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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涛:当前市场状况未必适用艺术品追续权【2】

2012年12月11日09:01    来源:中国文化报    手机看新闻

  艺术家的“保护伞” 投资者的“夺命枪”

  艺术品的增值源自多种因素。首先,艺术品的价值来源于作者长期的、艰辛的创造性劳动,是作者智慧凝结的成果。其次,画廊、拍卖行等艺术品经销商的传播行为促进了作品增值,对于一些尚未成名的艺术家和价值尚未被认可的艺术品,经销商往往通过商业宣传、炒作等运作手段,引起公众对这些名不见经传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关注,使公众认识到作品中的巨大艺术价值,进而提高艺术品的价格。

  艺术家往往过多地强调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他们认为,如果没有作者赋予作品以灵魂和内涵,那么再精妙的商业运作,都不足以引起美术作品价值的质变,创造价值的人应该获得对等的回报,作者应该是作品价值及作品增值的获益人。

  而艺术品的投资者、经营者、收藏者则十分强调投资收藏、推广包装、展览销售等智力劳动以及投资的作用及其风险。只有在这些运作下,艺术品才更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才更容易得到价格提升。而投资与运作艺术品也是有很大经营风险的,艺术品的增值正是对于这些投资与运作的回报。他们认为,伴随着这些代理和推广,艺术家已经能够享受到相对应的收益,并一直能够持续享受这种收益和艺术品不断增值的丰硕成果,因此,不应该再从艺术品之后的转让中提取收入。

  从艺术创作者的角度而言,追续权无疑是件好事,因为每一次交易中都能享有收益。但从市场角度而言,追续权则属扼杀市场发展,意味着给每次交易都增加了成本。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艺术品的兴趣可能因此而降低。

  当前国内市场状况 不适用追续权

  是应该保护画家的创作积极性,还是要建立健全艺术品的销售代理机制?哪个更重要?笔者以为,在当前国内的市场状况下,答案是后者!

  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的艺术家经纪代理机制还不完善,很多画家亟待有画廊来帮助他们推广、展览和销售,这正是目前国内艺术品一级市场十分虚弱的现状。我们的市场状况是:不缺画家缺画廊,不缺创新缺资金。如果没有画廊等代理机构先行投资对画家进行市场运作,是很难谈到作品价值提升的,此时,追续权也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而艺术品市场的当务之急是发展、支持和完善一级代理市场,疏通艺术品的销售渠道,让更多的画家能在不长的时间里就看到自己作品的价值开发和价格提升。如果在目前状况下实行追续权,则会增加投资、代理艺术品的未来风险,打击艺术品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投资、经营意愿。

  笔者以为,如果我国将追续权立法,拍卖企业的收益因此所受的影响也许并不会很大,“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拍卖行变成了代扣代缴,就像当今代收艺术品卖家的所得税一样,账会算在买卖双方的身上。但追续权的存在会给拍卖企业带来很多烦恼和困扰,因为,拍卖行接受艺术品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卖家提供原始交易凭证,这样在成交后才能计算出差价,以便计算追续权,而在目前,卖家常常难以提供出这样的凭证。

  如果追续权入法,追续权将如何监督统计非拍卖形式的艺术品私下交易?艺术品藏家会不会掩盖或修改原买入成本价格?拍卖行会不会倾向于更多地经营私人洽购?在目前缺乏各类监督机制的市场环境下,笔者相信,追续权会有可能导致更多的私下交易、低价交易、平价交易、馈赠、修改数据等行为的出现,以避免监控和支付提成,而管理监督机制将难以实现控制。

(责任编辑:任文(实习生)、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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