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飞机巡航钓鱼岛。(资料图)
“关键日期”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这幅地图为根据国际法“关键日期”(critical date)判断钓鱼岛领土归属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国际法上的所谓关键日期,是指争端领土正式产生的日期,是法律上为确定当事者要求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参照的日期。也就是说,一旦确认在关键日期之前领土归属的状况,那么关键日期之后的行为将不起作用。
中日之间钓鱼岛争议的关键日期正是甲午战争前后。因为在此之前,中国和古代琉球国之间既无岛屿领土争议也无所谓“无主地”。钓鱼岛被纳入中国版图已逾500年。直到甲午战争前约两个月,冲绳县知事向日本内务省提交的报告中仍表示,自1885年实地调查后再也没派人前往调查,没有任何古代文件或口头传说可以证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而正是由于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钓鱼岛才在战争尚未结束的1895年1月被伊藤博文内阁秘密决定占有的。
这幅甲午战争前后的《冲绳管内全图》足以说明《马关条约》签署前钓鱼岛并不属于日本地图确认的冲绳管辖范围,从而否认日方所谓“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之说。日本政府一直强调,这些岛屿是在《马关条约》谈判前纳入日本版图,所以尽管战后《马关条约》作废,但并不影响日本继续拥有钓鱼岛主权。然而,这幅甲午战争前后的《冲绳管内全图》足以说明《马关条约》签署前钓鱼岛并不属于日本地图确认的冲绳管辖范围,从而否认日方所谓“尖阁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之说。这幅地图还清楚证明,在甲午战争至《马关条约》生效前的关键日期,钓鱼岛并未被纳入日本版图,而处于中国领土台湾海域。日本占有及殖民开拓钓鱼岛始于殖民统治台湾时期。正因如此,伴随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这些殖民统治与开发的权利均告终结,日本必须遵守其承诺遵守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钓鱼岛连同台湾岛一起归还中国。日方所谓《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的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列岛范围包括钓鱼岛的说法,无论从历史事实还是国际法理上看,都是根本不成立的。(作者刘江永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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