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达·卡洛(FridaKahlo,1907-1954)1907年弗里达出生在墨西哥城,她的叫做“蓝屋”的家中,她出身于墨西哥一个摄影师的家庭,父亲是犹太德裔移民,母亲则是美国印第安人的后裔。她是这个家庭的第三个女儿。47年后她又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是欧洲移民和当地墨西哥人结合的产物。她说她出生在1907年7月7日,但出生证明上说是该年的7 月6日。这只是她一生中对自己生活众多假话中的一个。6岁时,弗里达患上了小儿麻痹症,这使她的右腿明显瘦弱,终身如此。弗里达从小就有惊人的美貌,她有黑色的长发,两条长眉毛就象鸟的翅膀,下面是一对迷人的大眼睛。弗里达天性活泼好动,读中学时,就是个淘气的、爱做恶作剧的女生,她很快成为学校里一个主要由男生组成的惹是生非的小团体的头目。在学校里,弗里达第一次遇到了她未来的丈夫,著名的墨西哥壁画家迭戈·里韦拉。
1925年在墨西哥城发生的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时年18岁的女中学生的命运。她所乘坐的公共汽车与一辆有轨电车相撞,后果极为严重:极而言之,她除了头和手还保持原样外,真真正正是伤筋动骨、遍体鳞伤——公交车的一根断裂的扶手棒穿入她的下身——17处骨折,脊椎骨断裂、骨盆骨折、右腿骨折、右脚被压烂……她在病床上几乎不能动弹地躺了一年,其间做了多次手术。为了与肉体上的痛苦抗争,她拿起了画笔。于是人们在医院经常看到一位年轻姑娘拼尽全身所有的力量拿着一枝貂毛画笔在作画,为此,她的父母在病床上为她定制了专用的画架,她的绘画对象就是她自己,又为她在病房的墙上装了大镜子……就这样,卡洛奇迹般地迈上了日后成为世界著名画家的道路。
卡洛在绘画事业上的发展可说完全是一个奇迹。在车祸前她没有受过正规的美术教育与训练,在车祸之后,她之所以拿起画笔也完全是为了配合治疗转移对疼痛的注意和消磨时光。画着画着,先是得到周围人们的夸奖,后又得到专业人士的肯定,最后得到权威的赏识——卡洛1926年画的第一幅公开展示的自画像《穿丝绒女服的自画像》即获得好评,在1938年和1939年在纽约和巴黎举行的画展中,她的画,尤其是她的画的独特性得到美术界的重视。毕加索1939年在致里维拉的一封信中写道“德兰、你或我均无法像弗里达·卡洛那样来画头颅。”对于美术界称她为里维拉的学生、称她为超现实主义画家的说法,卡洛均不领情、不认可,她就是她。她对应道:“他(指里维拉)从小就画得很好,但大画家应当是我。”“人们称我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画家,这是不正确的。我从未描绘过梦幻。迄今我所画的都是我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