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共有38處,列為國家文化遺產的共有約4.4萬處,這些散布在法國各地的名勝古跡歷史建筑是法國人的驕傲,每年吸引全球游客逾8000萬人次,居世界首位。而在遺產保護方面,法國也走在世界各國前列。
法國向來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首先是從法律層面不斷充實歷史文化遺產的界定與保護。
1887年,法國通過法律保護具有國家歷史及藝術價值的紀念性建筑和藝術品,出台了有關遺產保存的若干章程,規定國家必須參與歷史古跡保護工作。由此,法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立法保護文化遺產的國家。
1913年,法國立法設立了專門負責對歷史古跡分類的機構,並且將所有古跡登記造冊。被確認為歷史古跡的私人財產第一次躋身受法律保護的范圍,與公立機構享受同等待遇。1930年,自然遺產首次以法律形式受到保護。
1943年,距歷史古跡四周500米范圍內的區域被法律劃定為受保護區域,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隨意改動原建筑風格。這一舉措有效地遏制了亂拆亂建行為,避免古建筑陷入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的尷尬。1988年政府以免除繼承稅的方式鼓勵私人所有遺跡向公眾開放。自2003年以后,政府對遺產的保護工作逐漸下放到地方,並進一步擴大公共開放程度。
其次,政府注重加強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投入。法國文化部長奧雷莉·菲莉佩蒂說,文化遺產行業能為法國創造大批就業機會和大筆收入。她認為這對於國家經濟復蘇會起到支撐作用。2013年,法國政府在編制預算時,計劃為文化、科研及傳媒產業共投入35.5億歐元,其中文化遺產保護7.76億歐元,屬於文化遺產保護之列的歷史性建筑保護3.22億歐元。
此外,法國政府出台政策,鼓勵有實力的基金會、企業和個人出資支持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個人可以獲得相當於捐贈數額66%的稅收優惠,企業從營業稅中扣除相當於捐款60%的稅款。此外,政府簡化了遺產保護性基金會成立和運作的手續,並給予稅收優惠支持。
對於發展旅游業給文化遺產保護帶來的壓力,許多文化遺產單位依靠常態化運行機制,進行自我保護。
凡爾賽宮作為法國王室最華麗和著名的宮殿,屬於世界文化遺產,是法國第三大旅游景點,2011年吸引609萬人次參觀。凡爾賽國家博物館館長卡特裡娜·貝卡爾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法國對文化遺產的管理更多依靠的是一種常態化的運行機制。
凡爾賽宮在安全保障方面的措施一絲不苟。進入城堡大門之前參觀者必須進行安檢。游客被要求寄存包括拐杖、雨傘、刀械等尖銳物品以及童車、箱包等笨重物品。相機三腳架、復制品、石膏模型也不能帶入展廳內。凡爾賽宮全天候使用錄像監控系統。每個展廳有專人巡視,對不當參觀行為進行阻止。游客在展廳內禁止使用閃光燈。展示區域和觀眾停留區域被嚴格分開,觀眾不得觸摸花瓶、雕像等文物。 凡爾賽宮還擁有一支專屬消防隊,24小時待命,以防出現火災等緊急情況。
法國不僅不遺余力地保護文化遺產,更重視文化遺產推介工作,教育每個人發自內心地維護這筆無價的歷史文化財富。為了讓更多的人走近和享受文化遺產,增強民眾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1984年法國率先推出了“文化遺產日”活動。
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法國所有的博物館、藝術館、總統府、市政廳和城堡等都免費向游客開放。這項活動得到了歐洲其他國家的積極響應,1991年歐洲理事會決定將這一天定為“歐洲文化遺產日”,從此該活動在歐洲40多個國家展開。而遺產日活動的目的就是讓更多人了解、熱愛進而自覺保護歷史和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