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現在畫廊創辦人之一的黃燎原稱,“36天”不是“行為藝術”,但那是什麼?沒說。這是當代藝術隻破不立的通病——隻知道做的不是什麼,不知道做的是什麼。隻愛好解構,不屑於建構。
真想把周潔從床上拉起來問問,你遭這罪能創作出什麼花樣?且請放下藝術家的學術腔,用多數人能聽懂的話,講給大家聽。當代社會有足夠的開放包容度,允許藝術家在不違背人性的前提下從事藝術實驗,哪怕過程有一點荒唐。
但是,這事的前提是,藝術的探索是奔著價值而去的,還是要遵循藝術原理的。當代藝術的好玩來自於它的不可復制性,杜尚把小便池搬入博物館命名為《泉》,后來人若換把便壺做展,換個名字再加點佐料,就根本算不得藝術。
“行為藝術奶奶”瑪麗娜·阿布拉莫維奇從1972年起就開始以自我身體為試驗材料,通過制造險境及各種自殘的手段思考身心極限,代表作品有“節奏系列”“解脫系列”。同樣以“床”為創作主題的裝置作品,英國藝術家翠西·艾敏的作品《我的床》,用煙頭、廢紙、血污內褲等制成裝置,用生活的“結果”展示其糟糕的生活狀況和孤獨絕望的精神。
因此,網絡上有留言,稱周潔這件名為“36天”的作品裡都是前人的影子,說得徹底些,玩的是瑪麗娜等在上世紀玩剩下的。對於有追求的藝術家而言,這樣的批評恐比凶狠謾罵更難以入耳了吧。(樂夢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