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館作為展示研究的基礎平台,到底是做“思維的平台”還是“技術的平台”?地域性的美術館應發展成怎樣的平台?我認為,當前的美術館人應該對上述問題進行思維梳理和方向選擇。
在此之前,我們應對國內美術館的現狀有所分析和認識:一方面,各地美術館的場館等硬件隨著國家對於文化事業的重視而不斷新建、擴建,展覽項目頻繁,作品收藏逐步積累,接待觀眾數量日漸增長﹔但另一方面,很多美術館的機構設置不夠完善、人員編制較少、資金不足、局部工作歸口模糊。從理論上來說,美術館存在的這些基礎性硬傷,可能會導致很嚴重的運轉問題和危機,但這樣的情況沒有發生和擴大,其原因與各館工作人員的敬業、盡職不無關系,人在這裡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但即便如此,我們依然難以看到大多數美術館清晰的學術立場與面貌。
在這裡,要特別警惕資金問題的擴大化傾向和“偽”決定性作用,即資金問題不能成為美術館面對所有問題的借口與托辭。資金不足要通過科學合理的管理與分配發揮其最大作用,追求經濟利益永遠不是美術館的目標。美術館現在的基礎問題是,現有人員結構與美術館復雜性、專業性工作存在巨大落差——每個部門、每個人必須進行超負荷的勞動才能完成主體工作,很多問題是依靠個人的熱情去化解,而不是依靠有效的機制去銜接,這其中隱藏著很多危險問題。所以,建立穩定合理的人員結構是美術館不容忽視的工作。
現在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美術館是怎樣的一個平台?並准備發展成怎樣的平台?是專業化,還是社會化?是研究性,還是大而全?是創意性,還是附庸性?從功能分工來說,美術館不應該取代群眾藝術館、會展中心的功能定位,而應該以學術研究體系通過展示推廣成為專業與公眾的橋梁和紐帶,以自身的觀點與見解向公眾介紹傳統藝術再發現和當今藝術發展的研究成果。如果美術館缺乏研究實力和經費,依靠借(巡回)展確有一定的支撐作用,但資源畢竟有限﹔而如果以經濟效益為目的辦展,則數量多、周期短,加上自身評判標准薄弱,可能會喪失行業自律。長此以往,不但消耗大量精力與判斷,疲於奔命,還會使學術氛圍逐漸消失,以一時的人氣喧嘩代替專業建樹。所以,美術館必須建立完善的策展制度,發揮專業策展人的能力,充分完善學術研究,建立自身的品牌項目和地域美術研究,完善公共教育和公眾服務。
由於目前行業慣例與現狀的模糊復雜,導致很多地方政府甚至美術館人、觀眾都認為美術館是賺錢的機構,應該想辦法盈利,這是一個巨大的認識誤區。美術館要想使人改變這種誤區,首先要加強對“非盈利公共事業單位”的認識、了解和宣傳﹔其次,美術館要承擔起提升政府文化形象、梳理城市歷史、管理美術作品的社會功能,如此才能有助於擴大城市影響力,吸引政府投入更多資金。還有人認為公立美術館應該參與文化產業活動,應該舉辦美術品交易和拍賣。“產業”本身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行業,在美術生態鏈中,已有專門的畫廊、拍賣行從事相關的美術品經營活動,美術館在文化產業中的作用應該是學術引領,以學術建設推動這些畫廊、拍賣行的健康發展。所以,美術館的展覽要有學術性、指向性、連貫性,辦展的數量可以少一點、精一點,單項展覽周期可以長一點,相關公共教育交流項目可以多一點、深入一點,從而積累多維度的研究與教育成果。
(作者系湖北美術館策劃推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