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文物回流:不要國寶炒作--藝術收藏--人民網
人民網>>藝術收藏>>滾動新聞

要文物回流:不要國寶炒作

韓少華

2013年07月09日09:28    來源:東方早報    手機看新聞

  6月28日法國皮諾家族捐贈圓明園青銅鼠首兔首的儀式在中國國家博物館[微博]舉行。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家,當然值得高興,但國博副館長陳履生[微博]面對媒體的採訪時也表示:“屬於圓明園故物的獸首不能稱之為‘國寶’,並不是說它不具有歷史價值和特別的社會意義,只是說社會將其稱為‘國寶’欠妥。”

  正是這同樣兩件圓明園獸首於4年前在法國巴黎的一場拍賣會上曾被哄抬至共3149萬歐元的高價。看似價值過億人民幣的市場行情,讓獸首在“流失海外文物”之外,居然又得以蒙上了一層“國寶”的光環。此事件后,現已故世的文物、古建專家羅哲文當時曾對《東方早報》表示:“其實圓明園獸首根本算不上國寶,它的真正價值也就是數十萬元(人民幣)而已!叫出這麼高的價格,誰買誰是‘冤大頭’。”這個“冤大頭”就是此后立刻現身並拒不付款的蔡銘超[微博]。無論是他的所謂“攪局”或以“無法收貨”為借口,都抹不去的事實是:其人將獸首抬至約1.5億元人民幣一個的價格並使之成為公眾關心的焦點。

  作為龐大的圓明園建筑無數構件之一,圓明園大水法中的12生肖本身價值並不重大,其工本、工藝等並不特別,也就是噴水龍頭而已,按羅哲文的說法:“相比現藏於北京大學等處的圓明園文物華表等,獸首工藝相對比較粗糙,現在在北京、廣州等地的一些小工廠都可以制造出來,藝術價值可以說並不高。”然而,其價格居然超過了大部分在市場上流通的中國古代藝術品,很明顯,其價值與價格是不相符的。亦有信息表明,蔡銘超抬價行為的背后,有台灣地區某些利益集團的影子。

  對文物的定義中本無價格方面的因素,它僅指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有了文物市場,文物才有了價格,而一旦市場受到操縱,金錢或許會抹殺文物固有的價值。目前,更有人將文物視作金融產品,把拍賣場變成價格炒作的戰場,這最終恐怕會導致“流失文物”變味成“很值錢的國寶”,以可用數目字來計算的價格偷換了具有象征性且不可量化的文化價值。

  對於“國寶”,陳履生所提出的觀點是:“應該具有普遍性的文化認同,是歷史積澱后的文化共識。其中最重要的是能夠反映國家文化內涵的核心價值觀,能夠表現中華民族文化的杰出創造,能夠代表一個時代文化和藝術發展的最高成就。”在他看來流失海外的文物一上拍賣會就被稱為“國寶”的后果會哄抬了其市場價格,並恐怕會影響了中國政府對流失文物的追討,“基於國際友誼的文物回歸,是一個回歸渠道。中國也有過通過拍賣追回文物的先例。但這些並不是核心。畢竟拍賣是一種比較有限的方式,跟大批流失文物相比,這只是極小一部分。”

  不約而同的,曾表示“‘國家優先購買權’不適用於流失海外的圓明園獸首等被掠奪文物、非法出境的文物”的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也在近日強調:“對於那些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中國政府將保留追索的權利。”

  事實上,就在2012年年9月,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考古和人類學博物館同意就其1966年購買的24件古代特洛伊金飾向土耳其方面提交永久借出的証明,以換取繼續使用在土耳其設立了幾十年的考古站的許可。而土耳其方面曾在此前威脅吊銷一家德國考古機構的許可,迫使德國方面不得不歸還了曾宣稱擁有的一尊斯芬克斯像。而中方也曾有過成功追討文物的先例,那些失而復得的文物無不比獸首更具學術和藝術價值,而之所以能形成有效追討,則是因為充分的學術基礎和法律依據。

  買贓同樣是犯罪,對於認定為被掠奪的文物,“買”並不妥當。如果還要借機哄抬其價格,則無異於讓文物再蒙上一層恥辱。值得警惕的是,近日又有關於圓明園龍首或現身的報道……

  (作者系《東方早報·藝術評論》編輯)

(責編:赫英海、魯婧)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