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錢
陶短房 (歷史作家)
前段網上傳出一條新聞,稱有人翻出祖上1948年之前存下的50萬元舊鈔,想去銀行兌現,結果被告知“收歸國庫”,引發許多口水戰——有人指出“民國的賬不該現政府來背”,也有人稱“已經統一收兌過”。
好事者不免從這個“前朝巨款”話題聯想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中國古代是怎樣對待前朝貨幣的?
很多朋友都知道,自南北朝末期至唐初,中國錢幣體制發生了一次重大轉變,即從原先的標明錢幣重量、以幣重定面值,改為以年號錢等為主、不再標明幣重。對這種標明幣重的銅錢,除非如秦始皇、王莽等個別帝王,出於統一貨幣或樹立權威等目的,將前朝舊錢一概廢除,換為本朝新錢外,大多數朝代會默認甚至公開允許前朝錢幣流通,比如秦代的半兩錢在漢初一直通行,直到被幣重不同的五銖錢替代,而漢代的五銖錢則歷經朝代更迭,一直用到隋代。
國號、年號錢情況就比較復雜了:錢幣上鑄有前朝國號、年號,如今朝代改了,這些國號、年號自不免成為“政治問題”,是沿用還是廢除,各朝代的態度是不太一致的。
有些朝代因為自身錢幣缺乏,會默認甚至公開允許使用前朝貨幣,如梁靜帝蕭方智太平元年(公元556年),朝廷下詔“雜用古今錢”,十六國和南北朝時期東晉等南方諸國還曾因為東吳銅錢質量較好而大量沿用,唐代的“開元通寶”也在唐朝滅亡后流通了很久。
也有些朝代把前朝貨幣視作“偽幣”,當作洪水猛獸般防范,比如元代滅宋后就宣布宋代和前朝發行的銅錢、鐵錢一律廢除,此后這些錢恐怕隻能當做收藏品,或毽子之類的輔助材料用了。
如果“除舊布新”,舊錢怎麼辦?銅錢一般都會折價收兌,因為銅資源本來就很寶貴,回收舊幣再熔鑄新幣也並不困難,隻消酌收一些損耗費就行了。
倘是鈔票就得看情況了。早期很多鈔票是有“界”即流通期限的,過了期限就成為一張廢紙。元代滅亡金朝后,就用這一招“爛”掉不少金朝發行的鈔票。
但很多時候因為考慮到政治、社會穩定等綜合因素,新朝還是會收兌一些舊鈔。如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滅南宋,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元朝宣布在原南宋境內“行鈔法”,也就是用元朝紙幣“中統鈔”收兌南宋紙幣“會子”,當時規定的匯率是1貫中統鈔兌換50貫宋會子,為了加大匯兌力度,安撫當地人心,還特意在匯兌地區設立“平准庫”,貯存金銀絲帛,作為兌換的保証金。
由於連年戰爭,元朝當時鈔票已開始濫發,中統鈔存在通脹現象,但仍遠比早在南宋尚未亡國時就已“金融破產”,因此1:50的兌換率,政府是有些吃虧的,這當然是安定江南的“政治需要”。不過有經濟歷史學家認為,這種略有些打腫臉充胖子的“慷慨”,給后世的元朝金融、財政,留下了許多直至亡國都未能克服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