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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画派问题的答辩与商榷【3】

马鸿增

2014年01月16日10:23    来源:《中国艺术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关于中国画派问题的答辩与商榷

《中国艺术报》2013年12月2日“艺术大讲堂”版面

  三、从两类画派异同,看以偏概全的画派观

  造成周先生对扬州八怪画派判断失误的原因何在?不久之前读了薛永年先生发表于2013年3月31日《人民日报》的《谈古代的画派》一文,颇有启发,摘要如下:

  古代的画派,大略有两种,一种是艺术传派,另一种是地域群体。所谓艺术传派,是因师承传授和风格影响而成的画派,唯一开派者创造性的画风,引起了无数追随者的学习,主宰了这一派的风格。所谓地域群体,是因思想、风格和创作条件相近,而形成的区域艺术圈。这种群体,往往不止一名代表人物,若干代表画家的风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胜场。每个代表人物也都各有传派。比如,清初的娄东派,就以王时敏和王鉴为领袖。在笔墨胜于丘壑的山水画中营造精神家园,然而作风又有不同。明代的吴门派,则在师承传授的基础上,形成了地域绘画群体。

  薛先生对两类画派的界定与阐述,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特别是有关地域性画派的论述,是从娄东画派、扬州八怪画派、新安画派、海上画派等形成规律中提炼出的新理论,是对古代画派观的传承与发展。对俞剑华没有完全说清楚的问题,做了重要补充。最近薛先生在和我交谈中更加明确地表示,扬州八怪就是地域画派,代表人物不是一人,是若干人。

  周文中谈到,1992年薛先生和我都曾撰文肯定他的《吴派绘画研究》,这也勾起我的回忆。当时这是第一部研究中国地域画派的专著,而且确实总结出了这一地域画派的形成规律。然而地域画派并不都像吴门派,因而不能将其看作绝对真理,凡不完全符合者均一概否定。其实仔细推敲周文所引几位美术史论家有关画派界定标准之说,并非完全一致。如俞剑华强调“有创始人、赞成人、继承人”,“赞成人”之说颇独到,指同意、佐助并促成之人,似含学界与商界,值得再体味。王伯敏认为画派“一有关画学思想,二有关师承关系,三有关笔墨风格”,突出了画学思想相近的重要性。由于俞、王、薛诸家具有宏观把握“开派”、“风格”的历史眼光,也具有考量“师承”关系的辩证思维,因而在看待扬州八怪画派时,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而周先生则只承认他所熟悉的吴门派模式,有唯一的开派人物,以“传承关系一致”为前提的“风格相近”。周先生未认清地域群体画派的复杂性,不与特定时代的历史情境相联系,不综合考察其思想倾向、审美取向和艺术风格,因而得出相反的结论。

  周先生以偏概全的画派观,还表现在对“并称画坛的名家”的理解上。他将“吴门四家”、“金陵八家”、“扬州八怪”等一起列为以地方命名的“并称画坛的名家”。其实并不一样。吴门四家专指沈周、文征明、唐寅、仇英四家,而扬州八怪却并非确指哪八个人,各种说法加起来多达15家。如众所知,“八怪”之“八”并非数词,当地方言中形容人丑叫“丑八怪”,形容事出意外叫“蹊跷八怪”。我的故乡高邮紧邻扬州之北,也是如此说法。我理解“八”是言其程度,八怪有很怪、非常怪之意。《说文解字》:“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因而八又可引申为与众不同之意。说白了,“扬州八怪”就是“扬州一群很怪异的画家”。周先生将八怪之“八”视同吴门四家之“四”一样的数词,显然不对。“金陵八家”也很复杂,究竟哪八家,前人有8种说法,加起来竟多达19家。奇怪的是19家之中竟没有被龚贤称为“逸品”的石谿、程正揆。这一现象足以表明前人“金陵八家”之说缺乏权威性和可信性,有必要从新的视角予以重新认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包括林树中先生和我在内的一些史论家出于多方面思考,开展对“清初金陵画派”的探究。

  要而言之,地域画派的形态并不单一。有的地域画派只有一位开派者,如吴门派,此种地域画派近似画家传派。有的地域画派则有多名代表人物,他们的风格既有一致性,又各擅胜场,各有传人。扬州八怪是这类地域画派的代表,其后的海派、京派、岭南派、长安画派、新金陵画派也有类似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地域画派的传承关系必然比较复杂,是多线而不是单线。正是出于这些认识,我提出认定地域画派的三个要素:相近的艺术思想和艺术主张,相近的艺术渊源和艺术风格,高水平的领军人物和骨干成员。这几点是对20世纪公认度较大的几个画派所进行理论概括,未必完善。期望学界多一些心平气和的对话、交流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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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鲁婧、赫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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