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拆遷不利於古宅的傳承保護
許多人認為,富豪們收藏古宅只是一種任性的金錢游戲,這麼做或許還有利於古建筑的傳承保護。然而事實上,古宅價格一下子被哄抬上去,只是商業炒作的結果,買賣雙方都忽視了對工藝、人文歷史的保護。多數古建筑被買下后拆遷運往異地,還有一些投資客因為找不到可以永久復原的場地,隻能將古宅拆遷后存放在倉庫裡,這些做法對於古宅保護非常不利。有關專家認為,遺產的價值不僅僅體現在建筑本身,還應該包括它的生存環境。古民居一旦搬離原來的文化環境,價值就喪失了。更何況異地拆遷后,古建筑的瓦片、牆面都毀掉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李小寧認為,中國傳統社會是鄉土社會,農村才是文化的根源,古民居裡存留著歷史的印跡,應該在當地好好保存,否則就只是一堆斑駁、破舊的建筑材料而已。
將古宅作為主要投資項目也不太靠譜,因為“玩”古宅這個圈子裡的人雖然都比較有錢,但目前人數並不多。另外,古宅也沒有一套相應的價值評估標准,並不具備成熟的投資條件,所以古宅以藝術品的身份進入拍賣行為時尚早。有關專家還表示,古宅投資的流通性太差,受空間和政策的影響大。對古宅有需求的多為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供應緊張,難以滿足投資者復建、收藏古宅的心願,收來的古宅很有可能成為一堆磚頭。
隨著地方政府文物保護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地方對古建筑保護有明文規定。比如有些地方就禁止1911年以前、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建筑買賣、拆遷。今年7月3日,住建部、國土資源部和公安部首次聯合發布了《關於堅決制止異地遷建傳統建筑和依法打擊盜賣構件行為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抓緊開展傳統建筑調查建檔和挂牌保護工作,強調認定的傳統建筑應實施原址保護,不得實施異地遷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認定傳統建筑。分析人士指出,真正有價值的古宅有可能是文物保護對象,私下購買容易觸及法律。由此可見,古宅的收藏投資並不只是錢能說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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