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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三杰王士珍故居成飯店

2013年09月09日09:5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北洋三杰王士珍故居成飯店:官方稱不便透露

  與段祺瑞、馮國璋並稱為“北洋三杰”的王士珍,其在河北正定的故居於1982年被批准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然而,自2010年以來,王士珍故居卻以中式飯店“王家大院”的身份出現在公眾視野。3年過去了,盡管爭議聲一直不斷,飯店的生意卻愈發紅火。河北當地媒體近日連篇追問此事,當地相關部門卻仍未對此作出正面回應,僅稱“情況很復雜”。

  事件:文保單位成飯店

  王士珍故居建於1912年,為民國時期北方典型的四合院,大院原有東、中、西三個院落,現僅存中院。2010年王士珍故居改作飯店時,房屋建筑做了一些改變,院裡現有一間廚房,其他幾間屋子用作餐廳或包間。如今,不少顧客來此就餐,多看重的是這裡古朴典雅的環境,甚至到周末時,幾十個服務員都忙不過來。

  今年8月以來,當地媒體連發多篇報道,引起民眾強烈反響。民眾普遍質疑本應全民所有的文保單位,怎麼成了個別商家的搖錢樹,其中有哪些“貓膩”?故居變飯店3年來,為何不見監管部門的身影?同時,他們對王士珍故居潛在的火災等安全隱患表示擔憂。

  投資人:年租金十多萬

  “王家大院”的法人代表李少鵬,也是當年修繕工程的投資人之一,擁有10年的承包經營權。他對記者說:“在我們沒有對王士珍故居進行修繕以前,故居幾乎隻剩下一個框架,破爛不堪,怕是很難保護下來,甚至有被拆的風險。由於當時政府沒有資金,幾個民俗文化愛好者自發出資200多萬元,經過文物專家的論証,按照修舊如舊的方式,對這裡進行了修繕。”

  據李少鵬透露,正定縣政府多年前欠某開發商錢,就把王士珍故居的使用權轉讓給該開發商了,該開發商就成為了故居的“房東”,實際上是討薪討不來,卻討來了一個“爛攤子”,房東就隻能慢慢收房租了,這也是經過法院判決的。李少鵬是從該房東處租了10年,每年租金十多萬元。

  李少鵬表示,目前飯店正常營業,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我們是跟房東簽的協議。我們隻有通過‘房東’才能跟政府說上話。”

  追訪

  官方:情況復雜 正在調查

  記者就此事致電正定縣宣傳部門,但有關負責人表示該事件情況很復雜,不便透露具體細節,目前正在調查。

  部分民眾表示,管理部門為了彌補保護投入的不足,適當的經營活動也不是不能搞,但前提是不能破壞文物和環境,且要經過嚴格批准,讓公眾知情,經營所得真正用於文物保護。把全民所有的資源“化公為私”,不僅有損文化單位形象,還涉嫌失職瀆職。

  正定縣文物旅游局原局長肖建科指出,正定在文物保護上面臨資金困難,沒有修繕前的王士珍故居雜草叢生,一到雨天就漏雨,門窗、牆壁都損壞得比較嚴重,當時想嘗試引進企業投資,對其進行修繕,建成一個文化展覽館。當年找相關企業談過多次,或許是商家覺得利益回報小,幾經努力也沒有促成。

  “文物商用”盤點

  北京

  嵩祝寺等古剎變餐館

  在北京,故宮[微博]建福宮被曝建富豪會所后,媒體走訪多處文保單位,發現有的在古建上建成餐廳進行經營,還有的隻出租場地賺取租金。今年初,北京市文保單位嵩祝寺和智珠寺兩座百年古剎被曝光變身為高檔餐飲場所。

  江蘇

  “宋美齡別墅”開餐廳

  在江蘇,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宋美齡別墅”2011年也被曝開了餐廳,生意火爆,還承接婚宴。

  遼寧

  沈陽故宮設“10元展”

  在遼寧,沈陽故宮今年初被曝光“10元展覽”斂財,實際上是前任領導班子把經營權承包給了一家企業,純粹是一種商業行為。

  觀點

  引入民資要有選擇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關於文物保護遇到的資金匱乏問題,河北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處長劉智敏表示,文物部門歡迎民間資本投入用於文物保護。所以,引進民間資本必須要找熱衷於文物保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同時,作為回報可以給這些企業做一些宣傳,諸如在圍護欄上標注“這是××贊助的設施”等。

(責編:赫英海、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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