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文化部近日公布《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基本补助标准: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补助资金用于对东中西部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支出给予补助;奖励资金用于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效果好的省份给予奖励。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和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安排。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高于基本补助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记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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