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拍賣公司准備拍賣錢鐘書及其家人數十封私人信件,不僅讓年逾百歲的當事人楊絳女士“極為震驚”,也引發了一場激烈爭論。據悉,盡管楊絳女士發表公開信堅決反對,拍賣公司仍表示拍賣將如期舉行。
這批私人信件能否拍賣,目前雙方各執一詞。有專家認為,未經作者同意,拍賣私人信件嚴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隱私權和著作權,違反公序良俗,應當依法禁止。但也有觀點認為,拍賣只是物權轉移,並不牽涉版權變更,因此並不違反著作權。可見,雙方爭論焦點在於,這批信件的物權與著作權能否分離。
從楊絳女士的公開信,可看出她在意的是信件內容,或者說個人隱私。例如,在公開信中,楊絳女士並未涉及同樣價值不菲的《干校六記》等手稿的問題。對於拍賣者來講,其在乎的是這批信件手稿能否拍出好價錢。但不得不說,這批信件手稿的內容不可避免會影響到拍賣的價格,而且在拍賣或轉讓過程中,相關內容也勢必得到傳播。因此,無論採取何種拍賣方式,恐怕都很難滿足楊絳女士的個人意願。
楊絳女士不想看到這些信件的內容被公開,這一願望值得尊重。但如果有關方面執意進行拍賣,楊絳要討個說法恐怕也不那麼容易。這不光是因為打官司需要耗費時日,還因為其中有不少法律問題仍有待於厘清。
但這件事情還牽涉到法律范疇外的問題,比如一個文化老人的尊嚴問題。錢鐘書先生雖已離世,楊絳女士還活著,隻要“我們仨”還有一人在世,人們就不能把他們當作“文化蠟像”看待。眼下問題也恰在於此,就是拍賣者未充分顧及一個文化老人的內心感受。如此的話,哪怕這批信件手稿拍出了天價,在文化意義上也打了折扣。換句話說,如果拍賣者堅持對這批信件手稿進行拍賣,最終很可能會是贏了官司,卻輸了道義。
因此,對於這件事情而言,最好方式還是雙方平心靜氣坐下來和解。對於楊絳女士來講,大可不必為此動真怒,乃至於傷了身體。而對於信件擁有者來講,也不必急於一時拍賣這批信件手稿。以錢鐘書和楊絳的學術地位,其著作、書信以及手稿必定長期具有收藏研究價值,什麼時候轉讓、拍賣,大概都不會貶值。至於現在,不妨傾聽一個老人的呼聲,盡量尊重與滿足她的個人意願。當事人如果能夠做到這點,或可証明這個社會對文化還是有所敬畏。
◎魏英杰(本報特約評論員)