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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件中國瓷器:博物館藏品出售引發爭議

2013年09月23日08:12    來源:華夏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24件中國瓷器的命運:博物館藏品出售引發爭議

  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收藏能不能被政府拿來拍賣還債,在美國底特律藝術博物館的藏品命運仍懸而未決時,英國克洛伊頓博物館的藏品又將走向拍賣市場。盡管歐美博物館出售藏品的事情早有先例,但仍伴隨著各種爭議。

  “不道德”的拍賣?

  英國商人裡斯克在1964年過世前,將耗費一生收藏的中國陶瓷悉數捐給了克洛伊頓市議會,他希望這批藝術品能夠作為一個整體在克洛伊頓博物館公開展示。不過,今年7月底,克洛伊頓市議會通過決議,將通過香港佳士得拍賣其中24件最具價值的瓷器,所得款項將用來協助支付克洛伊頓文化設施的維修。

  事實上,這24件中國瓷器因為價值高昂,出於安全考慮,這些瓷器自捐贈以來一直深鎖在博物館地下室的倉庫裡,從未公開展示過。克洛伊頓市議會強調,是基於這批珍貴收藏所衍生的高昂的保安與保險費造成的龐大財政負擔,以及英國政府對文化補助的縮減,而作出這個不得已的決定。

  盡管克洛伊頓市議會保証,裡斯克收藏的其余206件陶瓷將繼續在展廳公開展示,裡斯克家族稱拍賣為“不道德”的行為。裡斯克的曾孫女Jacqueline 表示,這是曾祖父花了一生心血所匯整的收藏,不容拆散拍賣。博物館協會會長安德森(David Andersen)也對此做出強烈譴責,認為克洛伊頓這項出售深具價值的中國瓷器的決定,不僅危害自身的名譽,同時也嚴重損害大眾對整個博物館專業的信任。

  而提出出售建議的議員認為,隨著中國收藏家實力的增強,中國瓷器在國際市場的價值大幅升高,現在是出售這批瓷器的好時機。拍賣這24件藝術品不僅可以創造1300萬英鎊的預期收益,還可避免向銀行貸款的相關費用和利息。

  其實早在1984年,克洛伊頓市議會就曾經出售過幾件較不重要的藏品來支付裡斯克展館的成立與設置具有防盜功能的展示櫥窗。所以在一片反對拍賣聲中,克洛伊頓市議會依然不為所動。

  實際上這並非個案,國外博物館出售館藏藝術品事情時有發生。去年12月,華盛頓塔克瑪藝術博物館(Tacoma Art Museum,TAM)送拍了一批館藏的清朝紡織品和玉器。它們來自於當地華裔容氏夫婦的捐贈,容氏夫婦是熱衷於亞洲文化的進出口商人,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他們將耗時50年積攢的中國藝術品,分別捐贈給塔克瑪藝術博物館和斯坦福大學。

  后來塔克瑪博物館董事會認為,隨著博物館的優先次序和對藏品范圍的修正,容氏藏品已經不再適合館方的長期戰略計劃,並且批准了將容氏藏品出售,以籌集資金。然而,容氏夫婦的后人認為,整個藏品拍賣過程是錯誤的,充滿了欺騙性和對文化的不尊重。

  2009年,洛杉磯藝術博物館(LACMA)的29件繪畫作品出現在蘇富比[微博]拍賣清單上,據說LACMA出售這些藏品是“為了將來做更好的藝術收藏”,清單中德國古典大師老盧卡斯·克拉納赫(Lucas Cranach the Elder)的作品成為最大爭議,因為這是LACMA擁有的唯一一幅該藝術家的作品。

  但根據該博物館負責人的說法,他們寧願擁有普通藝術家的一流作品也不願要一幅名家的一般性作品,尤其是別的博物館已經擁有這些名家的精品的情況下。

  國內館藏“隻進不出”

  至今還從來沒有看到國內博物館公開出售過藏品,文物藝術品一旦入藏國有博物館,便永遠不得出來,即便流通也隻能在國有收藏機構之間調配。

  2007年,波士頓美術館曾在中國嘉德拍賣一批館藏,包括中國瓷器書畫和中文古籍,在國內文博界引發極大關注,一些業內專家提出國內的博物館也應該效仿嘗試,淘汰“無用”的藏品,優化館藏結構。

  但國內一直存在著兩種聲音:一種聲音認為,對於低級、重復的已經不適合收藏體系的藏品,博物館可以經過法定的流程將這類藏品出售轉讓,由其他機構或個人繼續收藏,大多數專業人士和收藏者持這種態度。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博物館的藏品是屬於公眾的,有的還是來自於捐贈,博物館沒有權利出售。而對此爭議,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事實上,在不少國內博物館的庫房裡,都長眠著數量可觀的級別較低、品種重復的藏品。它們根本沒有機會拿出來展覽,也沒有太大的研究價值,隻能長年放在庫房裡,但是由於庫房保管能力有限,這些低級別的藏品得不到好的保管,發霉受損等情況就難以避免。

  湖南一家博物館的負責人曾告訴記者,他們館有成千上萬件出土陶器,隻有少數放在展廳中展示,多數重復的、殘缺的隻能成堆成堆地放在庫房裡,看著讓人心痛而又無奈。

  甚至有些收藏市場上隨處可見的東西也在博物館的庫房中,這些藏品是海關、公安罰沒后,由文物主管部門移交給博物館的。這類罰沒文物雖然在博物館館藏中的數量並不大,但是成了博物館的“燙手山芋”,不能不收,收了以后又隻能放在庫房裡。

  雖然一些博物館的負責人也想有所作為,出售部分級別較低、重復較多的藏品,籌集資金購藏更好的文物藝術品,並且改善保管條件,但是目前這隻能是私底下想想而已。凡是涉及到國有博物館館藏的處理問題非常敏感,而相關法律、規則卻比較模糊,缺乏可操作的細則,哪家博物館也不想先吃螃蟹,於是“隻能進不能出”反而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流通需要監督和制度保証

  在博物館系統發達的歐美國家,館藏藝術品的有償轉讓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模式,大多數博物館在出售藏品之前,都會經過嚴格的估價過程,先要經過館長的同意,最后還得在董事會取得全票通過。而且按照世界博物館界道德規范規定,除非是為了收藏其他藝術品,否則博物館是決不能出售館藏的。

  是不是中國的法律禁止博物館淘汰任何藏品呢?按照2003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規定:“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處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文化部2005年發布的《博物館管理辦法》中也提到, 博物館不夠本館收藏標准,或因腐蝕損毀等原因無法修復並無繼續保存價值的藏品,經本館或受委托的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后,可以向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申請退出館藏。

  但是對於退出館藏的藏品能否採用出售方式處置,相關法規仍是模糊的。《博物館管理辦法》中說,對於退出館藏的藏品應該在文物行政部門的網站上公示,這期間如有其他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願意接收有關藏品,則以調撥、交換等方式處理,如沒有則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統一處置。處置方案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后實施,處置所得資金應當用於博物館事業發展。

  實際上,有的國有收藏單位也在半公開地進行這方面的嘗試。江蘇的一位收藏者透露,某地的文物部門成立了流失文物管理中心,公安、海關罰沒的文物首先給管理中心,經過鑒別后,將好的文物給博物館,其余的殘次品比如像沒頭的唐三彩人像,就進行內部交流,收藏者經人介紹也可以參加,對這些交流的藏品該中心還要對去向進行注冊登記,貼上標簽。

  收藏者覺得該地文物部門的這種理念很先進,彩陶的殘器給了博物館也是堆在倉庫裡,而且對博物館來說,這類完整器多的是,再讓它去收藏那麼多的殘器,不但給博物館增加負擔,也是對這些殘器的浪費。

  相反這些博物館不需要的藏品,民間收藏者可能更需要它們。被博物館淘汰的藏品,雖然有這樣那樣的毛病,但一般能保証是真品,畢竟收藏者最怕的是買到贗品。不過,對藏品的轉讓也要經過一個嚴格的程序,而且要在公開、公正、透明的場合下轉讓。

  原南京博物院院長、文物專家徐湖平認為,對於國內博物館來說特殊藏品的處理還是要有一個慎重的態度,藏品賣給誰,以及拍賣的鑒定、監管、定價都要配套。經過主管部門批准、專家鑒定,可以通過公開拍賣的藏品,就不能私下處理,以一種光明的方式進行,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另外,博物館出售藏品也應考慮到對倫理道德的影響。有些捐贈人並不願意他們贈送的藝術品被博物館賣到市場,或是落到其他私人手中。博物館應該盡量避開捐贈藏品,或者在出售前同捐贈方達成諒解。而捐贈人也可以事先約定禁止博物館出售藏品,比如收藏家丹尼斯·馬洪(Denis Mahon)近日將價值1億英鎊的57件藝術品捐給了英國政府,他唯一的條件是,政府永久不能變賣這些藝術品,或者以此收取門票。(於娜)

(責編:赫英海、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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