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金銀珠寶店必須安保監控 新規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6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出台了《山東省金銀珠寶經營場所治安保衛工作規范》,於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該《規范》圍繞金銀珠寶經營單位主體安保責任的設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訂、保衛人員的配備、實體防護措施和技防設施的建設等方面,對加強金銀珠寶經營場所安保工作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根據新規定,金銀珠寶專櫃、專營店應在營業櫃台區域、收款處、主要通道等部位安裝視頻監控裝置,達到全覆蓋、無盲區。視頻監控系統採用數字硬盤錄像機等作為圖像記錄設備,進行24小時圖像記錄。同時規定,金銀珠寶經營場所應安裝緊急報警裝置,並與公安機關“110”或屬地公安派出所聯網。(記者 黃英帥通訊員 劉人斐)
(責編:魯婧、赫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