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僅就是書法

鄧寶劍

2016年08月08日08:23  來源:中國文化報
 
原標題:書法,僅就是書法

  鄧寶劍

  在書法界,有一句話大家經常說:“書法不僅僅是書法,而且是一種文化。”書法是文化中的一個門類,書法當然是文化,可前面這個句式讓我感到很奇怪。A本來屬於B,卻說A不僅僅是A,而且是B。

  “貓不僅僅是貓,而且是一種動物。”動物學家聽了這樣的話會感到一頭霧水。“書法不僅僅是書法,而且是一種文化。”書法家卻對之耳熟能詳,甚至說起來振振有詞。

  從邏輯上看,“書法是文化”本應是一個分析命題,意即,“書法”本身具有“屬於文化”這樣的性質。當被表述為“書法不僅僅是書法,而且是文化”的時候,便誤為一個綜合命題了。文化屬性先被從書法中抽離出去,然后再像擰麻花一樣給擰回去。

  最近還有兩個名詞很流行,一是“文化書法”,一是“藝術書法”。

  書法屬於藝術,藝術又屬於文化,所以藝術和文化都是書法的類概念。將一事物所屬的類概念作為此事物的定語,這種情況很常見。比如“德國人希特勒”這樣的說法,可以讓不太了解希特勒的人知道他的國籍。再如,“作家卡夫卡”這樣的說法,可以讓不太了解卡夫卡的人知道他的身份。如果在一個對希特勒或卡夫卡很熟悉的圈子裡,大家肯定不會說“德國人希特勒”或“作家卡夫卡”,因為那樣太累贅。

  可是,“文化書法”和“藝術書法”這樣的說法流行在對書法很熟悉的書法界裡,其中必有蹊蹺。

  說“文化書法”的人或許感到某些書法較淺俗,缺乏文化品位,於是拈出此語以矯正之。可這樣的詞語也很容易讓那些沒練幾天字卻看了幾天書的人用來自我標榜,標榜的結果是,書法不像書法了。

  我對“藝術書法”這樣的提法卻很能同情理解。因為當書法被某些文化學者搞得幾乎成了四不像的時候,強調其藝術屬性,一定是為了正本清源。可是這裡也隱含著某種危險,如果有哪位沒練幾天字卻拉過幾天琴、吟過幾天詩的風流才子說,書法不僅僅是書法,還是一種藝術,於是以“藝術書法”自我標榜,那就事與願違了。

  其實,最穩妥也最恰當的做法是,讓書法成為書法。書法家加強文化修養並不是為了讓書法成為非書法,而只是讓書法更加成為書法。

  刪除了“書法”前面的類概念,書法並不因此缺失了藝術性或文化性。就好像人們稱我“鄧某某”,而非“人鄧某某”,絕不意味著我沒人性。

  (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教授)

(責編:潘佳佳、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