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一位陳先生(@叛逆仔仔博主)發微博稱,在武當山旅游時,發現一處石壁上刻有連簽6個名字的“到此一游”,並同時刻有游客的家鄉所在地。照片顯示,一處山石上赫然刻著11排漢字,包括“洛陽市伊川縣白沙鄉”等字樣,字跡較深。該圖片一經發出,被網友們驚呼為“最強到此一游”。
湖北省武當山特區景區管理局介紹說,近年來,隨著武當山“5A”景區的成功創建和知名度的提升,旅游人數不斷增加,景區管理的工作量和管理難度也日益加大。由於游客素質參差不齊,景區亂貼、亂刻、亂畫的現象時有發生。
“這反映出一部分游客道德素質低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教授喬新生認為,當前一些國人的旅游消費還屬於“炫耀性消費”,他們出外旅游不是為了真正欣賞大自然的風光,而是為了向別人炫耀自己曾經到過許多地方,這是一種不成熟的旅游心態。
“我們隻能對不文明現象進行‘柔性’處理,一般以勸誡為主。”武當山景區有關負責人說,盡管景區管理人員多次進行專項清理,同時加大了對游客集散地的巡邏頻次,但是由於管轄面積大、路線長,景區亂貼亂畫現象仍屢禁不止。
經過30多年的醞釀,我國第一部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標志著中國旅游事業將進入一個新的時期。旅游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
“這些對旅游者義務的規定具有進步性,但是引導性仍然大於懲罰性。”湖北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投資有限公司法律顧問羅貝貝說,旅游法中極少涉及關於不文明行為的懲處,即使一些法律條款提出違法懲處,也沒有提出處罰的力度。
羅貝貝認為,旅游法是逐漸完善的過程,一些粗放的法律條款還需要各項配套細則加以保障實行。她建議立法需和旅游行政管理結合起來,隻有從根本上遏制不文明行為,才能真正促進我國旅游業的發展。
喬新生建議,一方面,旅游景區應設置更多標志,提醒游客培養公德意識、保護公共財產﹔另一方面,可以在著名的旅游景點,專門設置一些保留游客墨跡的牆面,讓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感受和願望。
記者了解到,“江南三大名樓”之一的黃鶴樓景區針對“傷痕累累”的觀景平台做了“大掃除”。景區還設立了電子涂鴉牆,把以往的刻字掃描進去,反復播放。“這既滿足了游客留戀的心願,也具有警示意義,游客看到以往的刻字也許會感到臉紅。這或許可以作為全國各地景區一項有益的嘗試。”羅貝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