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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拍賣造假黑幕重重

2013年06月17日08:52    來源:中國文化報    手機看新聞

  錢鐘書信札拍賣事件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原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長魏同賢質疑保利此前對公眾宣布拍賣的3封錢鐘書、楊絳先生私人信件之中,兩件寫給他的都是“偽造”。他感慨:“對於依然健在的人,都有人敢如此明目張膽地造假,那麼對於古人作品的造假也可想而知。”此次事件,掀起了拍賣造假的黑幕一角。

  拍賣公司“知假拍假”?

  “可以這麼說,在當下的拍賣市場上,既真且品質好的藝術品,頗為難尋。大量的造假魚目混珠,給拍賣公司的鑒定帶來不少困難。”朵雲軒藝術品拍賣公司總經理劉金旺最近在籌備2013年春拍的拍品。他向記者坦言,朵雲軒以書畫專場為特色,此次最終征集到約1000件拍品,但“為此看過的並且被認定是假的東西,至少有兩三倍之多。”

  拿上拍台的藝術品被發現是假作、贗品,拍賣公司是否是“知假拍假”?劉金旺認為,不能一概而論。不排除在一些情況下,有的拍賣公司因為征集不到真作,會用假作來“混”進其中,或者為了吸引眼球、制造轟動效應、牟取暴利而把明知是假的藝術品送上拍台。但絕大多數情況下,拍假原因是這些拍賣公司在學術研究上功力淺薄,不具備鑒別藝術品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

  在此次錢鐘書書信拍賣事件中,魏同賢就表示,“關於這些書信的真偽,保利拍賣甚至沒有‘擠出一點點時間’來向當事人求証。而造成的結果,就是造假書信堂而皇之地上拍,誤導公眾。”

  拍賣造假名目繁多

  為何拍賣市場贗品、假品迭出?一位從事藝術品拍賣逾20年的業內人士認為,藝術品造假古已有之,不過近年來隨著藝術收藏市場的劇烈升溫,在巨大利益的驅動之下,拍賣造假也變得名目繁多。

  其一,瞄准大師名家而進行專業化的造假。“眼下市場上身價最高的大師,無論齊白石、傅抱石,還是吳冠中等,都有專門研究他們作品的造假者。這些造假者往往自己已是專家,或者在專家的指導下做假,他們對大師的藝術風格、用筆特征、作品細節都研究得很透徹,因此與大師真跡相似度頗高。很多都是專家在仿,或者專家指導在仿,知道行家就看這些細節,他就專門在這些細節上做得很精。”該業內人士表示。

  其二,“雙胞胎”“克隆”頗多。一位業內人士給記者講了個故事:某知名藏家拍到一幅大師作品,沾沾自喜,可回家后就在另一個拍賣預展上碰到了這幅畫的孿生兄弟。一番周折后,他將兩幅作品“肩並肩”挂在一起細細比較,才發現自己拍下的是一件贗品。這樣的雙胞胎甚至多胞胎現象,如今在拍場上很是常見。

  其三,無中生有、仿造“神品”。業內人士說,藝術品造假,無非臨、摹、仿三種手法。前兩種都需要原本,而且經過比對容易發現破綻、打回原形,而“仿”卻是在領會藝術家風格精髓之后隨意發揮、自己創作。如今的拍賣造假,以仿作最多,而且有時的確真假難辨。也正因如此,拍賣市場上往往會有名不見經傳的“神品”橫空出世。

  誠信應貫穿拍賣各個環節

  我國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証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據了解,盡管按照法律規定,拍賣公司不必對拍品的真偽負責,也就是行內說的“不保真”,但實際操作中,大型的拍賣公司一般都從自身歷史和品牌美譽度考慮,會重視對拍品真假的鑒別。如果發現是假品,拍賣公司可以直接決定不上拍。這就是為什麼藝術品拍賣都要提前數天舉行實物預展,供買家和藏家來觀看、識別——一旦買家進了拍場而且舉牌,就必須承擔后果,無論真偽都必須接受。

  劉金旺說,大型拍賣公司征集拍品,通常有幾個“判定真偽”的關鍵環節,包括業務員鑒別、資深專家鑒別、以藝術家的其他作品與之比對等。而對於那些拍價較高的近現代藝術品,藝術家本人健在的話,往往會請他認定。如果藝術家已經過世,那麼也可以向他的親屬、弟子等求証,征詢他們的評價以作為真偽的參考。

(責編:孫石磊、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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