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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童蒙书法教育及启示

2013年06月03日08: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中国古代的书法教育主要包括童蒙书法教育、童蒙以上中央官学中的书法教育和书法机构中的书法教育。其中,童蒙书法教育开展得最为普遍而集中。

  我国古代的童蒙书法教育可以追溯到殷商,龟甲兽骨上练习刻写“六甲”——天干地支相配计算时日的字迹。西周时,幼童通常8岁入小学,学习“小艺”,即“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的“书”和“数”。其中,“书”为“六书”,一说是汉字六种造字法和用字法,也有研究认为,“六书”本义即“六甲”。

  宋代以来的文献对小学中的书法教育有了更明确的记载。北宋《京兆府学立小学规榜》要求每日“学书十行”,北宋政和年间颁布的小学条制,将学生分为四级,对书法的要求分别是每天书写200、300、400、600字。自南宋起,以朱熹的思想为主干,逐渐形成了一套蒙学的体制和教学方法。朱熹在《童蒙须知》中,对于培养学童的书写习惯做了细致要求:保持几案洁净,文具要干净整齐并放在固定位置;学生不可乱写乱画;要高执墨锭,端正研磨,避免墨汁污手;写字时高执笔,采用双钩法,书写端正的楷书,手指不可碰到笔毫。在朱子看来,与字的工拙相比,书写态度和书写习惯更为重要,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他的童蒙书法教育思想影响深远,直到明清。比如,明朝浙江提学副使屠羲时的《童子礼》对书法教育的要求,几乎是《童蒙须知》的翻版。比朱子略晚的宋代理学家真德秀在《教子斋规》中对“学书”的要求是“臻志把笔,字要齐整圆净,毋得轻易糊涂”,同样带有理学色彩。

  元代程端礼以“朱子读书法”为核心,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和程式——《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通过国子监颁行郡邑校官,颇具影响力。《日程》要求细致:小学学习书法,须在4天的读经时间中留出1天,以影写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楷书。初学者可以先取赵孟頫放大书写的《千字文》为范本,影写一遍后,再用铜钱大小的字影写智永楷书。影写时,每字一张,连写十张,可大方用纸。学完全帖后,读书一二月。再用一整天时间通篇影写1500字,逐渐增加至2000、3000直至4000字。如此坚持一二月,可保证大量书写时运笔如飞且不走样。之后,通临一遍。《日程》还介绍了考证文字的方法并设计了“小学习字演文”的记录表。程端礼与董铢另提出“写字必楷敬,勿草,勿欹倾”的要求。

  明代对童蒙书法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明晰。明初方孝孺的《幼仪杂箴》强调德性是艺事的根本,更关注德性的培养。明代吕坤的《社学要略》主张童蒙学习流行的“姜体字”——一种点画整饬、书写繁难的字体,认为学写这种字体能让学生免去放纵和粗率。在识字和写字的基础上,某些社学更多地兼顾了书法的艺术性。例如,明末母扬祖的《社学规条》对于执笔及临摹法帖、学习字体的先后都做了细致规定,要求“入门先摹端楷点画透露之帖,方有规矩可寻。先临唐、宋帖,后临晋帖,先学大字,次学中书,次小楷。先楷书,次八分,次行书,次草书,不可凌乱。”他对法度、规矩、次序格外看重。

  清代,贺长龄的《塾规》要求须摹帖、临帖各百字;沈龙江的《义学约》要求每天学习《千字文》一幅;崔学古《幼训》提倡手把手的教学方法;龙启瑞的《家塾课程》认为通过写字可以观察学生用心的静躁。清末《钦定学堂章程》将识字和写字做了区分,分为“字课”和“习字”两部分。《章程》未及实施,随即被《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奏定学堂章程》单独开辟“中国文字”一科进行识字和写字教育。

  从整体看,古代童蒙书法教育有如下特点。首先,童蒙教育以经学教育为主,书法是其补充;其次,识字和写字是童蒙书法教育的基本内容,其中还暗含着对文字学的隐性要求,因此所使用教材和范本多兼有字书性质,如《急就篇》、《千字文》等;再次,童蒙书法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官僚体制对于文书书写的需要,带有明显的实用性和功利色彩;最后,童蒙书法教育在带有实用性的同时,始终坚持着对美的追求。汉末魏晋以来,书法名家大量涌现,童蒙书法教育也更多地关注书法的艺术性。

  就相似处而言,古今书法教育都有识字与写字的基本教学任务,重视“文字”教学的传统应当得到继承。教学中可适当加强汉字字体、造字方法、通行汉字等内容的教学。小学高年级以上不宜刻意回避对繁体字和异体字的认知。教材内容上,还要重视学习范本自身的文化教育功能。教学方法上,充分借鉴3000年间一直沿用的教师示范法。学习方法上,要临摹并重,尤其是突出“摹”的作用,可明显提高临仿的准确度。

  从差异性看,古代的童蒙书法教育主要着眼于通过成年以后的考试和选拔,胜任官文书的书写;而时下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主要目的在于加强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这种差异一方面要求适当突出书法的艺术性,另一方面,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书法的实用性。中国的文化艺术有“不离生活日用”的根本特点。实用和艺术是汉字书法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是持续推动中国书法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的“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便体现出公允而切时的态度。(王亚辉)

(责编:赫英海、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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