派,有時不但需要同時代各種風格的交流融會,也需要不同時代不同風格的“遠緣雜交”。如我們今天看到的漢簡帛書,雖然大多數出自當時一般書手,其中卻積澱了那個時代特有的時代風格和人文精神。書法藝術歷代以來均有鮮明的時代風格,時代嬗遞,書風丕變,應和著時代的脈搏,才會成為書壇上的時代驕子。
彰顯風格的個性化和書風的人格化。文人們不是為寫字而寫字,把書法當做寄寓性靈、陶冶情操的形式,追求的是一種精神和人格的表現,所以每個人的書風就是書者人格的主動映照。文人書法是國學素養的體現,其要素在於學者的人格理想、學識積澱、才華稟賦、精神境界的綜合與升華。而這些不可或缺的要素的生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又絕無捷徑,隻有舉畢生精力沉潛為學,方能養就“文人之性質”。
“文人書法”何去何從?社會要有“文人”生存的土壤和環境,“文人”則要有扎實的學養和“人格”的稟賦,才能由此而自然流露出濃濃的“書卷氣”。在當今書壇,應該有一批固守書齋,耐得住寂寞的“文人書法家”來傳承中國書法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