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拆文物最高按同等房價8倍罰款--藝術收藏--人民網
人民網>>藝術收藏>>最新資訊

擅拆文物最高按同等房價8倍罰款

 張玉琴

2013年08月12日08:43    來源:信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擅拆文物最高按同等房價8倍罰款

  昨日起,《廣州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歷史建筑的保護給予了特別規定,明確歷史建筑有一年的預先保護期,在預保護期限內該建筑不得損壞或者拆除,若造成損失的政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此外,對於文物保護最高50萬元的上限處罰,《條例》明確,未經批准拆除歷史建筑的,可處以已經損壞或者拆除房屋在查處時當地相當等級房屋價格5倍至8倍的罰款。

  關於規劃的制定

  鎮的總體規劃

  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條例》共85條,分為總則、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公眾參與、法律責任和附則等7章。

  《條例》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中心,將城鄉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明確在城市總體規劃基礎上應當制定縣級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根據需要制定分區規劃。同時,確定了各類規劃的編制及分級審批的制度,為保証重點地區的規劃質量、實現各類型規劃之間的協調,規定廣州市市轄區范圍內的鎮總體規劃納入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統籌編制﹔位於鎮總體規劃確定的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村庄,不編制村庄規劃﹔縣級市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與縣級市總體規劃合並編制。

  《條例》提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相分離的制度。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委托編制單位以外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有關機構或者專家,對規劃草案或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第三方技術審查,審查結果應當作為規劃審批的重要依據。負責審查的機構或者專家應當對審查結果負責。

  此外,《條例》明確,經依法批准的城鄉規劃不得擅自修改。若確需修改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批。

  關於城鄉規劃的實施

  工程取得許可后一年內要開工

  為確保建設項目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內容進行實施,《條例》強化了規劃批后監管這一關鍵環節。其中之一便是加強了建設工程規劃批后管理。《條例》細化了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制度,規定除外立面整飾、危房翻建等不發生四至關系改變的建設工程外,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開工前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放線,並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申請驗線。

  同時,《條例》提出,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施工許可﹔依法無需取得施工許可的,應當在一年內開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許可或者開工且未辦理延期手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及其附圖、附件自行失效。而未經規劃核實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產權登記機關不得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工商、文化廣電、衛生、公安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証照。

  對於未經規劃核實就投入使用的,《條例》規定,將暫停辦理除該建設工程規劃驗收以外的其他規劃許可手續直至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完畢,並可以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進行罰款,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筑面積在十萬平方米以上的,處二十萬元罰款。

  關於歷史建筑保護

  發現線索1年內不得損壞或拆除

  《條例》從四個方面加大對歷史建筑的保護。《條例》明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歷史建筑。歷史建筑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因嚴重損壞難以修復確需拆除的,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除的,應當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証、制定補救措施后,報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省文物主管部門批准。

  《條例》規定,規劃部門根據公眾報告對歷史建筑進行預先保護的制度。《條例》明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告后,經核查符合相關情形的應當及時派員趕到現場調查,並於7日內會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提出處理意見,如該地塊尚未進行歷史建筑普查的﹔或是該地塊的歷史建筑普查結論已超過五年的﹔以及有新的証據証明該建筑為重大歷史事件的實物載體或者重要的名人故居的。而在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現場。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根據認為有保護價值的建筑在申報期間存在毀損危險的,應當在實施預先保護的同時立即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納入歷史建筑保護名錄予以保護。預先保護的期限為一年,預先保護期間該建筑不得損壞或者拆除,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因預先保護而造成的合法權益損失的,政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擅拆歷史建筑最高按同等房價8倍罰

  《條例》規定,未經批准拆除歷史建筑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已經損壞或者拆除房屋在查處時當地相當等級房屋價格5倍至8倍的罰款。未經批准拆除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歷史建筑以外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或者擅自損壞、拆除預先保護的建筑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已經損壞或者拆除房屋在查處時當地相當等級房屋價格3倍至5倍的罰款。

  此外,《條例》規定,城鄉規劃的公眾參與包括城鄉規劃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的公眾參與。城鄉規劃在報送審批前,公告時間不得少於三十日。而在規劃審議階段,規劃委員會會議實行旁聽制度。公眾、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等可以申請在視像會議室旁聽,以觀看視像直播的形式參與規劃委員會。

(責編:赫英海、魯婧)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