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中国学术界,审美文化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关于审美文化的论著也随处可见。审美文化研究对于文艺学、文化学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非常积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深化对审美文化的探讨,不仅是学术研究的进展体现,同时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要。
关于审美文化,虽然已有许多研究成果,却又莫衷一是,对它的内涵和外延颇多歧见,或以之为当代文化现状的概括,认为审美文化是大众文化、媒介文化、视觉文化的综合体;或以之为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的总和。笔者认为,审美文化是一个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概念,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文化功能。那种把“审美文化”的概念泛化的做法,其实没有多大价值。要使审美文化研究发挥其特有的功能,还是要把问题提到特定的历史环境之中。说得清楚一些,即审美文化研究的焦点在于当下的文化现象,在我看来,“就其广义而言,是人类文化的各个层面(物质的、精神的和制度的)呈现出来的审美因子,或者说是人们以自觉的审美理想、审美价值观念所创造出的文化事象的总称,一般说来,审美文化具有感性化和符号化的特征;就其狭义而言,审美文化特指在大众传媒影响下,在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所呈现的具有审美价值的产品、倾向和行为”。换言之,审美文化一方面是对当下的文化事象的审美特征的总体概括,另一方面,又担负着社会文化的建构性功能。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的升华,前者则应以后者为其目标和引领。
在当代的审美文化格局中,传媒有着极大的作用和举足轻重的份额。当下的大众传媒,是以电子影像为其基本元素的,是以视觉为其审美方式的,这正是审美文化的要义所在。因此,传媒是审美文化的重要部分。事实上,传媒占有了审美文化的主要份额,我这里所说的并非仅是电视,而且还包括网络等新媒体在内,它们都是以视觉审美为特征的。
审美文化除了文化现状的描述之外,更重要的还是价值目标的建构。审美文化应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匹配,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性呈现。因此,审美文化不仅是对现有的文化现状的描述,更高一个层次是以感性的、文化的维度来支撑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传媒作为当代文化的主要模式,理应负起最重要的责任。传媒(包括电视、网络、新媒体和平面媒体)都有更为突出的审美功能,能够真正获取人们的精神感应,因而,传媒在审美文化中占有最大的份额,同时,传媒在实际上已然成为审美文化的主要角色。那么,传媒对于当下的社会文化难道不是负有更大的义务吗?传媒当然并不能等同于艺术,但是传媒必然是以艺术为其深入人心的工具的,传媒离不开艺术的感染力量。这也是审美文化的历史趋向。
但是,传媒的现状恐怕未必符合这种理想的状态,传媒中的很多东西,看起来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但却是无聊的、低下的。从电视来看,很多节目为了所谓“收视率”,只有俊男倩女的打情骂俏,而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看起来令人眼花缭乱,实则是“五色令人目盲”,这并非真正的审美!真正的审美是要在感性的形式中蕴含着意义的,也即人生的、社会生活的意义。所谓“娱乐至死”,成为某些频道的收视秘诀,很多青年人为此趋之若鹜,却不能给人以理想、反思和进步的激励。传媒是离不开艺术元素的,很多节目类型并非艺术,但因为电子图像的转瞬即逝,图像给人的整体感觉就尤为重要。如果没有艺术的思维,图像便会支离破碎,只会令人流连形色,渐至流于不会思想的地步。这决非危言耸听,而是已经发人深思的现实。
要真正使审美文化具有建构的成就,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实力,传媒是首当其冲的。对传媒来说,以审美文化的分有为其担当,为其自觉,这是传媒的工作者应有的理性意识。那些“没心没肺”的节目,真的就有很多受众吗?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编导也太低估了受众的欣赏水平和人文修养。究其内里,关键在于这些编导自身的人文素质多有欠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此言有些恶毒,但是可以说明这种情况。编导的思想水平、人文修养是根本的。只有编导自身有了较高的思想水平和人文修养,才能做出有益于世道人心的节目。我们说 “有益于世道人心”,不是鼓吹苍白无力的政治说教,恰恰相反,是对审美水平的更高要求。传媒如果以审美文化为建设的自身要求,就会更好地发挥传媒的审美优势。这个道理,并不难于理解,也并不难于实践,关键在于编导自身素质的提高。审美文化一定是离不开艺术的品格的,艺术也要以审美文化为目标,此时传媒有着独特的优势,当然也要承担更为重要的义务!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馆长、审美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