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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結婚証書似現代獎狀:四周飾有吉祥圖案

2013年01月06日13:53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結婚領結婚証,這在今天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了。但在新中國成立前、新《婚姻法》沒有出台前卻並非容易的事。

  我們從孫承元老人的手中征集到了兩張民國時期的結婚証書,十分有趣和珍貴。

  這兩張結婚証書均為孫老先生和其原配夫人荊女士的。其中一份樣子頗似現代的獎狀,証書四周印飾有吉祥的圖案:寓意高潔的蓮花,以及象征愛情的紅玫瑰、雙飛的春燕、雙棲的白頭翁、戲水的鴛鴦和嬉戲的彩蝶。下方正中的花籃兩旁印有“同心永愛”四個字。証書是由上海粹華卡片廠印制,彩色套印,底色上印著“百年好合”四個大號空心篆字。証書不僅樣式別致,而且內容頗為奇特:

  孫承元 陝西長安縣人,民國十三年三月初八辰時生。

  荊慧賢 陝西長安縣人,民國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戌時生。

  今由馬明德(男方舅父)、樊根實先生介紹謹詹於中華民國三十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二時,在西安白鷺灣舉行結婚典禮,恭請蕭屏如先生(省財政廳科長)証婚。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証。

  結婚人:孫承元(印)、荊慧賢(印)

  証婚人:蕭屏如(印)

  介紹人:余老太太、馬明德(印)、樊根實(印)

  主婚人:孫銘乾(印)、荊家貞(印)

  中華民國三十年三月十八日謹訂

  這是文明結婚的証明,上面新郎、新娘的姓名、籍貫和証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的姓名(包含印章)及完婚時間是用毛筆工整填寫上的,其余文字都是事先印好的。

  另外一件,則是幾乎絕跡的八字婚書──“龍鳳帖”,也就是舊時請陰陽先生根據“乾造(男方)、坤造(女方)生辰八字、屬相和‘黃道吉日’開出的婚書”,紅紙折子。舊時婚姻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書為憑。看過不少文學作品和古裝戲劇,知道舊時結婚時男女雙方有合八字一說,卻不知八字帖究竟是什麼樣子。今天終於有幸識其真面目了。

  民國時期,西風漸進。一些留學人士、外國人士和報刊將西方的風俗和文化傳播到了中國。到了民國三十前后,身披婚紗、文明結婚已很時髦。所以,孫先生採用了新式婚書,反映了新事物正在成長,為年輕人所喜愛﹔按說,封建測“八字”完婚在此時已算是舊時、過時之物,但身為官宦人家的孫家(其祖父清末官居道台、其父也為民國省府職員),同時又依然採用了八字婚書,說明舊習俗根深蒂固。因此,這是一樁亦新亦舊的婚姻。據當事人、即這兩件婚書的持有人孫承元老先生介紹,圍繞這兩件婚書還有一個悲喜交加的小故事。婚書中的荊女士原本是孫老先生長兄幼年時定下的媳婦。不料其兄玩耍時誤被廢彈擊中早夭。孫、荊兩家友誼深厚,其父孫銘乾不願斷此姻緣,於是做主又將荊女士配於二兒承元。然而,荊女士長承元一歲,怕二兒有意見(民間有“寧要男大三,不要女大一”之說),便有意將女方年齡隱瞞。於是,出現了兩件婚書上出生時間不一致的情況──新式婚書兩人同歲﹔而八字婚書一個人為1924年(甲子年)生,一個人為1923年(癸亥年)生。二者的不一致,既反映了老人極力促成這樁姻緣的良好願望,同時也真實地折射出老人更信奉“八字”的守舊心理。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兩位當事人最終還是分手了,孫老先生頗多感慨,1963年他曾在“龍鳳帖”上寫下一段批語:“我和慧賢結婚時按舊俗有此物作為兩人可否結婚的參謀,這是‘婚由前定、婚由命定’的封建婚姻陋規,這種勾當不知造成過多少孽。”真可謂是入木三分,別有心得。

  一件檔案印証了一段歷史,兩份婚書是新舊思想的展現和沖撞的結果,是歷史文化不可磨滅的印痕。通過新舊兩婚書,人們必定會對民國時期的婚姻、婚俗有更加切實的認識和了解。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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