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向記者展示被運碎瓷器的圖片。
東航稱“隻能按1公斤100元的標准賠償” 律師認為按此標准有失公平
興沖沖地帶著家裡的30件“寶貝”去合肥參加鑒寶活動,結果在飛機落地時發現,托運的“寶貝”有8件已被嚴重損毀,成了碎片,找到航空公司要說法,卻得到“隻能按1公斤100元的標准賠償”。沈陽市民董先生稱等了近半年時間,可東方航空公司卻仍沒給自己一個滿意的答復。
“寶貝”收藏者: 8件“古董”價值過億
據董先生介紹,他家裡有一些“寶貝”,一部分是家裡祖傳的“寶貝”,還有些是父親收藏的。
2012年10月,合肥藏源文化公司和藝博文化公司同時向董先生發出邀請,希望董先生能將藏品帶到合肥,屆時他們將邀請中央電視台《尋寶》節目的幾位資深專家為董先生的“寶貝”進行鑒定。
去年10月12日19時,第一次坐飛機的董先生將30件“寶貝”用海綿等物品精心包裹后放進行李箱中,登上了東方航空公司MU5576次航班。董先生說:“在機場托運時,我曾告訴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行李箱裡裝的是瓷器,屬於易碎品且非常昂貴。但工作人員並未要求進行保值和簽署任何保價協議,只是用儀器掃描后貼上條形碼,通過安檢儀后完成托運。”
10月12日22時35分,飛機在合肥駱崗機場降落。他當著工作人員的面打開行李箱驗貨,結果發現:30件“寶貝”已有8件嚴重損壞,都成了碎片,有的甚至還成了粉末狀。“包括宋青花觀音瓶、宋代定窯碗、宋代定窯小碗和宋代壺,明代成化觀音龍瓶,唐代盤口瓶,元青花小碗和大清乾隆黑地琺琅彩。”董先生說。
隨后,東航的4名工作人員對8件瓷器進行了拍照登記,並為董先生出具了一張“行李運輸事故記錄單”,上面寫著:共計損壞8件瓷器(有大有小)。
在談及賠償問題時,東航一位工作人員曾詢問董先生8件瓷器的價值。“這裡面有宋青花觀音瓶,是無價之寶,其他的也都非常貴重,8件加起來,總價得過億元,按一折算也得1000萬元。”董先生告訴記者,得知這樣的價值后,東航的工作人員表示不可能賠這麼多,按照他們的規定,隻能按1公斤100元標准賠償。無奈,董先生隻好報警,並給邀請他來的合肥兩家公司打電話求援。
東航答復: 按1公斤100元標准賠償
因為當時已是深夜,而第二天還要參加鑒寶活動,董先生隻好先拿著其他22件“寶貝”離開機場。第二天,藏源公司請來的幾位國博專家為董先生選送的2件“寶貝”進行鑒定,其中一件明代永樂官窯扁壺,被當場認定為重器,價值在千萬元以上,而一件清乾隆茶葉末筆洗也鑒定為昂貴的真品。而后,藏源公司決定從董先生的22件“寶貝”中選出9件到香港參加拍賣。
據董先生介紹,當年10月14日,他再次攜帶未損壞的22件藏品到藝博公司請國博專家鑒定。專家鑒定后,認為董先生的藏品都很有價值,准備將其中的18件進行大拍。“我把損毀前8件藏品的照片給專家看,專家表示,如若是真品,都價值昂貴。”
10月15日,董先生接到東航工作人員的電話,表示領導想與他商談賠償事宜,讓他到駱崗機場去。
在機場,東航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公司對董先生托運的東西破損表示遺憾,但最終還是得按1公斤100元的標准賠償。之后,董先生一直滯留合肥,多次討要說法卻一直沒有滿意答復。
“航空公司野蠻分裝,任何東西損毀都不問價值,統一按1公斤100元計算合理嗎?”東方航空公司沈陽營業部一位姓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董先生的事他並不清楚,但按照公司的規定,損毀的物品隻能按1公斤100元的標准來賠償。
律師說法:涉案雙方都有責任
遼寧良友律師事務所李振革律師認為,董先生攜帶貴重物品登機,在辦理托運時,應明確告知是貴重物品,並屬於易碎品,最好作保價處理。而航空公司則有義務對乘客作出提醒。在本案中,雙方都有責任。
李振革認為,如果消費者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滿足,可以考慮訴訟。前提是,董先生和東航必須找到一個權威的鑒定機構,為董先生損毀的物品進行評估和鑒定,然后根據最后的價值進行賠償。
李振革表示,現在航空公司的托運質量屢屢遭到詬病,建議消費者不要將貴重物品進行托運,最好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