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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国有画院画师应带头依法纳税

2015年11月23日09:35    来源:中国文化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回 声 壁

   ■“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积弊,始于美术作品进入市场之时:虽然鬻字卖画的书画家不少,却鲜有自行申报纳税者。由于画家的普遍‘逃税’且无发票提供,因此,画廊应缴纳的增值税缺失‘进项税’相抵扣,不能以买卖差价,而要以销售金额为基数缴税,这就使得画廊的实际税负过重,逃税和避税的现象相当普遍,并由此产生一系列后续问题。事实上,国有画院画师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繁荣美术创作上,而且体现在带头依法纳税上。”

  ——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马健撰文说“国有画院画师应带头依法纳税”

  【一切有公职的著名书画家出售作品都应该带头纳税。——续随子 点评】

  

(责编:鲁婧、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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