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曹操墓”考古現場(新華社供圖)
“曹操墓”問題再起波瀾。2月20日,著名考古學家、原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徐光冀在《中華讀書報》發表整版文章《“曹操墓”仍不宜定論》,從“曹操墓”的銘牌、形制規格、墓主人遺骨和魯潛墓志真偽等多個問題提出質疑。
而作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員、“曹操墓”考古隊領隊潘偉斌先生,則在自己的博客中發表《回復徐光冀先生關於曹操墓的幾點意見》一文,對徐光冀先生的質疑作了相應的回復。下面選取其中三個焦點辯論,供讀者一閱:
1.“曹操墓”的形制規格
徐光冀質疑:
“西高穴2號墓”即所謂的“曹操墓”的形制規格要低於已知的東漢晚期的兩座諸侯王墓。雖然發掘簡報說曹操《遺令》有“不封不樹”,“殮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西高穴2號墓確實沒發現封土。但文獻記載曹操墓上建有靈屋,對一座已經多次被盜的墓,怎能証明其“無藏金玉珍寶”?顯然証據不足。
與已發掘的曹休墓的規制作對比。通過比較,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盡管曹操提倡薄葬,可其陵墓應該是“位在諸侯王之上”的規格,而西高穴2號墓的規格和身為“長平侯”的曹休的墓葬大體相似,屬於同一等級。
潘偉斌回復:
決定墓葬規格的標准不應該是墓葬面積的大小,如徐先生自己所說的“曹休墓為磚鋪地,西高穴2號墓為石鋪地,要高於曹休墓”,既然高於曹休墓,那麼決定其墓主人身份就應該高於曹休。那麼,在曹操高陵范圍內高於曹休墓身份的人又有誰呢?請徐先生給予明示。
漢獻帝禪陵的規模也沒有曹休墓的面積大,難道說它的規格就低於“長平侯”曹休的墓嗎?顯然,這種推理是不能成立的。
而從墓的深度等規制來看,西高穴2號墓應當是帝王一級的,也就是符合魏武王曹操的地位和身份的。
2.關於刻銘石牌的問題
徐光冀質疑:
對於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的石刻銘牌,發掘簡報認為它們“是認定墓主人身份的直接証據”。其實這些隻能說明石牌刻銘的時間,並不能說明西高穴2號墓就是曹操墓。
試想作為隨葬品隻需刻名稱、數量,埋入墓中,還需特別刻上墓主人的名字嗎?曹丕又怎會將標明其父謚號的刻銘放置於其父的墓中?如果要放置刻銘,也應如六邊形銘刻一樣,標明物品名稱、數量即可,何必要刻意標明“魏武王”?這恰好說明西高穴2號墓不是曹操墓。
潘偉斌回復:
我要問徐先生,為什麼曹丕就不能將其父親的刻銘放置於其父親的墓中呢?為什麼要放置刻銘,就必須如六邊形刻銘那樣,隻能標明物品名稱呢?這有什麼規定嗎?為什麼這樣做就說明了該墓葬就不是魏武王之墓了呢?
我們在《簡報》中明確了石牌分為兩類,一類是六邊形石牌,其上面刻有隨葬品的名稱和數量,另一類為圭形石牌,其上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字樣。它們之所以在形狀上有區別,刻字內容上有不同,這隻能說明這些石牌在功用和對墓主人自身意義上來說是有區別的。
“常所用”應該是指其生前曾經使用過的東西,也可能是其身份地位的標志,對標明其生前特殊身份有重要意義。其他物品之所以採用不同形狀,所標明的可能是其死后定制的明器。
3.墓主人遺骨的問題
徐光冀質疑:
三具遺體是同時下葬,還是分次下葬?由於田野工作的疏忽,現在已經難以確定﹔其次,一位經鑒定50歲左右的女性與卞后的71歲年齡不符。如果認定此墓為曹操墓,那就一定會有卞后,如果沒有卞后就不會是曹操墓了。
潘偉斌回復:
該墓葬是分次合葬,我們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從一開始我們就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根據我們的考古發掘,也發現了該墓葬是經過了二次打開,進行過合葬的。
關於墓葬中遺骨年齡的問題,那具男性骨骼的年齡為60歲左右,符合曹操去世時66歲年紀的。而對那具年長女性的骨齡估算,吉林大學的朱弘教授根據其頭骨上骨縫的愈合程度,認為年長者在60-70歲之間,但是根據其牙齒磨損程度,其年齡又在40多歲,其真實的年齡還有待於進一步鑒定。而據文獻考証,卞后的終年應為63歲。徐先生所持的71歲一說不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