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陽漢柏圖》
《嵩陽漢柏圖》經鑒定專家“指點”以17萬元賣出,隔年卻拍出8000多萬元
最近,一起“天價字畫案”再次將中國當下的鑒定專家推上了風口浪尖——據報道:2009年,經鑒定專家劉岩“指點”,鄭州朱雲兄弟將家傳《嵩陽漢柏圖》以17萬元賣出。隔年,這幅畫卻被拍出了8000多萬元。朱雲兄弟一氣之下把專家和買家告上法庭。
這樣一來,鑒定專家的職業道德再次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事件回顧
2009年,鄭州市民朱雲兄弟拿著家傳的題款為“乾隆御筆畫鬆並題”的《嵩陽漢柏圖》,到河南衛視參與鑒寶活動,遇到了鑒定專家劉岩。在劉岩的指點下,他們將畫作以17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程功。
2011年6月,他們購買了《咀英澄華清代宮廷典藏中國古代書畫》一書,發現“乾隆御筆畫鬆並題”是乾隆的親筆題字而且蓋有“石渠寶笈所藏”印章,並非劉岩所稱的“題字不是乾隆的真跡,市場上這類畫很多”﹔“‘石渠寶笈所藏’是個閑章,其沒有價值”。上網后,他們更得知《嵩陽漢柏圖》於2010年12月在北京保利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以8736萬元價格拍出。朱雲兄弟一紙訴狀將劉岩和程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撤銷買賣合同,判令被告向其賠償損失8719萬元。
近日,“天價字畫案”正式移交鄭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
焦點
鑒定專家是否介入了交易
在古書畫鑒定專家劉建業看來,“天價字畫案”的焦點是這位專家是否介入了交易、從中漁利。
如果專家並未介紹買主,那求鑒者就不能再“死纏爛打”了。“因為買主盡管隻花了17萬元買下《嵩陽漢柏圖》,同樣存在風險——如果作品是贗品,賣家能退嗎?顯然不行。作品到手后,買家經過研究、論証甚至投資進行認証,最后賣出天價,那買家獲多大利都屬於取之有道。要不誰還投資呢?我買入了好東西,你就找‘后賬’﹔我買假貨了,你卻啥責任都沒有,那就不是公平交易了。”
話又說回來,如果專家明明知道這件東西很珍貴,卻故意壓低價格,讓人買進后再高價賣出,從中獲益,這就違背良知和職業道德了。“盡管這並非普遍現象,在鑒定隊伍中的比例很小,但也不是絕無僅有。買主如果真是專家推薦的,那這件事就得追根到底,以求杜絕這種現象。”
同時,劉建業還指出,在這一事件中,如果專家真“走眼”了,應該算是鑒定過失,盡管不違法,也要受到輿論的批評。“一般來說,一件作品價值幾何、屬於哪個級別,專家應該很清楚,他不可能看什麼都模棱兩可,他所認知的價值不應該和實際價值有特別大的出入,如果相差數百倍乃至上千倍,即使沒有‘做局’,其專業水平也要受到質疑。”
就《嵩陽漢柏圖》來看,劉建業認為,雖然蓋有“石渠寶笈所藏”印章,但由於《石渠寶笈》著錄的一部分作品在清末、民國時出現了贗品,即所謂的蘇州片、揚州片及北京的后門造,對這些贗品的甄辨確實需要下點工夫。“做得跟真品太像了,裝裱上也很到位,所以在現場看確實常常會鬧不明白。而在不明白的情況下,專家有兩種態度:一是再研究﹔二是干脆就否定了。就我而言,如果看不准,便會坦率地告訴求鑒人:這個東西有待研究,現在難以下結論。不可輕率地說‘對’還是‘不對’。如果看准了,那我會告訴求鑒者,這東西大概是什麼時代的,屬於哪個層級的,而且要跟求鑒者說明,這是我的個人意見,供你參考。鑒定一幅書畫,往往是要花幾個月的時間研究,一個專家在幾分鐘之內就對一件藏品做完全判斷,不太靠譜。”
反思
“專家”滿天飛 求鑒需謹慎
鑒定界的亂象層出不窮,官司一場接一場,有哪些方面需要反思呢?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藝委會常務副主任、古文物鑒定專家劉幼錚認為,以“天價字畫案”來看,求鑒者單憑某位專家的一面之詞,就做出了交易決定,所採取的方式不夠嚴謹、嚴肅,對藝術品的處置也缺乏必要的科學程序,其根本原因是迷信專家。由此引申到當前的藝術品鑒定,有如下問題值得深思:
一、求鑒者希望以最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完成藏品的鑒定。到鑒寶節目找專家往往就是出於這種心理。另外,如果朋友的朋友是專家,求鑒者就會不遺余力地找到朋友幫忙引薦,以偷巧的方式去借用專家的智力,而不採取常規、嚴肅的方式。
二、如果鑒定結果出問題了,求鑒者會把責任推到專家身上。求鑒者沒有想到無償服務的專家是不必承擔責任的。
三、大多求鑒者把專家當做萬能的神,不懂得鑒定是一門科學。這一方面是由於當下我們的全民文化素質所限,還沒有形成科學的鑒定理念﹔一方面是社會公共媒體造就了公眾對專家、對鑒定程序的誤讀。大量的社會信息誤導,包括電視鑒寶節目等。節目裡,專家拿起一件東西侃侃而談,其實他之前經過多少積累,做過什麼功課,人民群眾並不清楚,只是看到他的結論,於是願意相信鑒定神話。電視節目傳播了一些歷史文化知識,是好事,但觀眾應該明白這首先是一檔電視節目,而不是學術殿堂。
同時,劉幼錚認為,我們還得問一問:什麼叫專家?在外面用輿論用媒體包裝幾次就算專家了?自詡收藏了多少年多少東西就是專家了?在博物館工作多少年就是專家了?自己說,媒體說,一傳十十傳百,公眾就信了他是專家。這就是“造神運動”。事實上,在博物館系統工作的研究員、副研究員也並非全是古董鑒定專家,有一些從事的是器物鑒定以外的標本制作、防腐、文獻等工作。
“可以說,精通某一鑒定領域的專家並不多,現在卻是‘專家’滿天飛。而且專家的能力、特長和權威被放大,於是獲得了大眾的盲目崇拜和信任。這個問題是社會現象的縮影,是社會公德、科學頭腦的缺失,亟待補救。”劉幼錚如是總結道。
法律視角
鑒定專家如“做局” 買賣合同可作廢
廣州日報:在您看來,導致這一糾紛的症結在哪?原告和被告的鑒定專家各有什麼責任?
朱永平(著名律師):症結在於鑒定專家不負責任的鑒定意見導致原告朱雲兄弟產生誤解而低價出賣家傳的乾隆御筆畫。
目前國內藝術品鑒定市場處於“三無”狀態,即無法律管、無機構管、無人管。而本案的鑒定專家應該只是口頭鑒定,無法承擔鑒定責任。對於原告朱雲兄弟而言,隻能責怪當時隻找一位專家進行鑒定就草率地賣掉家傳畫作,不謹慎進行交易。
廣州日報:如果專家確實參與“做局”,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后果?
朱永平:若專家存在與買家惡意串通,損害到古物所有人(賣方)利益的,該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為無效合同,賣家可向法院請求確認為無效合同,返還原物。若賣方可以証明買方通過欺詐手段使其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也可以向法院請求變更或撤銷該買賣合同。
廣州日報:藏家和專家應該從該案例中得到什麼樣的經驗教訓?
朱永平:藏家在出賣藏品時,如果對藏品價值認識不清的,最好找幾家大型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多聽取有鑒定資格的鑒定人員意見。而專家在作出鑒定時,最好以更規范的形式作出,並要有依有據,盡量結合古物特征、古書記載等依據來進行考究與鑒定,從而避免藏家的質疑。
呼吁
建立合法權威鑒定機構
切斷專家不法牟利渠道
在劉幼錚看來,目前鑒定問題已成為制約藝術品市場發展和收藏健康開展的瓶頸,很多不當甚至不法行為都交織在鑒定這個環節上。劉建業也表示:“全國這麼多專家,我個人認為,品德好的佔90%,其他10%確實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做出一些不應該做的事。如果這10%這麼繼續攪動下去,那整個市場就亂了。”
因此,他們強烈呼吁,要從制度上解決鑒定市場的亂象,必須建立一個相對權威、合法的鑒定機構。劉建業認為,如想建立這樣的鑒定機構,首先,國家需要評定一些職業道德好、鑒定水平高的專家﹔其次,要出台監督這個機構的制度,即使專家出現了失誤,也還可以進行糾正。“這就有如醫院裡出現了責任事故后,有醫療事故委員會來進行評定,法院判案也並非都分毫不差,一審后還允許上訴。目前鑒定界沒有這樣一個機構,全是個人身份在做鑒定,或是媒體做的鑒寶節目,整個市場很亂。”
劉幼錚更細致地談到,這一權威鑒定機構的運作方式應該建立分類的專家庫,隨機抽選,群集共議,盡量切斷專家在鑒定程序中與市場利益的個人聯系,以做到相對的客觀、公正。“如果運作架構合理的話,還是能基本實現鑒定的客觀、公平與科學,同時也能保証專家不受外界的攻擊,不必擔負法律責任,而相關機構能承擔多大程度的法律責任還需要深入探討,另外也讓社會有一個大體公認的鑒定標識。如果這個機構有些鑒定問題解決不了,那應該是個別的‘疑難雜症’,可以先擱置,留給后人施展聰明才智。鑒定中如相關專家有不同意見,也可以如實向公眾通報。”
在專家庫的建立標准上,劉幼錚認為必須細分到某個藝術門類某個時段某位藝術家的專家,“不能像電視台的鑒寶節目那種,專家往上一坐就是萬能的,什麼都懂。”
廣東十大優秀中青年法學家、廣州著名律師朱永平則認為,要改變收藏品市場的這種亂象需要相關部門對我國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的法律規范和監管進行商討,對有關鑒定專家的資質、鑒定程序、法律責任予以嚴格規范﹔文物、藝術品鑒定行業建立權威機構,重建行業的社會公信﹔對鑒定專家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問責機制。 文、圖(除署名外):記者 江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