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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像荷蘭藏家變卦 稱該文物並非來自福建

2015年12月08日08:24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肉身像荷蘭藏家變卦 稱該文物並非來自福建

荷蘭《新鹿特丹商報》文章

  荷蘭《新鹿特丹商報》文章

章公祖師肉身像坐墊

  章公祖師肉身像坐墊

  自今年3月荷蘭藏家委托人就章公祖師肉身像首次發布聲明至今,新華社記者一直與藏家、法律界人士以及中國文物部門接觸,跟蹤了解事件進展。

  持有肉身像的荷蘭藏家近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繼續堅稱,他有充分証據,“可以科學地証明自己的肉身像絕對不是來自(福建)陽春村”。

  然而,中國文物部門早已表示,章公祖師像屬於福建省大田縣陽春村被盜文物,有關証據相互印証、環環相扣、清晰確鑿。

  荷蘭藏家到底有什麼証據?專家對他所說的証據又是怎麼看?

  [不曾出示的証明文件]

  荷蘭藏家委托人今年3月23日在首份聲明中說,上一手持有人於1994年冬至1995年初在香港獲得這尊佛像,1995年中將佛像運到阿姆斯特丹,他本人於1996年中將其收藏。照此說法,佛像在香港現身的時間、抵達荷蘭的時間均早於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村民發現佛像被盜的時間——1995年農歷十月廿四日、公歷1995年12月15日。藏家據此認為,他手中的佛像並非來自陽春村。

  聲明未附任何相關証明文件。記者要求藏家委托人出示証明文件,未獲答復。

  荷蘭《新鹿特丹商報》3月26日刊登藏家採訪文章。藏家說,他有証據表明自己早在1995年中就在荷蘭見到了這尊佛像。

  記者再次要求藏家委托人出示証據,依然未獲答復。《新鹿特丹商報》記者告訴新華社記者,藏家也沒有向他出示証據。

  5月20日,藏家接受記者電話採訪說,他不否認陽春村有可能真的丟了一尊佛像,但他手中的佛像不是陽春村那一尊。

  藏家言談中不再以“1995年中就在荷蘭見到佛像”之說為時間証據,而是以他對佛像狀態、陽春村寺廟及佛教信仰的個人看法為推理依據。

  他說:“我可以白紙黑字証明我的佛像與陽春村無關。比如,電視上的寺廟(陽春村普照堂)是全新的,是最近才用木頭建的。再說,如果真有人偷佛像,他怎麼會脫掉佛像的衣服?佛像穿衣服,這本身就很滑稽,因為佛像身上滿是裝飾,這些裝飾都有象征意義和宗教價值,真正的佛教寺廟不會把這些裝飾蓋在衣服裡面。”

  藏家同時說:“佛像肯定來自中國、來自福建。我願意歸還給中國,但不還給陽春村。”他告訴記者,中國政府已與他聯絡,磋商正在進行,有可能“一兩周內”就會以“最聰明的方式”讓佛像回到中國。

  有關磋商內容,藏家說暫不便公開。記者要求見藏家、見佛像,藏家未同意。

  11月中旬,陽春村村民決定委托律師進行司法訴訟追索。記者電話和郵件聯絡,藏家繼續堅稱他手中的佛像與陽春村無關。

  他說:“新聞報道說,村民指証佛像左手虎口處有個鑽眼,頭部略有鬆動。我手放在心口作証,佛像左手根本沒有鑽眼,頭部也沒有絲毫鬆動。這兩點就足以証明佛像不是陽春村的。不信的話,你可以看我的掃描結果,甚至可以自己做掃描。”

  藏家還提及,章公祖師姓章,陽春村村民姓林﹔陽春村方志、族譜在章公像塑成后數百年才出現﹔這些都是讓他無法相信佛像來自陽春村的理由。

  記者再次要求見藏家見佛像,藏家說他工作很忙,佛像也不在荷蘭。

  [藏家証據有多“科學”?]

  記者從中方知情人士處獲悉,針對藏家所持“陽春村沒有真正的佛教信仰、因此不可能是佛像所有者”的觀點,中方數月前就已向藏家說明,福建閩南地區的祖師信仰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佛教信仰,它融合了佛教、道教、民間巫術、民間風俗,有著自己獨特的儀軌和習俗,包括戴冠穿衣和“游神”儀式等。

  為佐証閩南地區祖師信仰儀軌和習俗,中方給荷蘭藏家出示了相鄰地區村民拍攝的其他祖師穿戴衣冠“游神”活動的照片。

  鑒於藏家因陽春村普照堂看似新建而質疑其真實性,中方已告知藏家,普照堂歷經多次重修,恰恰反映了村民對章公祖師像的景仰和珍視。陽春村村民最近一次修繕普照堂時,保留了原建筑基址上的四隻明代晚期覆盆形柱礎,這些柱礎至今仍支撐著房屋梁柱。中方給藏家出示了柱礎圖片。中方強調,今天的普照堂並不是“新的寺廟”,而是已延續千年的建筑遺存和村民的精神寄托。

  中方還給荷蘭藏家出示了陽春村方志、族譜,1989年佛像在陽春村普照堂的照片,陽春村普照堂保存的條幅、幔帳照片。佛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時,華僑曾拍下肉身像坐下蒲團的照片。中方告知荷蘭藏家,比對這些文獻、照片就會發現,陽春村方志和族譜、普照堂條幅幔帳上的文字與蒲團上的文字相互印証、環環相扣,說明了章公祖師被供奉的時代及與林氏祖先的關系,充分証明了章公祖師與陽春村的不解之緣。

  而且,福建省文物專家詳盡認真查訪后確認,除陽春村外,再無一處同時存有“章公六全祖師”、“普照堂”信息的地點。因此,章公祖師像原屬地非陽春村莫屬。

  在事件明朗以后的半年多時間裡,也沒有任何一個陽春村以外的機構或個人對章公祖師像的原屬地表達過絲毫質疑和聲索要求。

  針對藏家格外關注的佛像頸部裂縫、左手鑽洞痕跡,中方已告訴藏家,這些說法系個別村民的回憶表述,在已有大量確鑿、關鍵証據的情況下,不應糾纏於此。

  荷蘭二戰劫掠藝術品歸還委員會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學藝術與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認為,佛像被盜時間與藏家所稱獲得時間有出入,雙方關於佛像特征的表述有不同,這些爭議可能形成關鍵証據,但藏家對佛教信仰和儀式的個人看法與証據無關。

  范德弗利教授曾在阿姆斯特丹上訴法院任職代理法官十多年。她告訴記者,如果中國律師在荷蘭法庭提起訴訟,法官會調取、審查、認定雙方証據,不排除調取佛像作為呈堂証物的可能﹔如有必要,法官還會邀請專家協助審查採信。(記者劉芳、楊昕怡,編輯楊亮,新華國際客戶端獨家報道)

(責編:魯婧、董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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