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付師傅正在擦拭疑似烏木的樹體。
彭州烏木的天價勾起了渠縣幾位村民的欲望,大家按圖索驥,竟然在當地河道裡也挖出了烏木。盡管不是上千萬的天價,低至三四萬也是錢。大家也為此鬧得驚動了當地政府,當地政府幾番建議,村社和挖烏木的人一紙協議大家分了,高高興興收場。
前不久,達州渠縣涌興鎮小河道裡有人挖出一根烏木,當地村民和挖木人就所有權發生了爭執。(華西都市報2012年12月1日曾報道)目前,這根烏木的分配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獲悉,在鎮政府的指導下,挖烏木的村民與村裡達成協議,賣烏木的4萬元對半分,大家皆大歡喜。
2012年春節,彭州村民吳高亮在自家耕地發現烏木,經專家評估價值逾千萬,就在他即將挖掘出土時,突然被通濟鎮政府責令停工,被告知烏木屬國家所有。看到彭州出土天價烏木,渠縣涌興鎮永東村的5位村民也怦然心動,在永東村5組的河道裡尋找烏木,功夫不負有心人,幾人也很快挖出烏木,經估價約4萬元左右。當地其他村民以烏木為集體所有,應該見者有份,烏木“權屬”也鬧起糾紛。
獲悉情況的涌興鎮政府出面協調,提出參考意見,一是等待“彭州烏木案”宣判結果,到時可以借鑒﹔另外一種意見是村裡自行協商解決,售賣烏木所得村社和挖烏木者都可以有份。
“渠縣烏木之爭已得到圓滿解決。”昨日,涌興鎮副鎮長楊芝春說,當地想參考彭州烏木案的宣判,沒想到彭州案卻暫時沒有結果。當地政府與村民多方協商之后,已經達成了共識。在鎮政府的指導下,村裡和挖烏木的村民達成協議,該烏木賣了4萬元,2萬元上交集體,並從這2萬元內拿出了3000元,作為工錢付給了看護烏木的村民。另外2萬元給了挖出烏木的幾名村民,由他們自行進行分配。“對於分配的結果,大家最終無異議,還形成了書面協議。”
據楊芝春介紹,為保護河道和河堤,政府已明確禁止任何人未經許可,在河道裡私挖亂採。
立即評
相信群眾的智慧
烏木紛爭,都想有份,看的就是一個利。
“彭州烏木案”折騰至今,依舊沒有結果。“渠縣烏木”在鎮政府的指導下,大家二一添作五,和氣收場。村社群眾、看護的村民、挖烏木者以及被雇用來挖烏木的人,大家都有份。這樣的結果皆大歡喜,而鎮政府也有了“依法行政”的好名聲。因為依法行政還體現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可為,鎮政府建議村裡可自行協商調解,沒有自作主張“強作解人”。
“最主要的是把主動權交給了村民。”涌興鎮副鎮長楊芝春說,既然群眾憑經驗能夠挖出烏木,那他們也一定有智慧找到解決烏木“權屬”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