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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轉賣王璜生贈畫變現

2013年06月03日09:52    來源:金羊網    手機看新聞

王璜生的贈畫《花卉》以5.75萬元成交。

王璜生的贈畫《花卉》以5.75萬元成交。

王璜生

王璜生

王璜生在微博上憤怒地寫出自己的贈畫被拍賣一事。

王璜生在微博上憤怒地寫出自己的贈畫被拍賣一事。

“太令人震驚了!居然發現2000年我贈送給某出版社20周年社慶的賀畫被拿出來拍賣了!而且還有關良、楊之光等贈送出版社的20多件精彩作品,都拍賣了!實在太沒有文化操守和基本道德底線了!”引爆輿論的這條微博出自知名畫家、評論家、策展人王璜生[微博]之手。

而據該出版社社長介紹,此舉是為了“籌集一些經費維持企業經營”。該單位究竟該不該將贈畫轉讓?這成為近期坊間議論的焦點。

王璜生曾為該出版社編輯、廣東美術館館長,現為中央美術學院美術館館長。從其履歷可見,王璜生與廣東頗有淵源,對該出版社應該也是頗有感情。然而,5月28日凌晨,王璜生在微博上憤怒地寫出自己的這個遭遇。微博下面也附上了他贈予的這份畫作。題款清楚表明,這件作品是該出版社20周年社慶時,王璜生贈的。畫作上方還標明:1-27號拍品均為該出版社舊藏,表明此次一共有27件藏品參與拍賣。

截至收藏周刊記者發稿時,該微博已被轉發近2000次,成為楊絳反對錢鐘書書信拍賣一事之后,文化圈內又一起頗具爭議的熱點新聞。

而收藏周刊記者了解到,此批作品包括黎雄才、賴少其、黃永玉、楊之光等名家之作,正是5月5日在廣州華藝國際拍賣行上拍,且全部成交。“這批藏品反應熱烈,搶得蠻厲害。反映出市場對於來源可靠的精品情有獨鐘。”該拍行一工作人員向收藏周刊記者証實確有此事。而記者向該拍賣行副總裁王野夫求証時,他以“不了解此事”為由挂掉電話。

從該拍賣行官網發布的銷售數據來看,王璜生的《花卉》4.4平方尺,以5.75萬元成交。而賴少其《山水》成交價138萬元,黃永玉《白荷》成交價138萬元,黎雄才《鬆》成交價108萬元。

“去年底今年初的時候,出版社邀請了6批買家前來估價,價高者得。最后被兩批買家買走了,我們以為買家是用作收藏的用途,沒想到被拿去拍賣了。”出版社一工作人員並未透露具體的成交價格。

王璜生:並不想借助法律手段維權

日前,收藏周刊致電王璜生,電話一直關機中。而據媒體報道,他表示“不想再談此事”,“現在這樣的事情太多,我說多了,人家還以為我要炒作自己呢!”

當被問及捐贈時是否與該單位簽訂過不可以出售的合約時,王璜生舉例表達自己的心情:“就好比你精心創作了一幅作品,作為人家結婚賀禮贈送,怎麼可能簽訂合同呢?當時正逢該出版社20歲的生日啊!”更令王璜生痛心的是,本來這批贈畫可以作為一家藝術機構的文獻,在未來會具有美術史的價值,但現在已經完全不可能了。

面對作品被無端拍賣的尷尬,王璜生無奈地表示,接下去自己並不想借助法律手段維權等,因為“根本沒有這個時間”。

這次除了王璜生的作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賣外,畫家楊之光的作品也被拍賣。楊之光夫人鷗洋就此事接受採訪時表示,藝術家向國家單位捐贈作品,是希望由國家單位收藏,是一種文化象征﹔如果被“變現”,有點難以理解。“他將來或許不再用同樣的方式贈畫了。”楊之光的女兒楊紅告訴收藏周刊記者。

語錄

不想再談此事,現在這樣的事情太多,我說多了,人家還以為我要炒作自己呢!

——王璜生

既然是藝術家誠意捐畫,出版社應該將這份心意留下來,不能隨意處理﹔若想處理或變賣,應該知會藝術家,征求藝術家的意見,至少表示起碼的尊重。——嶺南畫派紀念館館長李勁?

我對王璜生以及別的畫家們也很抱歉。我們確實疏忽了,沒有與藝術家們打招呼,傷害了他們的感情,但企業也有自己的難處。——出版社負責人

應該在捐贈時交代到底能不能出售,可以保藏多少年之后再出售。——律師朱永平

出版社回應

希望籌集一些經費維持企業經營

該出版社到底出於怎樣的動機要賣掉這批贈畫?5月31日,收藏周刊記者多次致電該出版社社長,他均以“沒有什麼好談的”為由挂斷電話。

而據媒體報道稱,該社長見到王璜生的微博后,第一時間致電王璜生致歉,希望藝術家們可以諒解。“我對王璜生以及別的畫家們也很抱歉。我們確實疏忽了,沒有與藝術家們打招呼,傷害了他們的感情,但企業也有自己的難處。”

創辦於1981年的該出版社,原為事業單位,於2010年7月成功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目前由廣東省文聯全資控股。“以前是政府埋單,現在企業埋單,自籌自資,況且現在出版社共有100名在職員工,近70名離退休干部,壓力有點大。”該負責人如是解釋。

據了解,今年年初,20多位出版社退休干部到省文聯上訪,要求提高待遇。“因為企業的負擔比較大,我們將多幅作品通過內部競價,賣給了一個藏家。希望籌集一些經費維持企業經營。”該出版社社長說。他強調出版社並非專業的收藏品保存機構,“多年來,部分藏品已經有損壞現象。”

各方說法

藝術家捐贈時應說明“能不能出售”

“既然是藝術家誠意捐畫,出版社應該將這份心意留下來,不能隨意處理﹔若想處理或變賣,應該知會藝術家,征求藝術家的意見,至少表示起碼的尊重。”嶺南畫派紀念館館長李勁?向收藏周刊記者表示,公共部門及慈善機構經常向藝術家征詢贈畫,但常出現轉手就賣的類似事情,長此以往將減弱藝術家的積極性。“僅僅從法理上講,出版社賣贈畫沒有任何問題,因為是捐贈,畫作的所有權就轉移給了出版社,不再屬於藝術家了。”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平告訴收藏周刊記者,畫家為了避免此尷尬結果,應該在捐贈時交代“到底能不能出售,可以保藏多少年之后再出售”,必要時還應有相應的文字說明。(收藏周刊記者 韓幫文)

(責編:孫石磊、赫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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