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文物局了解到,《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要求》和《文物建筑防雷技術規范》兩項標准已經發布。這兩項標准的出台對規范文物安防系統建設和防雷設施建設,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要求》(GB/T16571-2012)由公安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組織起草修訂,是對《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GB/T16571-1996)的修訂,規定了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范系統的人力防范、實體防范、技術防范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統設計、施工、檢驗、驗收的基本依據。它適用於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等)及考古發掘工地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安全防范系統。紀念館、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考古研究所、文物商店和其他收藏、臨時展出文物場所的安全防范系統可參照使用。此標准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
《文物建筑防雷技術規范》(QX189-2013)由中國氣象局、國家文物局提出,全國雷電災害防御行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按照GB/T 1.1-2009規則起草。此標准規定了文物建筑的防雷分類、防雷工程勘察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與管理的要求。它適用於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建筑的雷電防護,其他不可移動文物中的文物建筑可參照執行。此標准將於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記者劉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