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作品隻要進入市場就變成了商品。商品是和金錢聯系在一起的,它同藝術承載的思想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商品的定價有它自身的規律,關鍵不在於書畫能不能按尺寸定價,而是在於誰去定價、如何定價,定價的機制是否經得起推敲。如果經不起推敲,就隻會蛻變為商業伎倆。
“新年將到,喜鵲喳喳叫,人畫又老一歲矣,潤格調整如下,2013年元旦起:山水每平尺1500元,花鳥每平尺1000元,書法每平尺600元……”這是2013年元旦之前,某畫家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的2013年最新潤格。
瀏覽藝術類網站和藝術家博客便可發現,新年宣布潤格上漲的藝術家和藝術機構不在少數,方式也是五花八門。有機構“張榜”公布:“2013年××的國畫作品市場潤格發布:山水每平尺6萬元,花卉每平尺5萬元,書法每平尺2萬元。點題另議。”有畫家上傳“權威機構”給自己頒發的潤格証書,以示價格公允﹔有人自我調侃:“鑒於新交規出台,個人壓力增大,所以2013年每平方米和每平尺的油畫和國畫價格統一翻倍。”還有人標價之后不忘提醒:“因本人眼神不好,精力有限,請提前半年預訂。”……
中國書畫按平尺賣,早已成為慣例,如今這般熱鬧的藝術市場上,按尺論價似乎也最為方便省事。然而“真假不知道、好壞分不清、潤格不靠譜”卻是許多人面對市場時的困惑。藝術市場亂象紛呈,古來有之的“潤格”概念究竟在起著怎樣的作用,是藝術界需要深思的大問題。
以尺論價不晚於1759年
在古時作為有償服務的書畫詩文創作,一度被認為是一件俗氣的事情,更為文人士夫所不恥。
追溯“潤格”一詞的源頭,《隋書·鄭譯傳》載:“上令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戲謂譯曰:‘筆干。’譯答曰:‘出為方岳,權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由此,“潤筆”成為請人作詩文書畫的酬勞的代稱。
唐代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記載:“董伯仁、展子虔、鄭法士、楊子法、孫尚子、閻立本、吳道子,屏風一片,值金二萬,次者售載:一萬五千。其楊契丹、田僧亮、鄭法輪、二僧、閻立德,一扇值金一萬,且舉俗諳悉者。”元代以降,除了由朝廷供養的宮廷畫師外,以鬻畫為生的文人畫家或民間畫師漸成潮流。如以畫墨梅著稱的王冕,歸隱鄉裡后賣畫自給,並以尺幅定畫價,他對待潤格的態度很直白:“吾籍足以養口體,豈好人家作畫師哉。”
美術理論家彭德對《美術文化周刊》表示,中國書畫以尺論價,不晚於1759年。這一年,鄭板橋明碼實價地公布了他的潤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真正具有現代意義的書畫潤格制度出現於上海,書畫家或自定潤格,或請人代定潤格。1920年,吳昌碩為齊白石定的潤格為:“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冊頁折扇每件6元。”此后齊白石曾立規矩:“花卉加虫鳥,每一隻加10元,藤蘿加蜜蜂,每隻加20元。減價者,虧人利己,余不樂見。庚申正月初十日。”當時的張大千、吳湖帆、馮超然、陶冷月等一大批職業書畫家,也都為自己制定了按尺論價的潤格費。潤格制度因簡單易行,並使得書畫交易活動有章可循而被社會普遍接受,逐漸成為藝術市場的核心要素。
齊白石另有潤格告示稱:“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美術評論家於洋認為,潤格儼然成為一種象征,已然與藝術創作過程的心態和藝術家對於自己作品的安置密切相關、渾然一體,甚至直接揭示出書畫家的人格精神。這種關聯在市場經濟空前繁盛的今日尤為明顯,無論對於已經功成名就、名利雙收的大家,還是躊躇滿志、勤奮苦練的新人,潤格的高低越發不容含糊,其意義事關尊嚴,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作為畫家品次級別的標識。
誰在炒作潤格?
時至今日,“潤格”概念已經悄悄衍變和異化。當今的書畫家雖然以平尺論價,但並不嚴格遵循,而是對不同的購買群體有不同的價格。一位專畫竹子的老畫家告訴記者,他的畫現在3萬元一平尺,如果有人想買來送禮,不打折﹔朋友買五折﹔朋友介紹藏家買八折。某畫廊主道出了當今藝術市場的一個事實:當書畫家沒有市場時,畫廊處於主導地位,擁有藝術品的定價權和銷售渠道,而一旦書畫家羽翼豐滿,就自己掌握了作品的定價權和銷售渠道。
青年畫家張覺(化名)的寫意人物畫現在每平尺標價為1萬元,他承認,他給某些藏家的價格的確比給畫廊的價格低。“我會做一個判斷,如果是想收藏我的畫,而不是轉身就拿到市場上去賣的人,我肯定會給他一個比較低的價格,因為他不會去拋售,影響市場。”
然而,畫一旦出手,再次進入市場流通的時間和價格就不再由畫家控制。張覺說,不能將藝術市場的混亂簡單歸咎於畫家自定潤格,自己的畫能賣多少錢並不是完全由自己說了算,甚至也不是某個畫廊說了算。“畫一旦進了市場,價格就會受到畫廊、藏家和拍賣行等很多方面的影響,市場就是這樣,總有一個規范和標准。畫家自己提高潤格,漲的只是自己的心理價位,真賣這麼多他才舒服,可市場不一定接受。” 就在幾年前,張覺的畫還隻賣到一平尺兩三千元。近幾年,他在努力創作之余,常常受邀參加一些筆會和展覽,並在藏家和畫廊的幫助下,於前年和去年在多個地方舉辦了個人畫展和研討會,現在還是某地方畫院的院長,這些經歷使得他在收藏界被慢慢認可,作品價格也水漲船高。他透露,近來不斷有拍賣行來找自己拿作品上拍,他選擇了在兩家拍賣行的春季拍賣會上無底價各上拍一件作品,想檢驗一下自己作品的市場行情。
拍賣行是否嚴格以尺論價呢?“為拍品估價時,首先要看藝術家的知名度,其次看該作品在藝術家藝術歷程中的特殊性,以及作品的質量、創作年代等,此外,尺幅的大小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北京誠軒拍賣有限公司書畫部經理劉堯表示。
決定潤格高低的因素比較復雜,畫家的年齡、頭銜、畫科、展覽經歷、獲獎經歷,以及研討會的規格,批評家的推介、在拍賣行拍賣的情況等都可能與此相關,而最重要的則是“名氣”。因此,不少畫家與畫廊、藏家聯合起來,通過辦展覽、開研討會、在媒體上做宣傳、借拍賣行托市等行為來炒作,提高知名度,制造某書畫家作品市場的假象。其中,通過拍賣行炒作提高潤格,簡單可行,價格又明確,是不少畫家的選擇。隻要找好托兒輪流舉牌,把價格哄抬上去,是否成交人們不得而知,於是落槌價也就成了畫家的最新潤格。
市場中的潤格效應
不久前,知名策展人、某藝術機構負責人賈廷峰撰文《畫家之間攀比潤格害人害己》,引起熱議。他認為,書畫作品按平尺賣是市場混亂的主要惡因。“大家都有惰性了,不去學習和研究,隻靠潤格高低來判斷作品好壞,害了畫家也害了藏家。藝術作品是精神產品,有特殊性,藝術家嘔心瀝血創作的作品和花了幾分鐘畫的應酬之作的市場價值怎麼能等同呢?這樣下去,畫家成不了大師,藏家也藏不到好畫。”
賈廷峰以自己的經歷告訴記者,對於那些平尺價,隻可看成“僅供參考”。“如我代理的N畫家,他現在的市場行情是3萬元一平尺,我到他家裡拿畫,會首先把一道關,隻代理能達到藝術要求的作品。但我並不嚴格按照3萬元一平尺賣,同樣尺幅的畫,精彩程度不一樣,這張我可能兩萬多就賣了,那一張我可能4萬元以上才賣。”
記者調查發現,為了能多掙錢,很多畫家都有畫大畫的心理,而這種心理正好迎合了藏家的需要。一位不願具名的畫店店主告訴記者,以他多年的經驗來看,四尺整張的大畫最好賣,小品和斗方則很難賣出。“人家要收藏,當然是名頭越大越好,畫越大越好。你想,如果畫家的潤格漲一千,那一幅八平尺的畫就漲了八千,一個小品才漲多少錢?”事實的確如此,如果不是因為真正喜歡藝術,很少有藏家對小品和扇面有興趣。
大多數當代書畫名家的潤格在藝術品收藏界流傳著很多版本,如某美術家協會官員的潤格在不同渠道就差了幾萬之多。炒作價格成風,也導致一些功夫相對深厚、素質較高的書畫家,因其不善於包裝自己而被市場低估,而一些藝術造詣較低,又善於炒作營銷的書畫家,市場價位卻超出其本身的藝術價值,攪亂了書畫市場的價值標准。
眼下很多媒體煞有介事地制定“畫家潤格一覽表”“藝術家權力榜”等,細分為藝術家自報價、市場價、拍賣價,並給出看漲、持平和看跌的建議,將藝術作品的平尺單價廣泛宣傳。書畫作品的價格和尺幅大小與該作品的真偽、精粗並無直接關系,魚龍混雜的交易數據匯總到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
急需建立定價機制
在古代,書畫如何論價(主要是藝術價值)?彭德說:“張彥遠提出了書畫論價的幾個重要前提:一是品第,二是時代,三是作者。品第指作品的檔次,由專家審定。時代分上古、中古、下古,漢、魏、三國是上古,晉與劉宋是中古,齊、梁、北魏以后是下古,隋至唐代是近代。至於作者,主要看社會影響。作者往往會成為書畫論價的主要因素。宋代蘇軾、明代董其昌、清代吳偉業,繪畫水平一般但賣價很高,原因在於作者有名有身份有地位。蘇軾是文豪,董其昌是尚書,吳偉業是詩壇盟主。”
書畫作品是否不應該按平尺銷售?彭德的看法比較理性:“書畫作品隻要進入市場就變成了商品。商品是和金錢聯系在一起的,它同藝術承載的思想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商品的定價有它自身的規律,關鍵不在於書畫能不能按尺寸定價,而是在於誰去定價、如何定價,定價的機制是否經得起推敲。如果經不起推敲,就隻會蛻變為商業伎倆。”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研究員馬健則認為,在市場語境中,炒作潤格有其合理的一面。“炒作無可厚非,並不會讓藏界的行家和藝術界同行高看一眼,況且炒作也需要付出代價。書畫的價格並不是由某一方定出來的,無論畫家、畫廊、藏家或者炒家都很難單方面地為藝術品定價。隻有書畫得到市場認可,經過買家和賣家的討價還價,順利成交,我們才能視為真實的售價。標價不是售價,你想標多高都成。”馬健說。
馬健所說的“代價”是畫家對自己人格和藝術的戕害。伎倆低級的炒作和毫無道理可言的攀比,讓不斷翻新的潤格記錄著中國藝術市場的亂局與曲折發展,同時也丈量著當今藝術家的信譽和人格。“現在的畫家坐在一起聊,基本不談藝術,談的都是某某畫家的潤格又漲了多少,誰的畫在哪裡拍出了多少錢,誰在哪裡辦了個展覽,賣了多少畫。”賈廷峰說,一些畫家如果發現有同行的潤格漲了,自己就馬上漲。“有畫家一年漲價很多次,今天兩萬,明天三萬,后天五萬,根本沒有藝術道德。”
近年來,作為商品的美術作品由誰定價的討論莫衷一是,和被權力尋租相比,由市場決定價格還是目前的最優途徑。規范市場秩序,提倡人品藝品,提高普通觀眾、收藏者的辨識能力是當前可行也最亟需採取的辦法。而在畫廊、收藏家、拍賣行、藝術媒體、批評家的共同作用面前,賈廷峰的建議更適合普通收藏者:“市場上假畫、行畫太多了,藏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多學習,多判斷,就可以享受到其中的樂趣。沖著熱愛去收藏比沖著投資收藏,風險要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