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畫的品評中,比較深入人心的有“神、妙、能、逸”四品的分類,且認定“逸品”為第一,神、妙、能依次次之。尤其是倪高士的幾句“聊寫胸中逸氣耳”更成了眾人口中的談資。雖然古人並未十分的說清究竟是如何的分法,但考慮到言不盡意,也便不去苛求。但讀畫讀得多了,也便能夠將所有的畫作拿來與上述四品一一對應,感覺總體上還是很合理,唯獨對於“逸品”高於“神品”之說愈發的不敢苟同。
關於“逸品”的解釋並非從一而終的,在不同人的口裡多少還是有些不同的變化。據考,“逸品”一說的出現始於唐代。李嗣真在其《書后品》中放了一個“逸品”在最高位。在序中也提到“其作畫評,而登‘逸品’數者四人。”可知作者在評畫中也用了“逸品”。當時也是表示最高的意思。在此之后,張懷瓘在《畫斷》中分為神、妙、能三品。后來的朱景玄言稱自己在張懷瓘的基礎上又加“逸品”,自此立四品之目。他當時所立“神品上”唯吳道玄一人,而“逸品”有三人,王墨、李靈省,張志和。按照作者的說法,“此三人非畫之本法,故目之為逸品,蓋前古未之有也,故書之。”細審文中所言,也便極易明白,所謂“非畫之本法”多是潑墨或是簡筆,因為古人認為潑墨不見筆蹤,並非國畫正法。而王墨甚至“腳蹙手抹”,也是一種很野的路數。當然動作如何倒不是問題,因為前由張璪手握雙管,畫居神品,韋偃“水以手擦”,亦居妙品,可見主要不在過程是否怪異,而看是否依法。這個法應該就是當時人們認為的作畫時應有的法度,也就是“成法”。
還有一個有趣的東西,就是酒。唐寅曾說過,“王洽能以醉筆作墨,遂為古今逸品之祖”。好像“逸品”與喝酒有著很大的干系,其實也只是巧合而已。作畫前喜歡喝酒的人很多,便是吳道玄也“好酒使氣,每欲揮毫,必須酣飲”,(《歷代名畫記》)包括唐寅本人更是“半醉半醒日復日”,但他即使醉后作畫依舊不離成法,從這一點來看,他肯定不會被朱景玄列入“逸品”。
從朱景玄的態度來看,他並沒有標明“逸品”高於“神品”,實際上只是拿了出來單獨說明而已,而單獨說明的原因也是畫法的差異,而畫法最終呈現出來的還是畫風的不同。從作者介紹的詳細程度上看,此三人在作者心中應略同於妙品,或說神妙之間。“神品”應是在既有畫法的前提下達到了人們以為的極致,也就是常說的由技進乎道,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其中有法,並由有法而至無法,將既有法度運用到高度熟練並使之升華。而此逸品幾人,看書裡意思,則是原本便無法度,隻以性情為之,借了自己的天才,在一種半無意識狀態下,也能偶爾得出一些如有神助的作品。所以作者倒是饒有興致的陳述他們的行為是多麼自由放達,多麼與眾不同,行為體現出性情,性情形之於畫,於是作品也便不同尋常。當然,特殊不見得就好,這樣出來的作品極易失之於粗野,不過他們原本的作品已不可得見,也便不好評說。
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見解精到,其中在《歷代能畫人名》一部分中的最末處也提到了王默(墨)此人,其中也是說他好酒使顛,平生多奇事,至於他的畫,則是“余不甚覺默畫有奇”。由此亦可見到,將之列為“逸品”並不是就說他水平有多高了,只是跟別人不同而已。如果論起在畫史中的地位,那朱景玄所列的“逸品”中這幾人是斷不可與吳道玄等被列為“神品”的大家相並論的。
可以看到,到這個時候,“逸品”也最多還只是一個異類,更多地從行為上給了人們一些新鮮感,於是也便成了另一種談資。惲壽平所說“不入時趨,謂之逸格”,清鬆年所說的,“似到家似不到家,似能畫似不能畫之間,...此謂之逸品”,也都是這個意思。 當然,這裡面已經透出了一些庄子言稱的“逍遙游”的狀態。
到了北宋的黃休復,開始明白的將“逸格”放於神、妙、能三格之上,並從此幾成定論。他對於逸格的解釋是“畫之逸格,最難其儔。拙規矩於方圓,鄙精研於彩繪,筆簡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於意表,故目之曰逸格爾”。若依其表述,則逸格的畫起碼有這麼幾個特點:一是以墨為主,筆法簡練。不斤斤於具體的形象色彩的描繪,而且不以繁復為能事,言簡意賅,自然洒脫,這有些類似於前人講的“疏體”。其實“簡”倒是被很多人當作“逸品”的一個重要特點。惲壽平在《南田畫跋》中講到“郭恕先遠山數峰,勝小李將軍寸馬豆人千萬。吳道子半日之力,勝思訓百日之功。皆以逸氣取勝也﹔…畫以簡貴為尚。簡之入微,則洗盡塵滓,獨存孤迥。煙鬟翠黛,斂容而退矣”。這裡面有一層意思,就是認為越是盡精刻微、往來繁復的畫法越是趨於匠體的﹔而越是以一當十的畫法越是接近自然,不假人力的,當然也就是更高明的。張彥遠也講“失於妙而后精,精之為病也,而成謹細”,“精者為中品之上,謹細者為中品之中”,都是本著同樣的意思。二是“得之自然,出於意表”。關於“自然”,還是張彥遠的話比較有代表性,他直接就把它當成了一個品第。“夫失於自然而后神”,“自然者為上品之上”。當然這個觀點又得到了董其昌的鼎力褒揚。其實這裡所稱的“上品之上”的“自然”,就相當於黃休復所說的“逸格”。其實這一點才是真正重要的。畫面的簡繁與否,說到底也只是一個最表面的現象。而畫品的高低最終還是要看畫面透出來的氣質,也就是氣韻。這個是絕對騙不了人的,當然也是最需要學養才能體會明白的。畫面的氣質透析出畫家的氣質,這種氣質是最真實地、最深層的氣質。而文人對“逸”的推崇實際上便是對超脫世俗、返於自然的生活態度和精神境界的推崇,對洗盡鉛華、至真至朴的大美的追慕,對“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的激賞。
再看唯一被黃休復列在逸格中的孫位。他講孫位“性情疏野,襟抱超然”,其畫皆“三五筆而成”。這正符合了黃所說的逸格“筆簡”的特點。宋鄧椿也曾講到“畫之逸格,至孫位極矣,后人往往益為狂肆。” (《畫繼雜說》)點出了孫位畫雖不羈但尚能收放自如的高超境界。對於孫位的畫,我所能看到的隻有那幅《高逸圖》。從畫法上看與當時的其他畫家並無很大區別,同樣是勾勒設色,游絲描中略有方折意,不僅沒有“三五筆而成”,相反倒是工謹嚴整,但無可否認的是,畫中的人物確有出塵之致,雖施五色卻不以之為能,全以氣質勝出。非常到位的描繪出魏晉名士的清曠閑遠、襟抱超然。所以,將他歸為逸品當無異議。所以說,是否“逸格”關鍵不在是否簡筆,而在其出塵的氣質。否則就只是膚淺狂怪,與“逸”無涉。
對於“神格”,黃休復的說法是“大凡畫藝,應物象形,其天機迥高,思與神合,創意立體,妙合化權,非謂開廚已走,拔壁而飛,故目之曰神格爾。”“思與神合”,“妙合化權”都是指藝術創造達到了一種出神入化的境界,是“藝術創造的一種高度的自由”(葉朗語)。荊浩說“神者,亡有所為,任運成象”,同樣說的是一種對畫面的超乎尋常的駕馭能力,是高度熟練的結果,是從心所欲。但具體表現在畫面上是怎麼一個樣子,就沒有了具體的描述,當然也無法描述。到了元代夏文彥在《圖畫寶鑒.六法三品》中稱,“氣韻生動,出於天成,人莫窺其巧者,謂之神品。”其實同樣沒有說清。只是知道很好了,但具體如何好,畢竟是知者自知,而局外人終難得其解。其實在這些先賢的言語間有一個意思,“神品”是由有意識而至無意識,像禪宗的漸悟﹔“逸品”是直接進入無意識,或者說下意識,像禪宗的頓悟,“一超直入如來地”。但結果都是進入無意識。
說了這麼多,我得出如下的結論。其實從畫家的功力上來看,分上中下三等足矣,但既以神、妙、能名之(當然用神、妙、能更美而且非常的准確),人們便發覺了上品之中的作品從風格上來看還是能約略分出兩類,於是便又加上一個“逸品”,使神、逸並列上品,妙者為中,能者為下。人們之所以將“逸品”說得如何之高,實際上是寄寓自己的一種理想,一種超脫現世的情懷。若純從審美角度看,神、逸二格當屬同一檔次。若從畫風上看,則會有如下的區別。神品更趨於庄嚴、厚重、神秘,有“居廟堂之高”之肅然,如范寬之《溪山行旅圖》,如紀念碑一樣屹立畫史,使人敬畏﹔逸品更趨於簡淡、悠遠、清虛,有“處江湖之遠”之超然,如米友仁之《瀟湘圖》,如八大的殘山剩水,像天邊雲霧間一座孤峰,惹人追慕。而有的作品,如那幅《女史箴圖》,則正所謂“跡簡意淡而雅正”,當屬神、逸之間。說到八大,還要加一句,葉朗認為八大、徐渭等人的作品不屬“逸品”之列,因為他們“狂、怪”(《中國美學史大綱》)。對於此,我倒是更同意陳傳席說的,逸有高逸放逸之分,高逸趨於靜,放逸趨於動,二者皆屬大美。而欲求此二種並皆能達到一定高度但又差強人意的即屬於妙品之列。比如戴進、唐寅等人的作品。若再往下,那便是技巧比較熟練,能得其形,但神採不足的作品,比如四王的一些作品。再此以外,便是芸芸畫徒,皆碌碌一生而不得入品,也便不說了。
此文想表達一個觀點便是,“逸”、“神”並無高下之分,隻有風格之別。就如同杜甫與陶淵明的詩,可稱前者為神,后者為逸,但究竟孰高孰低,將永無定論。
閆 勇 06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